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龙山农场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15)一、指导思想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中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探索学生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是评价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推动力。促进课程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基本原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长比成绩重要” 的教育 质量观 念;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要根据其学龄特点,体现出不同的评价梯度和发展要求。既要注意对学生、
2、教师和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切实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台和空间。三、评价目的(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2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四、评价
3、内容及实施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
4、采用等级评价,分为 A(优秀)、B(良好)、 C(合格)、D(不合格)4 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 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 25%至 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 C 及其3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 C 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1、内容及标准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
5、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2、组织实施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总结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4(1)学期评价学生自评
6、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 6 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家长会、家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按班级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 6 个
7、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 6 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5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 6 个纬度为学生初定 1 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
8、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 20%+学生互评分数乘 20%+教 师评价分数乘 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 分以上为 A(优秀 );75 分至 89 分为 B(良好);60 分至 74 分为 C(合格);59 分以下为 D(不合格)。等级评定为 A 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 A 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 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
9、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 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 35%。一所学校各班 A 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学生的 6 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 评为 D 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6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
10、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2)毕业综合评价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
11、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73、结果呈现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
12、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六个纬度的前 2 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 4 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8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
13、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场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 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关键性作品、作业;综
14、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 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 自我描述;其它相关重要材料。(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9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
15、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一)初中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 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16、10(二)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三)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党支部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