1、 益阳福民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社建设肤浅认识和建议福民公司为确保实现油茶种植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管理,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目标。公司各位领导对如何建设合作社进行了深入认真地探讨,同时也对组建合作社做出了初步方案。由于遇到法律上的障碍因素和各种思想上的顾虑问题,很难做出可靠性、保证性的最后决定,因此一直徘徊在建设合作社的困境中。一、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司组建合作社的构思,虽然符合社会发展,符合产业化的要求和油茶生产基地管理工作实际的需要,但始终跨越不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障碍因素。如果公司自主创新合作社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就会带来发展油茶生产、实现公司与农户双赢的工作后患,公司
2、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二)公司组建合作社呈现的顾虑。一是完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担心管理推动掌控能力,公司投入成本难收回得不到可靠保证。二是社员代表大会权力过大,社员进退入社自由,很难形成油茶种植规模经营。三是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很难管理,公司与农户红利分配很难驾驭。四是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中规定合作社管理团队费用支出向他们不好交待等等诸多顾虑。由于上述障碍和顾虑,导致了合作社建设的迟缓,也很难实现工作益阳福民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的突破。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坚持公司与合作社“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即合作社理事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担任,理事
3、会由股东出资人员担任,基地理事由理事长委托委托任命担任,这样既合法,又保证了公司在决定重大事项时的决定权的合法地位。基地的一切事务管理权仍然集中在公司。(二)坚持对基地实行双向管理原则。一是严格按合同管理;二是坚持合作社统一管理经营。这样双向管理更加有利公司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合法权益得到可靠保证。(三)合同中规定合作社团队管理费仍然不变。由理事长任命村支书为基地理事成员,虽然基地合作社的形式变了,但组建合作社的整体形式没有变化,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只是变通而已。(四)对基地进行合同承包管理,由合作社聘用 2-3 员骨干担任基地负责人,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报酬的有效管理机制。(五)在各县(区)建立高标准大规模的创新型合作社。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和县(区)实际情况考察,公司暂定建立五个合作社:桃江县一个,安化县两个(县城边一个,梅城一个) ,赫山区一个,宁乡县一个。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既要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又要坚持自主创新合作社模式相结合的原则,这样既清除了法律上的障碍,又保障益阳福民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了我们的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