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 法 所 工 作 汇 报各位领导:大家好!首先,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团检查、指导司法所各项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司法所各项工作在上级两级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党委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努力配合,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原则,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工作。现就近几年各项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请各位领导指正。一、司法所基本情况介绍 司法所于 1982 年成立,当时基础设施几乎没有,一人一所一间房,一桌一椅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但没有难到我们的前辈们,他们在坚苦的环境中,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4 年在上级两局的争取、协调,团党委的支持、扶助下,有了今天的 400 平米的办公楼,办公
2、设施基本到位,现共有办公室 5 间,调解厅 1 间、会议室 1 间,资料室 1 间,现全所有工作人员 3 人,都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其中党员 2 人,大本1 人、大专 2 人、取得律师资格 1 人、平均年龄 35 岁)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近几年来,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在上两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 突出四个强化,促进四个转变,达到四个提高,实现两个保持”的工作思路,以服务经济建设 、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维护全市社会安宁、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
3、康、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严措施、抓落实。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整体推进了文明执法和行风建设。特别是坚持了每周五下午的随团场机关学习制度,提高了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积极参与以“ 公正执法树形像” 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使广大干警立警为公,司法为民的信念更加坚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抓宣传,重实效。以“四五” 普法总结 表彰和“五五”依法治团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团场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
4、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124 普法活 动中,积极组织开展“ 十个一活动” 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誓和咨询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 5000 余册(份),把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了连队,送给了职工,引导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教育群众达 6530余人(次)。 二是以“法律五结合”活动为载体,加大了对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特别邀请了专家对全团的干部进行了以行政许可法为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对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的法律知识考试。长期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学法课时得到了保证
5、,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降低。三是以推进行业、连队依法治理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通过实行目标化管理,继续推行党委领导、部门、连队实施的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树立典型,依法保障“四个民主” 的实现,推动 了连队 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也为有效解决“ 三农” 问题及促进农业 增效、职工增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抓服务、促发展。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全团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所 3 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实现了由过去的靠被动服务型向主动上门服务型转变,以
6、代理诉讼型为主向积极引导群众致富、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转变。几年来,共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48 家;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 7 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 件,解答法律咨询 235 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百余万元。年平均收入 2 万余无。 2、积极协助公证部门开展公证工作。充分发挥减少诉讼,预防纠纷的作用,为团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近几年办理千余件。 3、主动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近年共受理群众、企业、个体商户来电咨询 256 人(次),接待来人来访 160 余人(次),先后 10 余次深入企业 、商户宣传法律知识,了解热点、难点问题,并现场提供
7、法律服务。 4、司法鉴定工作。近年来,共办理司法鉴定 6 余例,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四、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团场” 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1、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规范了团、部门、连三级调委会,实行了目标管理。同时狠抓内部管理,规范调解行为,构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全团各级调解组织以调处群体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热点” 、“难点”纠纷为主,组织全团 24 个民调组织深入开展矛盾排查 20 余次,受理民间纠纷 248 起,调解 248 起,调解率 100%,调成率 99.5%。防止群体性上访 2 起 58 人(
8、次)。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 场次,受教育群众达 1 万余人(次)。2、“两 劳”安置帮教工作。 2004 年我团刑 释解教人员 8 人,登记 8 人,签订帮教协议 8 份,签约率、安置率均为 100%,且无一人重新犯罪。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团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今年上了一个新台阶。各单位全部设有独立的调解室。同时,司法所的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 分析成败,明确得失,我们更需开拓进取。2006 年我所的总体工作目标是“ 围绕一个中心、搞好四个创新、抓好四项强化,实现四个突破” 。 (一)围绕一个中心,做好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为中心,促进服务意识由传
9、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提高服务质量,为团场经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搞好四个创新,深化普法教育。一是创新普法理念,树立“ 大普法 ”理念、 “以人为本”的理念,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二是创新普法手段,以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普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三是创新普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创新评估体制,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效的检查和监督。 (三)抓好四项强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强化团场司法所的建设。二是强化各级调委会主任的素质教育。三是强化行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强化普法骨干队伍,进一步加大法
10、制宣传力度。(四) 实现四个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突破,以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团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为全团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基层依法治理要有新突破,通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 活动,加强基 层民主法制建 设。三是刑释教安置帮教工作要有新突破,加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要有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法律参谋作用,促进和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要拓展新兴行业法律服务的领域,积极介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单位土地流转等领域,实现法律服务多元化;三是拓展服务领域,将服务形式由被动诉讼型向主动防范型转变,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和企业经营决策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四是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做到顾问单位和当事人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