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教育学院 社区管理大作业 题 目 : 浅谈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学习中心: 广东开平奥鹏学习中心 层 次: 专升本 专 业: 行政管理 年 级: 2012 年 春 季 学 号: 121164326797 学 生: 周景康 辅导教师: 贾舜宁 完成日期: 2014 年 2 月 24 日 浅谈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摘 要: 在现时社区建设中,自治权被挤压,街道办事处与其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实际上已经 趋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本文通过对开平市的街道办事 处与其社区居委会关系现状的调查与分析,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一方面发挥街道办事处“带领引导”的作用,另一方面调动社区居委会和群
2、众“被带领与被引导”的积极性 ,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增强和发展居民群众的亲和力。 关键词: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带领引导”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社区自治为导向的社区建设已被上升到 “ 改革、稳定、发展 ”的高度,如此背景下,正确看待处理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越来越成为当前社区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一 、街道办 事处与居民委员会关系的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然而,调查中我们却打听到居民委员会的主任、书记候选人一般都是由街道办事处推荐。对候选人
3、资质的认定上,街道办事处的意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人说居民委员会在政治上只是政府在基层的 “ 传声筒 ” 、 “ 监视器 ” 。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从法定的 “ 指导与被指导 ” 关系变成了“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 。街道办事处成了居民委员会的实际领导机构,而居民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缺乏自主权,其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 (一) 街道办 事处 “ 全能化 ” ,居民委员会没有发挥自治力量。 1954 年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有三项任务:办理市、市辖区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但是目前街道的工作任务远远不止这些。 开平的街道 办 签署的大大小小
4、几 十 份的责任书,内容可谓无所不包:征招民兵、计划生育、防火、消防、创新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安全生产、三防、综合治理、打假、殡葬、劳动保障、党风廉政、社会保险、经济考核、消除四害、清理出租屋、保证中小学生不上网吧、市区建设、森林防火、农田保护等。这些任务大致可分为以 下几类:( 1)发展、管理街道经济;( 2)管理社区事务工作;( 3)民政工作;( 4)社区服务工作;( 5)人口管理;( 6)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社区社会保障服务;( 8)行政管理的责任及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9)指导居委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似乎街道办事处可以包揽社区的所有行政事务和其他所有
5、公共事务。一般来说,社区公共事务包括公共安全、公共生态环境、公共医疗保健、公共社会保障、公共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人口管理等,社区公共事务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特征,任何一个组织不可能包揽社区公共事务 。有效治理社区,公共事务需要各类组织的功能分化,政府组织承担行政管理功能,社会中介(社区医疗保健中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保障中心,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等)承担公益性、专业型服务功能。居民委员会显然没有发挥他们的自治权力,只是充当社区矛盾的 “ 调和油 ” 、社区单位的 “ 协调员 ” 。 (二) 居民委员会成员成了街道办事处的办事人员。 目前街道办事处在组 织规模和职责方面发生了重大
6、变化,城市管理的改革使管理工作不断下移,居民委员会成员成了他们的办事人员。市区政府的大大小小一揽子的事务都交给其下的准行政区划街道办事处去处理。在街道办事处的各项管理工作增多,人员却没增加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把工作中的大部分事务性工作下派给了居民委员会,把政府的大多管理职能延伸到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了政府职能的 “ 边角料 ” 。 (三) “ 街道办事处拨款,居民委员会办事 ” 的模式依然是主导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 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 在实际调查中却发现,居民委员会普遍存在缺乏财务管理
7、自主权。居民委员会的财务由街道办事处会计站进行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根据调查得知,居民委员会只有 1000 元的备用金, 500 以下的开支可以自主进行,超过 500 元的开支必须经过街道办事处主任的审批,需要开支 3000 元以上的,要通过街道办事处党共委的集体讨论。审批能否通过,在一定程度上要靠居民委员会主任、书记们的公关能力,为了能公关成功,居民委员会在日常的工作中就要时时小心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就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的交代办 事。 二、 以上现状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街道办事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已不仅仅停留在居民工作这一块
8、上了,其行政事务越来越多,基于社区自治管理的需要和协调政府管理权力内在的冲突需要,同时也为了加强政府对基层社会的行政管理能力,政府权力就逐渐向街道办事处下移,使其做到 “ 条专块统 ” ,从这个角度来讲,强化街道办事处的 “ 准政府 ” 权力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现阶段,居民自治意识还比较落后,参与热情不够。 “ 强调社区制(即市区居民的完全自主自治)的倾向虽然 视野比较开阔 但他们的对策思路在现实中常常缺乏实施推动的主体。 ” 社区自治的推动力量可分为作为外部力量的政府力量和作为内趋力的社区居民。既然居民 “ 尚未形成普遍的社区参与意识,那么有时候动用外部力量即政府的力量推动社区建设就显得
9、非常有必要了。 3、在旧的单位体制下,我国事业单位包揽了几乎所有的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其他社会组织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空间,这使得我国的居民委员会发展滞后,缺乏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能力,使得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不得不插手一些社区的具体事务管理。 我认为两者关系采用 “ 指导与被指导 ” 的方式 来调整,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一方面采取各种方法提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素质并努力使其行为制度化,发挥街道办事处 “ 带领引导 ” 的作用,另一方面让居民自己管理部分公益性服务事业,调动社区居委会和群众 “ 被带领与被引导 ” 的积极性 ,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增强和发展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并着力于发挥
10、“ 引导与被引导 ” 的互动机制在 “ 三级管理 ” 中调整两者关系的作用。这里顺便明确 “ 指导 ” 的含义,其实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 指导 ” 一词的释义中有 “ 带领引导 ” 这一方面。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采用 “ 指导与被指导 ” 的方式来调整,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一方面发挥街道办事处 “ 带领引导 ” 的作用,另一方面调动社区居委会和群众 “ 被带领与被引导 ” 的积极性 ,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增强和发展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并着力于发挥 “ 引导与被引导 ” 的互动机制作用。当然,政府不可能长期持久的包揽所有社区社会事务,随着居民参与意识的逐渐提高,最终会形成政府只进行行政管理,
11、居民委员会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社区自治模式。 参考文献: 1、 陈家喜、刘军,街道办事处:历史变迁与改革趋向,选自城市问题,2002 年第 6 期。 2、胡勇,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关系探讨,选自中国政治 , 2003年第 2 期。 3、朱建刚,城市社区建设:在实践反思理论,选自北京社区科学, 1999年第 7 期。 本人的 课程 学习 心得: 不知不觉中自己所选的这门管理学课程即将结束,对我来说,管理学是一门比较重要的学科,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管理学的道理,因为在这个社会中要用到管理学知识的地方非常多,而学好它了可以为自己在事业上或上个人的价值的体现上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其实管理是来源于我们的生活中,只要我们在平时的时候多些留意,就可以充分的利用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场合来运用我们所学到管理知识、锻炼我们的管理技 能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