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晋城市 2018年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和 晋城市人民政府 制定的 晋城市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晋市政办 2018 18 号 ) 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 工作目标 严格履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 加强 建筑工程 施工扬尘 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认真履行 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 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严厉打击
2、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不断规范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继续 深入 开展“市级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工地”、“晋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评选活动 , 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二、 具体任务 (一) 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开工前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 、 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等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制度。 2 2018 年,要在已出台 晋城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 晋市建质字 2016 197 号)、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 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及施工现场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的
3、通知 ( 晋市建质字 2017 238 号 ) 等文件基础上 , 研究制定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开工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监管流程,从源头上彻底杜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现象。制定出台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屋 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法定 审批备案 程序 指南 一次性告知书 ,配套 出台 关于 进一步 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加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将建筑工程项目在 领取 施工许可证 正式开工前必须 严格落实 “ 六个百分之百” 、 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等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固化为长效机制,对 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准办理安全监督注册
4、、发放施工许可 证准予开工建设 。 责任领导: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责任科室: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 责 任 人:程德法 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二)加快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县级 监控平台 建设,实现市、县平台互联互通。 3 未建立 县级 监控平台 的泽州县、沁水县 住房城乡建设局, 务必在 2018 年 5 月底前, 完成县级 监控平台 建设并与市级平台对接联网;所有符合条件的在建建筑工程工地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并对接联网。 责任领导: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
5、,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 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卢忠义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 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三)严格执行 “六个百分之百” 、 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等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规定 , 措施未落实不准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不得办理安全监督注册、不准发放施工许可证。 责任领导:申学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4 管领导 责任单位: 局建筑业管理科、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市建筑垃圾管
6、理中心、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程德法 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 负责人 卢忠义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四)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日常监管,严防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和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重点加强对已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建、领取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尚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开工手续进行三通一平前期施工准备的施工现场和已领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建设的施工现场管理,督促 建设单位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 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
7、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安装监测监控系统 等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重点加强对已取得项目立项或已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手续,但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对措施不落实、存5 在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全面落实建成区禁烧要求。市区及县城建成区 所有施工工地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严控渣土运 输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
8、放标准。无主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和时段行驶,指定场所倾倒。对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等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市区建成区全面使用国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运输车。 2018 年底前, 配合 市环保 、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园林等部门及国网晋城供电公司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在市区主要进口及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并与国家、省联网。 责任领导:
9、申学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靳海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6 管领导 责任单位: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 卢忠义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组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五)严格落实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 责任领导:申学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靳海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
10、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各县(市、区、开发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卢忠义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组长、 各县7 (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六) 严格落实错峰调控要求,加强采暧季扬尘管控。 严格执行 采暧季 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 规定, 采暧季期间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经各县(
11、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初审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环保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责任领导:申学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靳海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卢忠义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各工作组组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七)市政道路和供水、供热、供气
12、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 要加强对市政道路和供水、供热、供气 等长距离线性工程 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管理与指导, 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8 防止扬尘污染的发生。 责任领导: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 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八) 开展在建建筑工程 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及 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 。 2018 年 5月底前,完成在建建筑工
13、程 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 协助环保部门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 ; 按照要求 联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 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 科负责人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9 分管领导 ( 九)大力开展“ 样板工地 ”、“ 标准化优良工地 ” 创建活动,充分发挥 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建筑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 水平。 在继续开展 “市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工地” 评选活动同时, 制定
14、出台 晋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 关于“ 晋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 ”奖励加分标准办法 ,大力开展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 创建活动,促进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 工企业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 、 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 水平。 责任领导: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分管领导 (十)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市(县、市)区 施工扬尘污10 染专项整治 , 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 为和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 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各单位要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 6个月的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均要结合实际开展县(市、区、开发区)城市范围内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杨利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靳海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市建筑安全监督 管理站,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周 军 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焦民顺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工作组组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 (十一)持续开展以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促进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制定 2018 年度 综合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检查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