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疫苗 名称 接种 对象 作用和 用途 接种部位 途径 接种针次 间隔 接种禁忌症 注意事项 接种反应 卡介苗 新生儿,未接种过卡介苗儿童 预防结核病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 注射一针 凡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或其它皮肤病者不予接种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安瓿有裂纹或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 接种后 2 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可用 1龙胆紫涂抹,以防感染,一般 8 12 周后结痂 脊髓灰质炎减毒疫苗糖丸 2个月龄以上的儿童 预防脊髓灰质炎 口服 2 月龄开始,第一年连续口服 3次 , 每 次间 隔4 6 周。 4 岁
2、加强免疫 1 次。 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及孕妇忌服 只供口服,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食物中服用 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3 个月 6周岁儿童 预防 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 共注射三次, 每针间隔 4 至 6周, 18 至 24 个月后加强一针 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 注射。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有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注
3、射第 2 针时应更换另侧部。注射第 1 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 2 针 注射本品一般无反应,有的接种部位有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低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麻疹减毒活疫苗 年龄为 8个月以上的易感者 预防麻疹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注射一针 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一个月后再接种本疫苗。 少数 人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重组(酵母)乙肝疫苗 新生儿、乙肝易感者 预防乙型肝炎 上 臂 三 角肌 肌内注射 按 0、 1、 6 月各注射一次。 患有
4、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患者,对酵母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用前摇匀,安瓿破裂、有摇不散的块状物时不得使用 少数人轻度发热或注射部位局部微痛,不需处理 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3 个月 6周岁儿童 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 3月至 12月龄完成 3 针免疫,每次 0.5ml,每针间隔 4 6 周18 24 月龄内有癫痫、神 经系统疾病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注射第 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注射第1 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 2 针。 一般无反应,有的接种部位有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低热,一般不
5、需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2 加强免疫 甲肝减毒活疫苗 年龄为 1周岁以上的易感者 预防甲型肝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处皮下注射 注射一针 身体不适,体温超过 37.5者,急性传染病或其它严重性疾病,免疫缺陷症和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过敏体质者。 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一个月后再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局部红肿、疼痛,偶有皮疹出现。不需处理 甲肝灭活疫苗 甲肝病毒易感者, 1 15 岁使用儿童剂型, 16 岁以上使用成人剂型 预防甲型肝炎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初 次 免 疫接 种一支,间隔 6 个月 加 强 免疫 一支 患有肝炎或其它
6、严重疾病者,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发热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 注射前充分摇匀,有过敏史或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局部副反应多为疼痛、偶有红肿、硬结,全身副反应有头痛、发热、恶心等,一般可自行缓解。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8月龄 以上健康儿童和 成人 流行性乙型脑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2 岁、 7 岁加强 发热 、 急性传染病 、 中耳炎 、 心、肾及肝脏等疾病 、 活动性结核病 、有过敏史或 癫痫 者 、先天性 免疫缺陷 者 ,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 剂治疗者 和孕妇均不可注射本疫苗 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可自行缓解,偶
7、有散在皮疹出现,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A+C 流脑 疫苗 2周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注射一次,流脑流 行 季 节前 完成 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心脏病、肾脏病 及活动性结核,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瓶子有裂纹,瓶塞松动或瓶内有异物者不得使用,按规定剂量一次用完 偶有短暂发热,局部稍有压痛感,一般自行缓解,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狂犬病纯化疫苗( VERO 细胞) 被犬或其它动物咬伤、抓伤者 预防狂犬病 上 臂 三 角肌 肌内注射 一般注射五针 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狂犬疫苗注射无禁忌症 使用前充分摇匀,切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
8、动 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偶有皮疹,速发性过敏反应、神经性皮下水肿、荨麻疹等严重副反应者,作对症治疗 冻干狂犬病纯化疫苗( VERO细胞) 被犬或其它动物咬伤、抓伤者 预防狂犬病 上 臂 三 角肌 肌内注射 一般注射五针 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狂犬疫苗注射无禁忌症 使用前充分摇匀,切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 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偶有皮疹,速发性过敏反应、神经性皮下水肿、荨麻疹等严重副反应者,作对症治疗 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12 月龄以上的水痘易感者 预防水痘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注射一针 患严重疾病,发热者应推迟接种,对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9、 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一个月后再接种本疫 苗 偶有轻微局部反应,罕见轻度或中度发热、伴有暂时出疹,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3 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 儿童、老年人、体弱者 预防流行性感冒 上 臂 三 角肌 下方,肌肉或皮下注射 流 感 流 行季 节前 或 期 间接 种(10-11 月份 ) 发热、急性疾病及感冒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对鸡蛋过敏者,孕妇禁用。 遇有摇不散的块状沉淀不可使用,玻瓶有裂纹、标签不清及异物均不能使用 个别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部位有轻微红肿微痛,不需处理 双价出血热 灭活 疫苗 16-60岁的高危人群 预防肾综合征出血热 上 臂 外 侧三 角
10、肌肌内注射 0、 14 天各注射一 次, 6 个月后加强免疫一针 发热、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敏性疾病及既往对抗菌素和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妇女哺乳期、妊娠期均不可注射本品。 注射前充分摇匀,安瓿有裂纹者或疫苗混浊、变色、有异物及摇不散的块状物者,均不得使用 个别有发热、头晕、皮疹者应注意观察,必要时给予适当治疗,少数人在注射后局部可出现硬结,轻度肿胀和疼痛,一般在 1-3 天内自行消退。 风疹减毒活疫苗 8个月以上的易感者 预防风疹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注射一针 患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者不能接种,妊娠妇女严禁接种,妇女怀孕前三个月内不宜接种 启开安瓿和注射
11、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注射过丙球者,应间隔 1 个月以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少数人出现一过性发热及轻微皮疹,不需处理 麻疹、腮腺炎二联活疫苗 8个月以上的易感者 预防麻疹及流行性腮腺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注射一针 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对鸡蛋过敏者不得接种 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一个月后再接种本疫苗。 一过性发热反应及散在皮疹,不需特殊处理 麻风腮三联疫苗 8个月以上的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易感者 预防麻 疹、腮腺炎和风疹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注射一针 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有过敏史者。妊
12、娠妇女严禁接种本疫苗。妇女怀孕前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本疫苗 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安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溶解不好者不可使用, 安瓶启开后,疫苗应在 1 小时内用完 ,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一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6 11 天内,少数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轻度皮疹反应或伴有耳后及枕后淋巴结肿大,一般不超过 2 天,可自行消退。成人接种后 2 4 周个别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关节痛反应,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气管炎菌苗 儿童及成人 预防由上呼吸道感染而引起的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 上 臂 外 侧三 角肌附着处,皮下注 射 或 臀部 肌肉注射 注射一针 发热 3
13、8 以上,活动性结核、活动性肝炎和湿疹患者不得注射本品,高血压、心脏病及支气管扩张患者应遵医嘱注射。 注射后引起哮喘发作或发热,则下次注射剂量不可增加,或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 2-5倍后,按原注射量注射。严重肺气肿或长期应用激素者使用本品时应遵医嘱。用前必须用力摇散。 可能有发热、过敏反应。注射局部有不同程度疼痛、红肿或硬结。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3 价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2岁以上体弱儿童 、 无脾症、肝硬化、酒精中毒、肾功能预防肺炎球菌感染引起的 肺炎、脑膜炎、中耳炎 等 皮 下 或 肌内 注射 注射一针 对疫苗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 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 、 具有严重心脏病或肺功能障
14、碍的病人 、 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 严禁 注入皮内 、 当患有任何发热性呼吸道疾病或其他急性感染时,应推迟使用疫苗 、 不应给 2 岁以下的儿童接种疫苗。 注射部位的疼痛、红肿等轻微反应,小于 1%的受种者可出现低热 (38.3 )、肌痛和严重的局部反应。 4 衰竭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 b 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2-17 月龄的婴幼儿 预防 Hib 引起的脑膜炎、肺炎、会厌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心包炎、脊髓炎 等 侵袭性疾病 上臂肌内注射 6 个月以下儿童注射三针,间隔1 2 个月, 1 年后 加 强 一次 。6 12 个月儿童注射两针,间隔1 2 个月, 18月 龄 时 加强 一次。 1
15、5 岁儿童注射一针。 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已知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或既往接种 Hib疫苗过敏者不能接种。 未发现与疫苗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较为常见的不良反依次为发热、接种局部红斑和肿块 /硬结,且多在接种 6 小时后出现,接种 24 小时和 48 小时后 基本逐步减小或消失。 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2 个月至 3岁的婴幼儿 预防婴幼儿A 群轮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腹泻 口服 每 人 一 次口 服3ml,每年一次 身体不适,发热,腋温超过 37.5者,急性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免疫缺陷症和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使用本疫苗前后应与其它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 2 周以上。只供
16、口服,切勿用热开水送服 口服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等轻微反应。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乙肝免疫球蛋白( 200IU) HBSAg阳性母亲及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人群,密切接触者。 预防乙型 肝炎 肌内注射 遵医嘱 对免疫球蛋白过敏者或有其它严重过敏史者,有 IGA 抗体的选择性IGA 缺乏者 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或玻瓶有裂纹、过期失效者。一次性输完,不得分使用次 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人狂犬免疫球蛋白( 200IU) 用于被狂犬等动物咬伤、抓伤患者 特异地中和狂犬病病毒 浸润注射,肌内注射 注 射 量 按体 重计算, 遵医嘱 对人免疫球
17、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安瓿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 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人免疫蛋白(10%) 用于麻疹和传染性肝炎密切解接触者 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 肌内注射 暴露后注射,遵医嘱 对免疫球蛋白过敏者或有其它严重过敏史者,有 IGA 抗体的选择性IGA 缺乏者 出现混浊,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玻瓶有裂纹、过期失效者,严重冻结者。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人出现注射部位红肿、疼痛反应,无需特殊处理。 5 人用抗狂犬血清( 400IU) 被疯动物严重咬伤如头、脸、颈部或多部位咬伤者 预防狂犬病 浸润注射,肌内注
18、射 注 射 量 按体 重计算, 遵医嘱 过敏试验为阳性反应者 慎用,可采取脱敏注射法。 每次注射须保存详细记录。须特别注意防止过敏反应。注射抗毒素后,须观察 30 分钟后方可离开 过敏休克、血清病,及时组织抢救及对症疗法 重组人干扰素 2a( 100 万IU) 病毒性 疾病 、肿瘤患者等 广谱抗 病毒 、抗肿瘤及 免疫 调节功能 皮 下 或 肌内 注射 根 据 治 疗目 的而定, 遵医嘱 对任何成分有 过敏 史者、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或有 心脏病 史者、严重的肝、肾或 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伴有晚期失代偿性 肝病 或 肝硬化 的肝炎患者。 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
19、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 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少数可有 发烧 、寒战、乏力、肌痛、 厌食 等反应。在注射 48 小时后消失。其他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 头痛 、 关节痛 、食欲不振、 恶心 等,个别可能出现粒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可恢复。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减少剂量或停药,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 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250IU) 创面污染者 预防 和治疗破伤风 臀部肌内注射,不需作皮试 成 人 及 儿童 一次用量 250IU。创 面 严 重或 创面 污 染 严重 者可加倍。 对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以及安瓿有裂纹、过期失效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 开瓶后,制品应一次注射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不得用作静脉注射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