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长洲街深井花园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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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花园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合同编号: HPCZSJSHJ-SG 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 广州安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三年十月1 目 录 第 卷 商务文件 第 1章 投标 须知前附表 3 第 2章 投标须知 5 第 3章 合同条件 13 第 4章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 保函 76 第 5章 投标报价书、投标技术响应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80 第 6章 工程量清单 89 第 7章 投标辅助资料 104 第 8章 评标办法 110 第 卷 技术条款 第 1章 一般 条目 118 第 2章 土 石方开挖 126

2、 第 3章 给排水工程 130 第 4章 环境保护 1 30 第 卷 招标图纸 (另册 ) 2 第 卷 商 务 文 件 3 第 1 章 投标 须知前附表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招标文 件答疑 2.2.2 网上答疑 ,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补充通知 2.2.3.1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发补充通知。 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 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 60 天。 投标 保证金 2.3.4 ¥ 2 万元 , 以 招标文件规定 的 形式 为准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至开标前 。 投标保

3、证金有效期 2.3.4.2 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 60 天。 现场勘察 2.3.6.4 投标人自行 前往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一切费用和在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事故由 投标人自己负责。 投标文件 的份数 2.3.7.1 投标文件一式 6 份,正本 1份,副本 5份 (中标单位中标后补充提交副本 8份 ),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的光盘两套。 投标文件 的包装 2.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内封套独立密封,再用 一个 外封套密封。 电子版的光盘和副本一起密封。 投标截 止时间 2.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15日 上午 11:30 时 投标文件

4、 提交时间 及地点 2.4.2.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11 月 15 日 10:00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 ) 开标时间 2.5.1.1 2013年 11 月 19 日 10:00 时 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 2.5.1.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具体见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 ) 履约担保证件 2.6.4 履约担保 (保函 )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5%。 签订合 同期限 2.6.5.1 收到中标通知后的 30天内。 工期要求 60天 质量标准

5、合格(以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定为准)。 5 第 2 章 投标须知 6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就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花园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合同编号: HPCZSJSHJ-SG)进行公开招标,现请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 本招标公告与施工合同 。 合同名称: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花园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合同 合同编号: HPCZSJSHJ-SG 2.1.2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市、区两级财政资金 。 2.1.3 投标人的资格 2.1.3.l 投标人应是 满足招

6、标公告要求 的企业法人。 2.1.3.2 本合同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详细审查。 审 查 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1.3.3 在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 招标人 或招标人的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文件、投标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若 经证实, 投标人 所 提交的相关材料存在造假行为, 则招标人将 有权 取消其 投标 资格 或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双方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人亦有权单方中止该施工合同。 2.1.3.4 签订合同前, 招标人 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 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若投标人未能

7、按要求提交,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3.5 不允许已参与本工程的设计、咨询、监理工作的企业法人参加本合同工程投标。 2.1.4 不允许任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等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及补偿。 2.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1.7未中 标投标文件的处理 除本次招标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国家基建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

8、管及销毁。 7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 2.2.3 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 号 名 称 商务文件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须知 3 合同条件 4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格式 ) 5 投标报价书、投标技术性响应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格式 ) 6 工程量清单 7 投标辅助 资料 8 评标办法 技术条款 1 一般条目 2 土石方开挖 3 给排水工程 4 环境保护 招标图纸 (另册 )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

9、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 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2.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2.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

1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8 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2 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

1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本成册不分卷,并按照本投标须知 2.4.1 的规定进行行 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和提交顺序如下: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技术性响应承诺书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技术性响应承诺书进行承诺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放原件 ); (4) 工程量清单 计价表 ; (5) 投标辅助资料 (本部分提供的资料如与资格审查资料有相同的,可直接在投 标文件中标注页面位置,不用重复提供 ); (6)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并按顺序提交 ); (7) 投标人按本投标

12、须知要求提交的 或认为需要提交 的 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中缺少本条 (1) (5)项要求中任一项内容者作 废标 处理。 2.3.2 投标报价 2.3.2.1 投标人应按第 6 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 综合 单价和合价以及 工程项目总造价 表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2.3.2.2 投标人应按第 7 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3.2.3 本工程合同为 施工图 总价承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2.3.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 部工作需支付的一

13、切费用以及税金和利润,并考虑到应承担的风险。 2.3.2.5 招标控制价为: 376.906168 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9 做 废标 处理。 投标文件中任一项综合单价不应高于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该项综合单价控制价,否则做 废标 处理。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 投标文件自第 2.4.2.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 ,其有效期为 6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 过 60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

14、招标人的要求, 按 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但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 2.3.4 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 投标保证金 2.3.4.l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2.3.4.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2.3.4.3 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2.3.4.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15、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3.4.5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2.3.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10 天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 并 签订合同后 5 天内退还。 2.3.4.7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3)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2.3.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3.5.1 投标人无需对本招标工程提交替代方案。 2.3.6 现场察勘 2.3.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6.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6.3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 负责。对 不进行 现场察勘而造成的投标人信息缺失和投标失误,招标人不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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