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传染病 诊断标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2 目录 甲类传染病 鼠疫 .3 霍乱 .4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5 艾滋病 . 8 病毒性肝炎 . 9 脊髓灰质炎 .12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13 麻疹 .14 流行性出血热 .15 狂犬病 .16 流行性乙型脑炎 .17 登革热 .18 炭疽 .19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20 肺结核 .22 伤寒和副伤寒 .23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4 百日咳 .25 白喉 .26 新生儿破伤风 .27 猩红热 .28 布鲁氏菌病 .29 淋病 .30 梅毒 .31 钩端螺旋体病 .34 血吸虫
2、病 .35 疟疾 . 36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 37 流行性腮腺炎 .38 风疹 .39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40 麻风病 .41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42 黑热病 .43 包虫病 .44 丝虫病 .45 感染性腹泻 病 .46 附: 甲型 H1N1 流感诊断标准 47 手足口病诊断标准 49 3 鼠 疫 一、疑似病例: 起病前日内,曾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有接触鼠疫疫源动物及其制品,鼠疫病人或鼠疫菌培养物的历史。突然发病,病情迅速恶化的高热病人,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应考虑为疑似病例。 急性淋巴结肿 胀,剧烈疼痛、出现被迫性体位; 呼吸困难,咳血性痰; 具有毒血症候、迅速虚脱;
3、 伴有重度中毒症候的其他症候群; 在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的病人血清中,被动血凝试验以上滴度的抗鼠疫杆菌抗体,或用其他经国家级单位认可(确定)的试验方法检测达到诊断标准的,亦应做出疑似病例的追溯诊断。 二、确诊病例: 在疑似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具有毒力的鼠疫杆菌,是确诊首例鼠疫病人的唯一依据。 当一起人间鼠疫已经确诊后,在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鼠疫杆菌的抗原或血清抗体升高倍以上,亦可对续发病 例做出确诊。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或 4 霍 乱 一、疑似病例: 具有下列项目之一者: 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泄,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
4、别是腓肠肌)的首发病例,在病原学检查尚未肯定前; 霍乱流行期间有明确接触史(如同餐、同住或护理者等),并发生泻吐症状,而无其他原因可查者; 二、确诊病例: 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阳性; 霍乱流行期间的疫区内,凡有霍乱典型症状,(见疑似病例项目之一)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 他原因可查; 在流行期间的疫区内有腹泻症状,作双份血清抗体效价测定,如血清凝集试验呈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测定呈倍以上增长者; 在疫源检查中,首次粪便培养阳性前后各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可诊断为轻型患者。 临床诊断:具备 实验确诊:具备或或 5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试行) 1、流行病学史 1.1 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属
5、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1.2 发病前 2 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疫情的区域。 2、症状与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 体温一般 38,偶有畏寒;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可有胸闷,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注意:有少数病人不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尤其是有近期手术史或有基础疾病的病人。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常有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4、胸部 X 线检查
6、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改变,部分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多叶或双侧改 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可不一致。若检查结果阴性, 1-2 天后应予复查。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疑似诊断标准:符合上述 1.1+2+3 条或 1.2+2+4 条或 2+3+4条。 6 临床诊断标准:符合上述 1.1+2+4 条及以上,或 1.2+2+4+5条,或 1.2+2+3+4 条。 医学观察诊断标准:符合上述 1.2+2+3 条。 符合医学观察标准的病人,如条件允许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也可允许患者在家中隔离观察。在家中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的密切
7、接触,并由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医学 观察,每天测体温。观察中的病人病情符合疑似或临床诊断标准时要立即由专门的交通工具转往集中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疑似病人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鉴别诊断:临床上要注意排除上感、流感、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艾滋病合并肺部感染、军团病、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呼吸系统疾患。 重症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中的 1 条即可诊断为重症“非典型肺炎”: 一、呼吸困难,呼吸频率 30 次 /分。 二、低氧血症, 在吸氧 3-5 升 /分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 PaO2)50%。
8、 四、休克或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MODS)。 7 五、具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或合并其他感染或年龄 50 岁。 8 艾 滋 病 一、感染者: 受检血清经初筛试验,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免疫酶法或间接免疫萤光试验()等方法检查阳性,再经确诊试 验如蛋白印迹法()等方法复核确诊者。 二、确诊病例: 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近期内(个月)体重减轻以上,且持续发热达个月以上; ()近期内(个月)体重减轻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次)个月以上; ()卡氏肺囊虫肺炎(); ()卡波济氏肉瘤(); ()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菌感染。 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
9、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项标准且具有以下任何一项时,可为 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辅助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细胞计数下降; ()全身淋巴结肿大; ()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辨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9 病毒性肝炎 一、疑似病例: 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乏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血清反复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者。 (一)甲型肝炎(): 病人发病前个月左右()周,曾接触过甲型肝炎病人,或到过甲型肝炎暴发点工作 ,旅行,并进食,或直接来自流行点。 血清升高。 血清抗阳性。 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抗滴度呈四倍
10、升高。 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甲肝病毒颗粒。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中任何项。 (二)乙型肝炎(): 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如:不洁的注射、针灸、穿刺、手术等,或与乙型肝炎病人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有密切接触。 血清升高 血清阳性伴抗 阳性()或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两项。 10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 (三)其他型肝炎: 丙型肝炎(非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之一)(): 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 血清升高。 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戊型肝炎,感染。 血清抗 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参考。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 戊型肝炎(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 发病前个月,曾接触过戊型肝炎病人,或到 过戊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聚餐。 血清升高。 血清抗阳性 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病毒颗粒。 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型肝炎,感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两项,参考。 实验确诊:符合临床诊断加、中任项。 丁型肝炎(): 病人必须是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血清异常,或呈二次肝功能损伤加重。 血清抗阳性或或杂交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