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效力范围习题 ID(148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A.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斯某,致其重伤 B.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 正确答案 :A,B,C,D ID(1396): A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甲某是 A国驻华外交官的外甥参与了我国某 犯罪集团的的恐怖犯罪活动,对甲某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 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2、 B. 适用 A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C.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 直接驱逐出境 正确答案 :A 评析: 解析:甲某是 A国驻华外交官的外甥,根据日内瓦公约,外甥不是近亲属,不享受外交豁免权。应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法律追究甲某的刑事责任。对于 D项,至于是否需要直接驱逐甲某出境,还要看我国的刑法具体如何处罚甲某,驱逐出境只是其中的一种处罚方式。所以选 A是正确的 ID(1398):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 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
3、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 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 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 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 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评析: 本题是对刑法空间效力的理论考察,刑法 69条规定了我国的刑法管辖原则。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关键在于大家对属地管辖中地的理解,按照司
4、法考试的标准,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只要有一部分共犯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或者共同犯罪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所以根据属地管辖原则, A 选项错误;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虽然贩卖毒品是国际犯 罪,但由于赵某是中国公民,属人管辖原则应优先于普遍管辖原则,所以应适用属人管辖原则 B选项错误; A国公民丙和 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 ,都不具有中国国籍 ,但因为是在中国境内犯罪,应该是属地管辖 .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所以 D项
5、正确 . ID(1400): 甲系一个体户,后见某类医用卫生材料供不应求,即擅自于 2002 年 8 10 月转产该类医用卫生材料,由于基本设施不具备、缺乏必要的技 术条件,导致该批医用卫生材料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所幸因有关部门及时发现,追回并销毁其销售的部分货物,才未造成他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则对于该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对该案件应适用行为时的刑法典( 97年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规定处理。 B. 对该案件应适用审理时的刑法修正案四( 02 年 12 月 28 日颁布实施)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规定处理。 C. 如果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某甲
6、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此时正在二审期间,适逢刑法修正案四颁布实施,则此时应直接适用该修正案 。 D. 如果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超过上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查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但不久检查机关以该判决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再审期间,适逢刑法修正案四颁布实施,则此时应直接适用 97年刑法典 正确答案 :A,D 评析: 考察知识点:刑法的时间效力解析: AD项正确,对“已决案”,应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AD项也符合“从旧兼从轻”的处理原则; BC项错误, BC项的处理方式不利于被告人。 ID(1402): 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 2000年,他在法国因酒后开车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据此,法国已对他
7、进行了刑事处 罚。若根据我国刑法,他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 2 年有期徒刑。试问,我国司法机关还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 A. 不应追究,此案应由法国管辖 B应该追究,因为他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 C不应追究,因为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 D不应追究,因为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在 3年以下 正确答案 :B 评析: 刑法第 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本题中,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尽管其所犯之
8、罪在法国已受到刑事追究,尽管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为 3 年以下,但我国并不以此作为对其免予刑事责任追究的依据。还应注意,追究刑事责任与进行刑事处罚是有区别的 ID(1489): 针对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我国刑法 B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停靠的国家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 C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采用 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辅的原则 D我国刑法采用的是普遍管辖原则,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只要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9、域内犯罪 ID(1489): 针对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我国刑法 B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停靠的国家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 C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采用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 辅的原则 D我国刑法采用的是普遍管辖原则,即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只要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正确答案 :C 评析: 解析:本题涉及刑法的适用范围。我国采用混合原则; A项错误在于还包括除外情况如外交豁免; B项无除外情况; D项将犯罪结果地和
10、发生地择一原则误认为是普遍管辖原则。 ID(1492): 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正确答案 :A 评析: 解析 :本题目考查的是刑法的管辖问题,根据刑法第 6条第 1款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本案即是在我国境内犯罪,适用属地管辖;且他只是普通商人,没有外交豁免权或其他特殊权利,故由我国法院管辖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选A。本题最有诱惑力的选项是 D,“驱逐出境”只是对外国商人甲处罚方式的其中一种,并不是
11、对其唯一的处罚方式,因此 D不当选。 ID(1494):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 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 :A,C 评析: 解析 :属地管辖原则,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领域内”的含义:包括领陆、领水、领空 2)领域内的自然延伸: 我国的航空器和船舶内,既包括军用的,也包括民用的;既指航行途中的,也指停泊状态;既指在公海或公海上空,也指在别国的领域内(在别国领域内犯罪,当然别国也有
12、权管辖)。注意:对于国际列车 上的犯罪,根据双边协定处理,由最初到达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 3)行为地与结果地向分离时,只要有一项在我国领域内,就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实行行为地和犯罪预备行为地。综合以上分析, BD是属人管辖,只有 AC是属地管辖。 ID(149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 ( )行为,适用我国刑法。 A甲为继承叔叔的遗产,将投入毒物的食品从我国邮往美国,将在美国的叔叔毒死 B蒙古公民甲在蒙古境内向我边民开枪,造成我国境内的边民死亡 C甲在巴西搭乘我国远洋货轮时,将一船员杀死 D中国公民甲在中国 驻古巴使馆办理护照延期时,盗窃另一申办签证的古巴人美金一万元 正
13、确答案 :A,B,C,D 评析: 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甲在巴西搭乘我国远洋货轮时,将一船员的杀死,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应适用我国刑法。中国公民甲在中国驻古巴使馆办理护照延期时,盗窃另一申办签证的
14、古巴人美金一万元,符合刑法第七条的规定,应适用我国刑法。甲为继承叔叔的遗产,将投入毒物的食品从我国邮往美国,将在美国的叔叔毒死,以及蒙古公民甲在蒙古境内向我边民开枪,造成我国境内的边民死亡,均应适用我国刑法。 ID(1496): 某国公民李某曾在国外多次进行贩毒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通缉。某日,李某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李某 即以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过罪为由提出抗议。我国依法可以对李某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A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 B立即驱逐出境 C遣送所属国 D通报其所属国实行引渡 正确答案 :A,D 评析: 【考点】国际犯罪【解析】对于国际犯罪,实行“或引渡或起诉
15、”的原则。 ID(7039): 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行使到甲国境内时,甲国公民 A与乙国公民 B发生争吵, A将 B打成重伤。则 A的犯罪行为 A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B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C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D只能适用甲国或乙国刑法 正确答案 :B 评析: 刑法第 6条第 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如果是在国际列车上犯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0条的规定,按照双边协议协商解决。因此,国际列车上发生的案件也可能适用我国刑法。 ID(7040): 张某 1995年 7月 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年,至 2001年 12月仍在服刑中。对张某
16、能否适用假释? A适用新刑法,可以假释 B适用旧刑法,不得假释 C适用新刑法,不得假释 D适用旧刑法,符合规定 的可以假释 正确答案 :D 评析: 97年新刑法规定“对于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但是旧刑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对本案例的判断应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排除运用新刑法。 ID(7041):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保护管辖原则 正确答案 :D 评析: 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也是刑法空间效力的 内容
17、,它是指即使犯罪行为人不为该国公民,犯罪行为也不在该国领域内发生,但该犯罪是在该国领域外针对该国或者其公民实施的犯罪,则依保护管辖原则,该国仍可依该国刑法对犯罪人进行追究。 ID(7044): 留学中国的荷兰籍留学生托马斯一日在北海公园因买票时与英国籍游客保罗发生口角,情绪激动,抽出随身所带水果刀,向对方腹部连捅两刀,致使保罗脾脏破裂,流血过多不治而亡。对于托马斯的行为应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适用荷兰刑法 B适用英国刑法 C适用中国刑法 D适用国际法 正确答案 :A,B,D 评析: 根据刑法第 6 条,荷兰籍留学生托马斯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根据刑法空间效力的属地管辖原则,其行为
18、应适用我国刑法,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BD。 ID(7045): 万某于 1996年 12月 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缓期 3年,万某未上诉。 1997年 10月 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C对万 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 正确答案 :A,B,D 评析: 本题涉及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
19、对新刑法生效之前未决之案。新刑法施行前,依照旧刑法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ID(7046): 金某,男, 22 岁,中国公民。 1980 年 3 月 6 日晚,金携带菜刀偷越国境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清源市元山郡两营里,将该国公民崔 XX 强奸。同年 3 月 8 日晚,金携带菜刀又窜到该国清源市元山郡十城里学校附近的便道上,持刀 威逼小学生林某欲强奸时,被过路的群众发现逃回我国。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A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B可以不予追究 C应当适用朝鲜刑法 D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正确答案 :B,C,D 评析: 依据刑法第 7条第 1款,本案金某属于我国公民,在外国犯强奸罪、强奸未遂罪
20、,按照我国刑法第 236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 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我国司法机关对金某在我领域外实施的犯罪有刑事管辖权,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ID(7047): 我国公民某甲,系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上的船员。 1991年 11月 11日,该轮船停泊于南美 B 国的一港口内,当日傍晚,某甲酒后与同船海员某乙发生口角,在该轮船的餐厅内用水果刀将某乙刺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某甲被当地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 5年,在当地监狱执行。某甲在该国服刑 3年后被遣送回国。依据我国刑法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对某甲的行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B对某甲的行为应当适用 B国刑法 C甲回我国后不得
21、再经我国法院审判 D某甲回国后仍可以经我国法院审判 正确答案 :A,D 评析: 见刑法第 10条。规定了坚持司法主权独立,兼顾一罪不二罚的原则,即: 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ID(7049): 我国刑法第 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的“特别规定”,是指什么? A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我国香港澳门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C民族自治州所制定的针对刑法所作的
22、变通或补充规定 D刑法实施后,新制定的刑法修正案、 附属刑法所作的特别规定 正确答案 :A,B,C 评析: 按照司法考试教材 ,建议考生答案应选 ABC,选项 D错误 .首先搞清楚 ,刑法第 6条规定这里的“特别规定”,是指什么? 按照司法考试教材的罗列 (但教材只作了罗列 ,没有具体分析 ),刑法第 6 条的“法律有特别规定”包括以下几类情况: ()不适用广义刑法的情况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我国刑法。()不适用大陆刑法的情况 :港、澳门与台湾适用其本地刑法,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及其他具有普遍效力的刑事法律; 但 香港、澳门、台湾的刑法
23、属于中国的区域刑法 .()不适用刑法典的情况 :法典颁布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特别刑法,出现法条竞合的情况时,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适用刑法典,而适用特别刑法。()不适用刑法典部分条文的情况 :民族自治地区不能全部适用刑法典 ,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作出部分变通和补充规定 ,但要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按照司法考试教材 ,上述 (3)中提到的特别刑法 ,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但是不包括刑法修正案 ,:修正案是立法机关对 刑法典的修改,在实定法和观念上,都意味着刑法典的再次公布,以修正后的新面孔出现,刑法修正案被同一化为刑法典 .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虽然都是修改和补充刑法典,但是具有明显不同 ,刑法修正案无法直接作为判决根据的法律文本,形式上必须作为刑法典的一条加以援引。新制定的刑法修正案一旦通过,立即完成它的使命,而被纳入于刑法典中,原刑法典的内容立即被新的内容所替代。D是错误观点 .另假如按照张教授的 第二版作答 ,则只能选 A项 .,第二版认为 :刑法第 6条所规定的是属地管辖原则 ,而只有刑法 11条 (享有 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我国刑法。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属地管辖原则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