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农贸场经营权公开招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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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农贸市场经营权公开招租 招 标 文 件 (2018 年第 23 号 ) 项目地点: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 西 宏 大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一八年 八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 2 一、招标公告 . 3 二、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简介 . 6 三、投 标 经 营 者 须 知 . 7 (一)总 则 . 7 (二)招 标 文 件 . 8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 10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12 (五)开 标 与 评 标 . 13 (六)授予合同 . 17 四、招租项目需求

2、. 18 五、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 21 六、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农贸市场经营权租赁合同 . 24 第二章 投 标 文 件(格 式) . 27 一、封面(格式) . 28 二、投标函 (格式) . 29 三、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 30 四、投标经营权招租报价(格式) . 31 五、投标经营者关于资格声明函(格式) . 32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3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34 八、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承诺书(格式) . 35 九、资格证明文件 . 36 9-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 37 9-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 . 37 9-3.

3、上一年度或上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37 9-4.投标经营者关于具 有 本次招租所必需的 农贸市场管理 能力 并具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 36 9-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格式) . 37 9-6.投标经营者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书面声明函(格式) . 37 9-7.缴 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 38 第三章 中 标 通 知 书(格 式) . 39 第一章 招标文件 3 一、招标公告 受委托,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农贸市场 3 年经营权 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经营者前来参加投

4、标。 (一)项目编号: GZCQ20182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 标内容: 项目名称 招租经营年限 经营服务事项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农贸市场(面积约 3167.56 ,其中早餐类 4 个、水果区 40 个、蔬菜区 80个、卤食品区 40 个等)经营权招租 3 年 详见招租项目需求 (四)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经营者资格要求 : 1、具有工商注册的法人实体,经营范围有集贸市场管理或市场管理类相关经营范围,确保中心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本次招 租 所必需的 农贸市场管理 能力 并具备农贸

5、市场管理制度 ; 4、参加 本项目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实体不得参加投标;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7、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17: 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经营者的基本账户转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无效。 8、 未中标 人投标保证金 原 渠道 (不计息 )退还,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该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本次竞标活动的补偿费概不退还。 (六) 已缴纳投标 保证金的经营者,在提交投标文

6、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24 日 09: 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根据场所指示牌确定具体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定标原则:本次招租采取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方式进行,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九)招 标文件的 获取: 1、投标经营者在报名前到报名处获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再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流程)。投标经营者报名参 加投标,须在 2018 年 8 月 16 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投标保

7、证金账户。 同时携带相关纸质证件报名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 2、投标经营者须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 17: 3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3、凡符合条件参加投标经营者, 须 持单位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 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述资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10 室对面)获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经营者自行勘察经营场地。 (十一)联系 方式 招租人: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 联系人:刘慧云 联系电话: 131178856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

8、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村村委会二楼 联系人:黄亲梅 电话: 0797-8227300 (十二)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报名投标,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2018 年 8 月 23 日 17: 30前到账。 5 1、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2、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营业部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3、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

9、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4、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十三 ) 、其他说明 本 项目 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前五个工作日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018 年 8

10、月 3 日6 二、 赣州市 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项目简介 (一)基本概况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科盈路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位于水东镇,农贸市场总面积约为 3167.56 (其中早餐类 4 个、水果区 40 个、蔬菜区 80 个、卤食品区 40 个等) ,请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咨询。 详细 招租 一览表 :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早餐类 个 4 2 水果区 个 40 3 蔬菜区 个 80 4 卤食品区 个 40 5 光肉区 个 40 6 自贸区 m2 213.75 7 水产摊位 个 8 8 光禽区摊位 个 6 9 交易间(活 禽宰杀摊位) 间 8 10 杂货类(大) 间 1

11、0 11 杂货类(小) 间 1 (二)经营期限及租金 、经营期限:经营权 期限为 三年。 2 、租 金:租金实行每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经营者应在每年的公历 12 月 31 日前将下一年的租金付清。租赁三年的租金,第一年租金按竞得价缴纳,往后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为基础递增 10%缴纳,依此类推。 (三)投标限价: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投标最 高 限价,最低价为 281600 元 /年, 各 投标人 的投标 报价 不得 高于 投标 最高限价 (原经营者除外) 。 7 三、投 标 经 营 者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经营权招租相关事宜。 2、定义

12、 2.1“ 招标 代理机构”系指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投标经营者”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 农贸市场经营者 。 2.3“招租人”系指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3、投标费用 3.1 投标经营者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招标中标经营者需向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 纳产权交易服务费 ,产权服务费 按 赣发改收费【 2017】 922 号文 计取计费额为三年总成交价,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请各投标经营者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投标经营者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农贸市场经营的

13、,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经营者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经营者。 4.2 投标经营者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投标经营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经营者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投标经营者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下只能接受一个投标经营者的委托参加投标。 5、其他事项及要求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 元整,未中标经营者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 原渠道 无息退还 ; 如 质疑或投诉时,在质

14、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 工作日内 原渠道 无息退还 。 8 5.2 租金方式:租金实行每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经营者应在每年的公历 12 月 31 日前将下一年的租金付清。第一年租金按竞得价缴纳,往后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为基础递增 10%缴纳,依此类推。 5.3 本次招租,任何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本招标文 件规定,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采用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经营者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经营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4 投标经营者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发生的全部费用。 5.5 中标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经营权的整体或部分项目转让给第三方。 5.6 在合同签订之后,

15、投标经营者不得无故退出服务。 5.7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经营者少于 3 家的,招租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租。 (二)招 标 文 件 6、招标事项说明 6.1 投标经营者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经营者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澄清 与答疑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投标经营者,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在 2018 年 8 月 17 日之前送达到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

16、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7.2 投标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投标经营者有义务在招标活 动期间浏览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机构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潜在投标经营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招标 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经营者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招标文件9 进行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经营者有义务在招标活动

17、期间 浏览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 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 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经营者,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潜在投标经营者具有约束力。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经营者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经营者就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 投标经营者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经营者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

18、件中 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 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投标经营者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经营者承担。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1.1.1 封面 11.1.2 投标函 11.1.3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1.1.4 投标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报价 11.1.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 11.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1.8 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承诺书 11.1.9 资格证明文件 11.1.10 投标经营者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19、其他资料 11.2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 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投标经营者应按照“招租项目需求”规定的经营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农贸市场经营权招租报价确定的格式报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经营者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1.1 投标经营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3.1.2 投标经营者未按照招标程

20、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3.1.3 中标候选经营者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3.1.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13.1.5 中标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1.6 中标经营者提供虚假材料,被评标委员会查实的; 13.1.7 中标经营者拒不按照规定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 13.1.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 标有效期为 招标 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90 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经营者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经营者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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