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事业单位如何防范职务侵占(北京专业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投资建设项目律师 工程招投标律师 工程结算纠纷律师 电话:职务侵占罪(刑法第 270 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从以上定义可看出,由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和侵占人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以本罪较之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更难防范。以下是我在实践中总结的防范和应对职务侵占的一些经验:1、在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可明确约定:不得以现金结算。以转帐支票结算的,付款人必须将收款人名称填写清楚,否则,由付款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对长期合作的客户,由财务人员经常对帐,及
2、时掌握收款情况,避免只由少数业务员掌控,公司管理失控的局面。3、最好由企事业单位信得过的人员专门负责收款,但主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及时掌握情况。以防从中截留。4、及时发放员工工资,不拖欠,不克扣。因为有很多职务侵占案件都是因为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起。5、一定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上法定的保险。6、收集、保留好员工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电话、领取工资的收据、纳税凭证、由其签字的保密协议、规章制度等。一旦有职务侵占发生的,可采取以下方式补救:1、可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到公安机关举报,但要提供证据:(1)证明行为人是该单位的人员:如劳动合同、为其上保险的证明、领取工资的证明、纳税凭
3、证、签字的保密协议和规章制度等以及其它能证明侵占人是该单位人员的证据。(2)侵占人领走或侵占货款的证据。如侵占人签字的支票根、收条、收据等。2、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偿损失,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3、有很多单位根本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一旦发案,很难以职务侵占罪追究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得尝试以侵占保管物罪到法院走刑事自诉程序。4、如果用人单位拖欠了侵占人的工资,还要从侵占的数额中扣除后再计算实际侵占数额。5、劳动合同中工资或提成方式要明确,不然会影响侵占数额的准确计算,进而影响定罪量刑以上措施仅对货款,实际上职务侵占的财产可以有很多种,如有形和无形等,这里我只
4、是提个醒。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职务侵占犯罪 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近年来,非国有的公司、企业中的职务经济犯罪频繁发生,主要涉及的犯罪行为包括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其中职务侵占案件最为常见,占到了职务经济案件的七八成。备受瞩目的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等 9 名高管刑事诉讼案,检察机关对顾雏军等人提出的指控包括挪用资金罪(7.46 亿元)和职务侵占罪(4000 万元)等 4 项罪名,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被告人张海利用职务之便,共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 1.2 亿余元,挪用
5、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 8644 万余元。法院以张海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大量案例说明,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是职务侵占犯罪的频发的主要原因。应该说,我们每个企业都有必要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的建全,同时,也有义务不断提高我们每个员工的法律意识。了解经济犯罪的相关规定,对我们公司和员工来说,可以有效的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有效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受侵犯。今天我们主要深入了解一下最为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到底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呢?构成职务侵占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呢?根据我国刑法第 271 条规定:职
6、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应该说,职务侵占罪是我国现行刑法特地为保护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财产权量身定做的罪名,因为:一是只有非国有公司(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外资公司)中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二是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非国有公司的财产权,主要包括民营企业的财产权。该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通俗地讲,职务侵占行为就是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的贪污行为。案例原国家交响乐团副团
7、长钱程在负责经营管理北京赛洛公司期间,将应由赛洛公司收取的演出包场费共计人民币 776720 元,转入其个人控股的两家公司,用于支付以其妻个人名义购买的某公寓房款。2004 年 8 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钱程有期徒刑 8 年。案例携公司 18 万元货款潜逃罗某小旅馆包房炒股被抓罗某是沙坪坝区某物资公司的一名业务员。2006 年 7 月 24 日至 8 月 1 日,罗某向市内两家物资公司低价销售了钢材 74.16 吨,收取全部货款 23 万余元。在向公司交回 5 万元货款后,罗某便再无音讯,该公司随即向沙坪坝区经侦支队报了案。民警抓捕未果,将罗上网追逃。罗携带 18 万元货款潜逃至
8、昆明一年,将货款挥霍及用于炒股、所剩无几后,偷偷逃往江津,住在一小旅馆 50 多天炒股,日前被江津警方抓获,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从犯罪构成来讲,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即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
9、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
10、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
11、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
12、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 5000 元至 2 万元以上的,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说侵占 5000 元以下的公司财物就不算违法,只是不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但同样应当受到治安条例的惩处,以及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的索赔。浅析职
13、务侵占罪及其防范近年来,非国有的公司、企业中的职务经济犯罪频繁发生,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职务侵占案件。占到了职务经济案件的七八成,这类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犯罪分子的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的诱惑而存在侥幸心理,进而不顾一切地铤而走险。应该说,我们每个公司、企业都有必要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并不断提高每个员工的法律意识。对于公司、企业以及其员工来说,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的了解,可以有效的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受侵犯。一、概念及其构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 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
14、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的“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的“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的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
15、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既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者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
16、用对自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 5000 元至 2 万元以上的。(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
17、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二、企业职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常见案例(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在出资后,这部分财产已属于公司、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也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注意的是
18、,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物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侵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财物直接据为己有。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企业的销售主管、经理、厂长身上,因为他们一般都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发货员、缴库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有管理、保管、经手本公司、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19、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对于设有保安员的公司、企业,由于财物出入均要登记,上述人员在作案时为将财物顺利运出公司、企业,有时便与保安员互相勾结。(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这种作案方式是指,犯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企业的财务。例如收发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货单位职员互相勾结,虚记收到货物,使单位的货款虚增;购销人员伪造涂改单据;出差人员虚报差旅费等。(五)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员工在构成此类犯罪时常常会觉得很委屈,他们认为,是公司先拖欠其工资,他们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这么做的。但即使如此,只要员工出于占为己有的目的利
20、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截扣公司款项,就构成了职务侵占。至于员工与公司间的劳资纠纷,应该通过合法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六)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与本公司、企业的员工勾结共同构成职务侵占在这类犯罪中,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往往是与本公司、企业的员工互相勾结,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本公司、企业的财产,因此,前者是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需要指出的是,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只能作为职务侵占犯罪的共犯形式出现,而不能单独实施职务侵占犯罪。三、防范打击职务侵占犯罪的对策职务侵占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公司、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的行为,并把管理
21、工作延伸到各种经验活动中,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针对上述原因,公司、企业在防范单位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资金的犯罪时,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严把用人关。在用人上,除了考虑业务能力外,还必须考虑员工的思想品德,特别是经手财务的员工,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培训,上岗后,再实行监督考察回访,并建立起人事管理档案。(二)加强对公司、企业员工的教育。把员工素质教育当成一门工作、一项任务来抓。针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法制观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良好的执业道德观念,全面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三)完善公司、企业的管理制
22、度,使公司、企业的管理形成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杜绝个别领导以言代策的现象。同事开设举报信箱,让公司、企业的员工参与监督,让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在无形中收到束缚,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程度,防范于未然。(四)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司、企业要紧紧围绕财务管理,货物流转、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流通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杜绝以现金方式结算大笔款项,注意票款流向的一致性,及时核查应收应付款,堵塞诱发犯罪的漏洞,使一些心怀不轨之徒知难而退,在心里造成“伸手必被捉”的压力,从而不敢轻举妄动。(五)严控企业管理的同时,切实关注员工利益,合情合理的
23、支付员工的报酬,真正做到“按劳取酬”,让员工觉得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不仅是企业的信任,也是改善自己生活环境的重要途径。(六)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决策者,要充分认识法律对自己企业利益的保护、保障作用,事前用“法”论证可行性,事中用“法”规范行为,事后用“法”保障权利。应加强学法、懂法、用法,增强防范和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能力。一旦发现员工有职务侵占的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严肃的查处,对情节轻微的要根据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有利时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查处,杀一儆百,防
24、止其不法行为的延续的蔓延,有效维护公司、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二、职务侵占的防范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务侵占的问题日益突出。小到几个馒头,大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职务侵占行为在各个公司、企业或单位中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到公司、企业或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为了防范职务侵占行为,首先应该分析职务侵占发生的原因。关于职务侵占发生的原因,关键在于以下两个方面:(1)法律意识淡薄。首先企业管理人员或企业主本人,普遍对职务侵占犯罪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将其上升到触犯刑法的高度,认为职务侵占只是企业内部的事情。所以即使发生了职务侵占行为,也往往倾向于内部私了解决,只要退还了侵占的财物,一般不会深究。只有当被侵占
25、的财物无法追回时,才会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有的企业主还会因为不想沾官司或不想与公安机关打交道,担心这样会影响到企业的形象而放弃对职务侵占行为人的追究,只是将其开除了结。这样就从主观上包庇、纵容了此类犯罪行为,助长了职务侵占行为的气焰;另外企业员工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无法认识到其行为严重性,甚至理直气壮的侵占企业财物。如某传媒公司的业务员张某,由于公司不结工资而利用其作业务员的便利条件,将两家公司结给传媒有限公司的 45000 元广告费占为己有,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1 年,事后追悔莫已。(2)监督管理不到位。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为职务侵占行为提供了便利
26、条件,是滋生职务侵占行为的重要土壤。比如上面的案例中企业的公章管理存在漏洞,致使张某能够私自使用公章,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导致企业受损。又比如佛山某鞋业公司的司机马某,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8 月,多次向他人购买假路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不到两年时间,就骗取公司差旅费共 95125 元。再比如安阳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员刘某。从 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11 月,采用以客户的名义书写假收条的手段冲账,将收回的 73399.17 元的货款装入自己的钱包,把该笔款项据为己有。5 p 正是由于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不健全、业务员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了马某、刘某的侵占行为能
27、够得逞。综上,为防范职务侵占行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除了要考虑员工的业务能力外,还必须注重员工的思想品德、个人修养,特别是那些经手、管理财物,有职务便利条件的员工,在上岗之前应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和培训,上岗后应注意对其监督管理,并建立起人事管理档案。另外还应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2)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企业主本人应该注意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敢于正确面对企业内部发生的职务侵占行为,使犯有职务侵占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起到震
28、慑其他员工的作用。一旦发现员工有职务侵占的行为,绝不可姑息迁就,对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有利时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查处,防止其不法行为的延续和蔓延,有效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3)完善、健全企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奖惩制度、销售制度等等,严格控制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个环节,监督控制员工行为,使员工时时刻刻感受到无形的压力,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将职务侵占防范于未然。一个优秀的企业需要有一整套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予以支撑,将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
29、的每个环节置于有效的控制之内,去除滋生职务侵占的土壤。(4)建立现代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控制能力。现代企业面对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企业需要处理的信息大量庞杂,而管理者的精力毕竟有限,用有限的精力来应付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大量庞杂的信息,极易出现管理漏洞。建立现代管理模式,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管理,实时控制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优化和加强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提高企业控制能力,防微杜渐,自然能够有效避免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1、股东侵占自己出资企业的财产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股东侵占的企业财物,虽然有部分是自己出资形成的财产,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出资后股东的出资已经属于企业所有,而不再是
30、股东的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有一个前提,即股东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说,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侵占,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2、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倨为己有。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企业财物直接倨为已有。这种犯罪方式行为人一般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主要发生在业务主管、经理、厂长身上。如董某职务侵占一案,董某作为某五金公司业务经理,其趁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出旅游之机,利用受委托管理本公司业务和财物的便利,于 2002 年 5 月 3 日收取公司客户货款人民币 37592元
31、后截留 19002 元占为己有,同月 4 日,又以购买原材料为名,持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存折到银行提取人民币 11 万元以自己名义存入银行占有。3、本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仓管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有管理、保管、经手本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但因一些企业设有保安员,出入均要登记,这些人作案时为将财物顺利运出企业,有时便与保安员互相勾结。如何朝建职务侵占一案,何朝建在某鞋厂负责搬运工作,与该厂搬运工韩本运共谋盗窃该厂增白剂,于 2003 年 3 月串同该厂保安员常战洪作案,趁常值班之机,韩从该厂仓库盗窃价值人民币 54957 元的增白剂 50 公斤,由
32、何朝建在该厂后门接应运出。4、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犯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企业的财物。例如收发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货单位职员互相勾结,虚记收到货物,使单位的货款虚增;购销人员伪造涂改单据、出差人员虚报差旅费等。5、民营企业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员工这么做极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员工往往会觉得很委屈:是公司先拖欠我的工资、是老板先不兑现我应得的奖金我才这么做的啊!但即使如此,只要员工出于占为己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截扣公司款项,就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法定要件!至于员工与公司的纠纷,只能通过合法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途径去解决。农民工携货款逃跑被判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