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朱集镇2018年专项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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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单县朱集 镇 2018 年专项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SDTM-2018-SX018-2 招 标 人:单县 朱集 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8 年 7 月 10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6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2 第一卷 3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人: 单县 朱集 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

2、司 三、项目名称: 单县 朱集 镇 2018 年专项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 四、项目编号: SDTM-2018-SX018-2 五、招标范围: 智能温室大棚建造及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规模: 新建智能温室 大棚 11 个(长 140 米 *宽 16 米) 面积约 24640m2。 七、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 中央 专项 扶贫 资金。 九、建设地点 : 单县 朱集镇张寨 村 。 十、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

3、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温室大棚的建设 ;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种植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4) 需承诺:免费对托管种植期间的大棚及设备进行维修;保证大棚建好后托管种植经营,托管种植经营不少于三年;保证政府每年收 益不低于政府总投资的百分之十 。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十二、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十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 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 。 (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4 照副本); (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3) 法人代表身份证 (需法人到场报名); ( 4) 承诺书。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单县 朱集 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 魏 先生 联 系 方 式: 15653073

5、938 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 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953082123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 标 人 招 标 人:单县 朱集 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魏 先生 联系电话: 1565307393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953082123 1.1.4 项目名称 单县朱集镇 2018 年专项扶贫项目(智能温室大棚) 1.1.5 建设地点 单县朱集镇张寨村。 1.2.1 资金来源 中央 专项 扶贫 资金 1.

6、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智能温室大棚建造及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1.3.2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1.3.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温室大棚的建设 ;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种植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4) 需承诺:免费对托管种植期间的大棚及设备进行维修;保证大棚建好后托管种植经营,托管种植经营不少于三年;保证政府每年

7、收益不低于政府总投资的 百分之十 。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10.1 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将现场勘察、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 书面形式提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主管部门、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予以解答。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 6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时间截止前 2 日 1.11 分包 如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时,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 同意不得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存在重

8、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资料、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图 纸会审记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3 投标文件提交时限 2018 年 7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3.1

9、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金额: 每个企业伍万元整(小写 50000.00元 )。 递交形式: 应商 应在 2018 年 7 月 25 日 17 时前缴纳并到账,从其单位基本户中以电汇方式转入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账户(汇款时用途一栏一定要注明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以复印件的形式装入投标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账户名称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 开户银行 :单县工商银行 帐号: 1609 0025 0920 0367 587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从投标单位设立的基本户中转出或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10、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2 年。各投 标人应如实填写,并说明起因、过程、结果,如有隐瞒,一经发现、举报、查实,按弄虚作假处理。以诉讼仲裁立案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确认。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7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 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11、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投 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8 年 7 月 26 日 15时 30分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概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开标程序 逐一检查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宣读标书。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12、建 由招标人代表在山东省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8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 最高控制 总 价: 贰佰捌拾捌万元整 。( 2880000.00元 ) 投标人 报价不得高于 该限价, 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机械进工地后,支付总货款的 15%,墙体完工后支付总货款的 30%,钢架完工后支付总货款的 20%,棚膜完工后支付总货款的 20%,全部完工后支付总货款的 10%,剩 余 5%作为质保金半年内付清。 10.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承诺书 需承诺:免费对托管种植期间的大棚及设备进行维修;保证大棚建好后托管种植经营, 托管种植经营

13、不少于三年;保证政府每年收益不低于政府总投资的 百分之十 。 投标人提交的原件 投标人 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 (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3)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 4) 承诺书。 ( 5)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征信报告(单 县查询机构位于: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31 号窗口,电话: 14769760072) 8 以上证件应用档案袋包装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袋内所装证件的名称和份数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未能提供以上要求提供 1-5 项的资格审查原

14、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

15、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1.3.2 本工程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

16、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9 ( 3)为本标 段的监理人(招标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招标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投标人在报名 表登记的电话和传真、手机号、电子信箱地址必

17、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从报名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止每天 8: 30 17: 30),失去电话联系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1.5.3 招标服务代理费参照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 公证费: 1500 元,以上费用 由 中标人 支付 。 投标人 应将以上费用计入报价,否则视为让利 。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违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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