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考体育与健康测试计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计分办法 1、考生四项成绩按比例折合为 100 分,其中身高标准体重 10 分、立定跳远 30分、掷实心球 30 分、 1000 米( 800 米)跑 30 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总分达到 90 分以上为优秀, 75-89 分为良好, 60-74 分为及格, 59 分以下为不及格。 2、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因生理原因或临时突发事件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试。申请免试或缓试的考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书,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填写 2010 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免试(缓试)申请表(附件 3),测试开始前一天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后可予免试(缓试)。 免试考生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及格处理;无故不参加测试的考生按零分处理 。 二、评分标准 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分值表 初中一年级三年级女生身高标准体重 (体重单位:公斤) 初中一年级三年级男生身高标准体重 (体重单位: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