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中路S8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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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东风中路 S8 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预备 2011 50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 东风中路 S8 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东风中路 S8 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赖工 联系电话: (020) 83752450 转 30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邝工、梁工 联系电话: ( 020) 83492175、 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2、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与仓边路相交路口的西南侧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功能为超高层甲级办公楼,包括地下室 4 层和地上 32 层,总建筑面积约 57587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 15108 平方米,开挖基坑深度约 20 米,总高度 170 米。具体情况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 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招标内容: 东风中路 S8 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3、、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等工程及其本项目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595305109.74 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 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12 日 至 2012 年 7 月 17 日 2 注: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7 月 1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4、: 2012 年 7 月 22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11:30,下午: 14:00 16:00 。 注: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 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

5、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壹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

6、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 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6、 明确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 第 4 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且单独招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6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 总承包 工程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

7、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 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

8、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下表所列工程特征之一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工程,均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招标工程,表中工程特征表达为“以上”的含本数。 承包方式 工程类别 工程特征 总承包包 房屋建筑工程 超过 40 层的房屋建筑物 单跨跨度超过 40米的房屋建筑物 高度超过 240 米的构筑物 开挖深度超过 12米的深基坑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12 万平方米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主

9、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 A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 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4 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

10、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 多于等于 5名且 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 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 =业主综合评价 *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 *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企业 -房建工程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

11、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 60 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同时具有招标 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 8 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

12、 申请 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 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 企业 综合诚信评价 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 2010】 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13、十四、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 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 6、 8、 9 款 及本公告附件二要求的5 部分择优资料 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 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

14、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电话: 83752450 转 307,地址:广州市 环市东路 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 29 层。 十六、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和其他法定媒体 发布, 本公告的 修改、补充, 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文本为 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

15、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12 日 6 附件一: 东东 风风 中中 路路 S8 地地 块块 项项 目目 施施 工工 总总 承承 包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 O 一二年 月7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

16、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 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

17、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8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 GZZB2010-007-1 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 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

18、.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 201069 号)、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 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 本项目招标使 用 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

19、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 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 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 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20、,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 投标申请人 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 投标申请人 应自备密封袋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 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

21、审核。 10 1.5.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中的“审核情况” 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

22、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中 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投标申 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

23、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 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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