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城阳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制定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燃气事件风险现状及风险分析评估1.5.1 现状1.5.2 风险分析评估1.6 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2.1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2.1.1 人员组成2.1.2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职责2.2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专家组2.4 各成员单位职责3.监测预警3.1 预防3.2 预测3.3 监测3.4 预警级别3.5 预警发布3.6 应急响应3.6.1 蓝色、黄色预警响应3.6.2 橙色、红色预警响应4.信息报告和发布4.1 信息接报4.2 信息处理4.3 信息报告内容与
2、方式4.4 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5.应急处置与救援5.1 先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2.1 启动响应5.2.2 指挥协调5.3 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5.3.1 现场指挥部职责5.3.2 各应急工作组职责5.4 应急处置措施5.5 扩大响应5.6 应急结束5.6.1 结束条件5.6.2 结束程序6.后续处置6.1 善后处置6.2 调查评估与总结7.应急保障7.1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7.1.1 应急队伍7.1.2 救援演练7.2 通信与信息发布保障7.3 医疗保障7.4 资金保障8.宣传、培训与演习8.1 宣传8.2 培训8.3 演习9.附则9.1 预案制定与管理9.2 责任追究9.3 实施时间-
3、 4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区燃气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燃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1.2 制定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影响我区燃气供应的,应由我区处
4、置或参与处置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及燃气运输环节发生的突发事件,不适用于本预案。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等。- 5 -1.5 燃气事件风险现状及风险分析评估1.5.1 现状城阳区现有天然气门站 2 座,天然气次高压管道 91 公里,分别属于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城阳区现有加气站 16 家,液化气充装站 21 座,已通天然气用户 22万户。1.5.2 风险分析评估燃气作为一
5、种清洁、便利、广泛使用的能源,广泛运用于居民生活、工业、商业、交通等领域,天然气储配站、接收门站、分输站、输配管网、燃气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燃气设施遍布全区,重大危险源数量较多。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在储存、输配、使用等环节均可能由于燃气使用方法不当,燃气设施因老化、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影响或违规操作、人为因素等因素导致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供应中断等风险,直接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燃气突发事件往往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容易引发次生、衍生灾害。(1)各类场站燃气储存设施存在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
6、正常供气。(2)天然气输配系统存在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供气。(3)存在因用户违规使用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故障等因素导- 6 -致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4)存在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上游输配设施故障导致天然气供应中断的风险,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1.6 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燃气突发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的自然、战争或人为因素导致燃气泄漏、爆炸、燃烧等严重影响正常供气的事件。燃气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
7、件 1)2.组织指挥2.1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燃气应急指挥部)2.1.1 人员组成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计生局、城阳区广电中心、城阳公安分局、城阳环保分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分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燃气企业的分管负责人。2.1.2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职责- 7 -(1)组织研究解决燃气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2)组织、协调和调度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组织
8、指挥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争取上级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4)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燃气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5)负责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6)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供热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7)承担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2.2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
9、分管局长担任主任,区燃气供热管理处承担日常具体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办公室的政策决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负责区级燃气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 8 -培训;(3)建立燃气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4)负责组织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5)负责燃气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 专家组专家组由各相关部门及城镇燃气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为本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
10、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燃气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工作;(2)参与现场处置,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而有效的决策方案;(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4)参加区燃气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2.4 各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配合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参与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收集、报送燃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组织专业队伍实施应急处
11、置,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使用的大型机械和设备组织调用、对受损道路抢修恢复等工作,参与燃气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城阳公安分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和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对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域;做好现场伤员搜救、火灾扑灭;组织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区民政
12、局:指导街道妥善安置群众,负责做好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相应保障。区交通运输局:协调抢险运输运力,协助组织突发事件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指导等工作。- 10 -城阳区广电中心:根据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城阳环保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提出控制事态和污染扩大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督污染物收集、处理工作,以及对受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参与涉及环保的事件调查处理。区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
13、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区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分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电力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街道应急预案和疏散预案;负责组织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人员疏散撤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抢险机械的调配和物资供应等应对工作,并在指挥部的指挥、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区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3.监测预警3.1 预防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燃气行业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