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某水务局和某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两套合集某水务局2018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18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为搞好这次纪念、宣传活动,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务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主题联合国确定2018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NATUREFORWATER”(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我国纪念2018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
2、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水利厅决策部署,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有关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节水氛围。三、宣传活动安排(一)区水务局活动13月22日上午,我局将与人民渠二处、市水务局在东湖山公园西门口联合开展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水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水”宣传活动。23月2228日,我局将在办公楼、政务微博平台发送“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3、宣传标语。3利用防汛指挥系统信息发布平台,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发布宣传标语。4在局机关、社区悬挂宣传挂图。5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发放宣传资料。(二)乡镇街道联动1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在政府驻地或重要交通路口制挂横幅1幅以上标语(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2条以上),并自行安排相关宣传活动。2孝感镇选择一个有水利项目支持的“幸福美丽新村”重点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水法律知晓度。选点及宣传方案请提前一周报区水政监察大队,区水务局将根据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参与。四、宣传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基层站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围绕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力求形式创新,注重宣传效果。
4、各基层站在本次宣传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3月31日前将总结和宣传活动统计表报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特此通知。某水利局2018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各县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2018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届一“中国水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水政发201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五新”战略要求,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有关要求,坚持人
5、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节水氛围,为谱写扎实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二、宣传主题联合国确定2018年“世界水日”宣传主题是“NATUREFORWATER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我国纪念2018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三、宣传形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开展节水护水系列宣传活动。在
6、“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开展节水护水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由水政水资源科、局办公室共同组织策划落实好市区的宣传工作。各县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节水护水进村、推进河长制和节水科普宣传等活动,营造节水护水、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良好氛围。2、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围绕推行河长制、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监管等宣传主题,加强组织策划,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开展集中宣传。引导公众知水、节水、护水、亲水,进一步营造全民治水良好氛围。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水法律法规、节水护水、河湖保护等主题,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举办座谈会、法制讲座、开展街头咨询、流动宣传,并通过宣传展览、张贴宣传画、刷写宣传口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纪念宣传活动。4、3月22日上午9时由市水利局组织局属各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地点另行通知。局属各单位要紧扣宣传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作版面、横幅、标语和宣传资料,落实人员和相关保障,按时参加活动。四、组织领导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局机关的宣传纪念活动,指导各县区水利局和局属单位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县区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并于4月3日前将宣传纪念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