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录 A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 审查 编号: 项目名称 建筑 类型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居住 +公建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 面积 审查 指标 类 型 节地 与室外环境 节能 与能源利用 节水 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 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 环境质量 提高 与创新 控制项 满 足 不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加分项 评分项 审查专业 不 参审 分值 专业 得分 不 参审 分值 专业 得分 不 参审 分值 专业 得分 不 参审 分值 专业 得分 不 参审 分值 专业 得分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小计 适用总分 分类 得分
2、Qi 权重wi 居 住 0.21 0.24 0.20 0.17 0.18 1.0 公 共 0.16 0.28 0.18 0.19 0.19 居住 + 公共 0.185 0.26 0.19 0.18 0.185 加权得分wiQi 总得分 Q w1Q1+w2Q2+w3Q3+w4Q4+w5Q5+Q8 审查等级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审查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审查专业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审查人签字 注: 1 适用总分 100不 参审 分 ; 2 分类 得分 Qi 专业得分 /适用总分 100; 3 加权得分 wiQi wi Qi; 4 加阴影部分不需填写。 2 附录 B 河南省绿色建
3、筑 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 表 附表 B.0.1 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建筑专业) 审查编号: 项目名称 建筑类型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居住 +公建 建筑面积 设计单 位 建设单位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条文编号 标准条文 满足情况 技术措施 自评 意见 审查 意见 备注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布局的要求,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4.1.2 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定规划的要求。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建筑、暖通、给排水)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4.1.5 有日照标准要
4、求的建筑布局应满足相应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时数。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土地利用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 19分。 居住建筑 人均居住 区 用地指标 A( m2/人) 3层及以下: 35 A 41; 4 6层: 23 A 26; 7 12层: 22 A 24; 13 18层: 20 A 22; 19层及以上: 11 A 13; 15 3层及以下: A 35; 4 6层: A 23; 7 12层: A 2
5、2; 13 18层: A 20; 19层及以上: A 11 19 公共建筑 容积率 R 0.5 R 0.8 5 0.8 R 1.5 10 1.5 R 3.5 15 R 3.5 19 3 续表 B.0.1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土地利用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 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居住 建筑 居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达到 30%, 旧区改建达到 25%; 2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Ag( m2/人 ) 新区建设: 1.0 Ag 1.3
6、 旧区改造: 0.7 Ag 0.9 3 新区建设: 1.3 Ag 1.5旧区改造: 0.9 Ag 1.0 5 新区建设: Ag 1.5 旧区改造: Ag 1.0 7 公共 建筑 绿地率 Rg 30% Rg 35% 2 35% Rg 40% 5 Rg 40% 7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2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6分。 居住 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Rr 5% Rr 15% 2 - 15% Rr 25% 4 Rr 25% 6 公共 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Rp1;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Rp2 Rp1 0.5 3 Rp1 0.7
7、且 Rp2 70% 6 室外环境 4.2.4 建筑外立面及室外景观照明设计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 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幕墙玻璃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2; 2 本条第 2款详见附表 B.0.5电气专业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 控制值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的有关 规定 ,评价分值为 4分。 4 4 续表 B.0.1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室外环境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
8、风,评价总分值为 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 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 5Pa; 1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2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 0.5Pa。 1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 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用地 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 园林小品、建筑物 等遮 阴 措施 面积达到 10% 1 面积达到 20% 2 超过 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
9、 反射系数不小于0.4。 2 交通设施与 公共服务 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 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 大于 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 不大于 800m; 3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 800m范围内设有 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 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 3 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 评价分值为 3分。 3 4.2.10 场地内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 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
10、措施,并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 3 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 2项: 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 3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5 续表 B.0.1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11 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总分值为 6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居住建筑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m; 满足 3项 得 3分;
11、满足 4项 及以上 得 6分 3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场地出入口到达商 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6 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场地 1000m范围内设有 5种 及 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建筑 2种及以上 功能 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 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满足 2项 得 3分; 满足 3项 及以上 得 6分 3 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6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场地设计与 场地生态 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
12、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评价分值为 3分。 3 - 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 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 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30%; 3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专业与给排水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50%。 3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 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3、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3 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 3株 /100m2,公共建筑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 。 3 本章合计 6 续表 B.0.1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满足情况 技术措施 自评意见 审查 意见 备注 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 及我省 现行 相关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建筑、暖通、水、电)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14、得分 本条 得分 建筑与围护结构 5.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 间距 、窗墙 面积比 等进行优化设计 ,评价分值为 6分。 6 5.2.2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 6分 ,按下列规则评分: 设玻璃幕墙且不 另 设外窗的建筑 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 4 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10%; 6 设外窗且 无 玻璃幕墙的建筑 外窗可开 启面积比例达到 30%; 4 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35%; 6 同时 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 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 1款和第 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
15、的平均值。 5.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 我省 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 10分 ,按下列规则评分: 当节能设计采用规定性指标方法时,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我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 规定的限值要求 提高幅度达到 5% 5 提高幅度达到 10%; 10 当节能 设计 采用权衡判断方法时,公共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全年供暖耗电量和空气调节耗电量之和 , 比我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要求 的 降低幅度达到 5% 5 降低幅度达到 10% 10 本章合计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条文编号 标准条文 满足情况
16、技术措施 自评意见 评审 意见 备注 7.1.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 品。 (建筑、结构 、给排水、暖通、电气 )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7.1.3 建筑造型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7 续表 B.0.1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节 材 设 计 7.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评价总分值为 10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建筑专业与 结构、暖通、电气 、给排水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 居住建筑 土建与装
17、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 6 - 户数比例达到 100%; 10 公共建筑 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6 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10 7.2.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为 5分。 (建筑专业与结构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Rrp 30% Rrp 50% 3 - 50% Rrp 80% 4 Rrp 80% 5 7.2.6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 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 3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 3 7.2.7 采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
18、化的技术体系 ,评价分值为 4 分。 (建筑专业与结构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4 - 7.2.15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5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合理采用清水混凝土; 2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 2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1 本章合计 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条文编号 标准条文 满足情况 技术措施 自评意见 审查 意见 备注 8.1.1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8.1.2 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 外窗、门 、 隔墙、楼板的
19、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8.1.5 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8 续表 B.0.1 条文编号 标准条文 满足情况 技术措施 自评意见 审查 意见 备注 8.1.6 屋顶和东 、 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的要求。 须满足 满 足 不满足 8.1.7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 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的有关规定。 不参审 不参审 不参审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20、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室内声环境 8.2.1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 6分。 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3 达到高要求标准 限值。 6 8.2.2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评价总分值为 9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3 达到于高要求标准限值。 5 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
21、能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3 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 4 8.2.3 采取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 3 采用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使用率不小于 50%。 (建筑专业与给排水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2 8.2.4 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得 3分。 3 - 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8.2.5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评价分值为5分 ,
22、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居住建筑 其窗对窗、窗对阳台的正对水平距离应大于 18m。 5 公共建筑 其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 明显视线 遮挡 。 5 8.2.6 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居住建筑 卧室、起居室 (厅) 的 采光窗洞口的 窗地面积比达到 1/6; 6 窗地面积比达到 1/5。 8 公共 建筑 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 RA 60% RA 65% 4 65% RA 70% 5 70% RA 75% 6 75% RA
23、80% 7 RA 80% 8 9 续表 B.0.1 评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 审查 备注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条 得分 不参审 分 参审 得分 本 条 得分 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8.2.7 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评价总分值为 1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 4 - 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 60%; 4 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比例 RA 5% RA 10% 1 10% RA 15% 2 15% RA 20% 3 RA 20% 4 室内热湿环境 8.2.8 采取可
24、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总分值为 10分。 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25%; 6 面积比例达到 50%。 10 室内空气质量 8.2.10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 13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居住建筑 每套住宅的自然 通风开口面积与 地面 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在寒冷地区达到 5%; 10 1.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 共建筑功能的单体建筑,本条由建筑专业给出最终得分; 2.本条第 2款详见附表 B.0.4暖通专业。 设有明 卫生间 。 3 en 本章合计 提高与创新 加分项 指标 条文 编号
25、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自评得分 审查 得分 备注 性能提高 11.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我省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 2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当节能设计采用规定性指标方法时,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我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的提高幅度达到 20%; 2 - 当节能设计采用权衡判断方法时, 公共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全年供暖耗电量和空气调节耗电量之和 , 比我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要求的降低幅度达到 20% 2 10 续表 B.0.1 指标 条文 编号 标准条文 规定分值 技术措施
26、自评得分 审查 得分 备注 性能提高 11.2.7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规定限值的 70%,评价分值为 1分。 1 不参审 不参审 创新 11.2.8 建筑方案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结合场地特征和建筑功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性能 ,评价分值为 2分。 2 不参审 11.2.9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评价分值为 1分。 1 不参审 11.2.10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 ( 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 2分。 (建筑专业与其他各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 行维护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应用; 1 不参审 在两个或 两个 以上阶段应用。 2 11.2.11 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 ,评价分值为 1分。 (建筑专业与其他各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1 不参审 11.2.12 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其他创新,并有明显效益,评价总分值为 2分。 (建筑专业与其他各专业协商后,给出得分) 采取一项; 1 不参审 采取两项及以上。 2 本章合计 审查 人(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