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铝 型 材 及 铝 板 材氟 碳 喷 涂 质 量 检 验 标 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业集团铝型材及铝板材氟碳喷涂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工具、检验规则及质量评定方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1 部分:基材 GB/T5237.5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5 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AAMA2605 建筑用铝型材
2、和铝板表面高性能有机涂层规范YS/T429.1 铝幕墙板 板基YS/T429.2 铝幕墙板 氟碳喷漆铝单板GB/T8014 铝及合金铝阳极氧化、氧化膜厚度定义和有关测量厚度的规定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GB/T 6739 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GB/T9761 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3 术语和定义3.1 基材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3.2 漆膜(涂膜)漆膜指涂覆在金属基体表面上,经固化的氟碳漆的膜,也可称涂层。3.3 装饰面装饰面指喷漆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
3、得见的表面。它包括2可开启窗、通风口、门或板等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可以见到的表面。3.4 膜厚膜厚指涂覆在金属基体表面上,经固化的氟碳漆的厚度。3.5 光泽涂膜表面以反射光线的能力为特征的一种光学性质。3.6 附着力涂层与基体间结合力的总和。3.7 流痕(流挂)流痕指在涂覆和固化期涂膜出现的下边缘较厚的现象。3.8 皱纹皱纹指在干燥过程中涂膜通常由于表干过快所引起的折起现象。3.9 气泡气泡指涂层因局部失去附着力而离开基底(底材或其下涂层)鼓起,使涂膜呈现似圆形的突起变形。泡内可含液体、蒸汽、其它气体或结晶物。3.10 平均膜厚平均膜度是指在喷涂型材装饰面上测量的若干个(不少于 5 个)局部
4、膜厚的平均值。3.11 最小局部膜厚最小局部膜厚是指型材装饰面上测量的若干个局部膜厚中的最小的一个。3.12 色差通过目视或仪器测量而确定的样件颜色的色调、明度和彩度的差异。4 检验项目4.1.喷涂前基材外观质量要求 4.1.1 铝型材4.1.1.1 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4.1.1.2 允许有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深度为:装饰面不大于 0.03mm,非装饰面不大于 0.07mm。4.1.1.3 打磨后装饰面无划伤、毛刺、油污、胶渍等缺陷存在。4.1.2 铝板材4.1.2.1 边部应切齐,无毛刺、裂边,不允许有分层;4.1.2.2 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腐蚀,两端
5、50mm 范围以外不允许有矫直辊印;34.1.2.3 一面不允许有松树枝状花纹、气泡等缺陷;4.1.2.4 允许有轻微乳液痕及油痕,但面积不超过 1%;4.1.2.5 允许有轻微、少量的擦伤、划伤、金属及非金属压入物、压过划痕等缺陷,缺陷深度不超过 0.05mm;4.1.2.6 另一面允许有不严重的缺陷,但缺陷深度不得超过板材厚度的允许负偏差,并保证板材的最小厚度。4.1.2.6 打磨后装饰面无划伤、毛刺、油污、胶渍等缺陷存在;焊道修磨过渡平整、光滑;焊缝处无气孔裂纹等缺陷存在。4.2 前处理后质量要求除应符合 4.1 要求外,尚应满足下述要求:操作者严格按前处理工艺守则操作,铝型材及铝板材经
6、前处理后,表面无挂灰及返锈现象,有彩虹色或无色透明转化膜。4.3 喷涂后成品质量要求4.3.1 涂膜外观质量要求4.3.1.1 目视干膜涂层表面应平滑、均匀,不允许有:a)流痕;b) 皱纹;c) 气泡;d) 脱落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陷。4.3.1.2 涂膜颜色一致性a) 单色漆涂层与合同规定标准色板色差值及同一批产品之间色差值:样件 E *ab1.0,成批产品 E *ab1.5;b) 其它色漆涂层色差检验:以目视为主,色差仪检测为附,目视检测方式为在均匀光源或日光照射下,将被检验件与合同规定标准色板同方向并在一起,在距离 3 米处垂直目视,颜色基本一致。色差仪显示值E *ab1.5。4.3.1.
7、3 涂膜光泽度:用 60 度光泽仪检测,光泽度值应符合下表 1 规定。表 1光 泽 度 光 泽 值 允许误差 检测工具高 80%中 20-79%低 19%5% 光泽计4.3.2 涂膜厚度:4装饰面涂膜厚度应符合表面 2 的规定。表 2涂层种类 平均膜厚m最小局部膜厚 m 检测工具一涂色漆 25-30 20二涂(底漆+色漆) 3040 25三涂(底漆+色漆+清漆) 4047 35涡流测厚仪注: 装饰面喷涂时由于基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致使基材某些表面(如内角,横沟等)的涂膜厚度低于规定值是允许的,但不允许出现露底现象。如非装饰面需喷涂时,应在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中特殊注明,其涂层的厚度一般不作要求
8、,但不能漏喷露底。合同及技术文件中不注明的,按不喷涂供货。4.3.3 涂膜附着力4.3.3.1 涂膜干附着力:用间距 1mm 的 6 格划格器对干膜试验,划格区达到 0 级要求。4.3.3.2 涂膜湿附着力:试样划格后,将其放入 38的蒸馏水或无离子水中浸泡 24 小时后取出、擦干,试验划格区不得脱落和位移。4.3.3.3 涂膜沸水附着力:试样划格后,将其放入 95以上的沸水中浸泡20 分钟,然后将试样取出、擦干,试验划格区不得脱落和位移,试样不得有气泡4.3.4 涂膜硬度:干膜经铅笔划痕试验,硬度1H 级。4.3.5 涂膜耐冲击性:涂膜正面经冲击试验后应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但在凹面的周边处允许
9、有细小皱纹4.3.6 涂层的耐磨性、耐沸水性、耐盐酸性、耐硝酸性、耐溶剂性、耐灰浆性、耐盐雾腐蚀性、耐洗涤剂性、人工加速耐候性质量要求应符合GB5237.5 中的有关规定。4.4 型材及板材装饰面保护质量要求4.4.1 型材及板材喷涂后,在符合 4.3.1-4.3.6 的条件下,应对装饰面(可视面)进行贴膜保护,以防止在加工、周转过程中磕、碰、划伤。4.4.2 贴膜前用洁净的抹布或风管去除表面灰尘、污物等粘着物。4.4.3 保护膜不应有飞边、翘起、拉伸破损现象。54.4.4 机械贴膜和手工贴膜允许偏差见表 34.4.5 型材在周转过程中有保护膜脱落、翘起现象应及时修补。表 3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10、 检具机械贴膜:不允许有皱褶存在、不允许有3mm 的气泡存在。保 护 膜 粘 贴 质量手工贴膜:2m 之内允许有一条80mm 长的皱褶,1m 之内允许有 2 个 38mm 的气泡存在卡尺目测5 检验与试验方法5.1 外观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方法应符合 4.1、4.2、4.3、4.4 的规定。5.2 涂层颜色和色差的检查,一般情况下采用目视法,按 GB/T9761-1988中 3.2 条及 6.1 条规定,对照标准色板进行检查。单色涂层仲裁时采用色差仪,按 GB/T11186.2 的规定进行检查。5.3 涂层的光泽度用光泽测试仪按 GB/T9754 规定执行。5.4 涂层厚度按 GB/T4957 的
11、规定执行。每根型材的测量处数不少于 10 处,测量时的具体规定参考 GB/T8014.5.5 涂膜干附着力按 GB/T9286 中的规定测定,划格间距 1mm。5.6 涂膜硬度按 GB/T6739 中的 B 法规定测定,试验结果按 GB/T6739 中的4.4.6 进行评定。5.7 涂层的耐磨性试验按 GB5237.5 中附录 A 的规定执行。5.8 涂层的耐沸水性、耐盐酸性、耐硝酸性、耐溶剂性、耐灰浆性、耐盐雾腐蚀性、耐洗涤剂性、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按 GB5237.5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9 涂层的耐湿热性按 GB/T 1740 中的规定执行。5.10 涂层的耐冲击性参照 GB/T 173
12、2 的规定执行。5.11 氟碳漆的化学成分应通过色谱分析仪,检测氟碳漆中氟树脂的含量,当氟树脂的含量不低于 70时,质量合格。6 检验规则6.1 检验要求6.1.1 入厂基材由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生产。 6.1.2 喷涂成品由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定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保证书。66.2 检验项目6.2.1 每批喷涂成品出厂前应由质检员对涂膜外观质量以及涂膜厚度、颜色和色差、附着力进行检验;6.2.2 试验室对漆膜光泽、硬度、耐冲击性、杯突试验、抗弯曲性等性能进行检验;6.2.3 其它性能采用定期检验方式(每年至少一次) ,一般不检验,但供方必须保证产品可达到
13、相应质量要求,如用户要求进行测试验,应在合同中注明。6.3 取样产品取样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 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 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 按 GB5237.1 规定 5.4、5.5 6.1外观质量 4.3.1.1 5.1涂层颜色和色差逐根检查4.3.1.2 5.2途层厚度 按表 5 取样 4.3.2 5.4途层光泽 4.3.1.3 5.3途层硬度 4.3.4 5.6途层附着力 4.3.3 5.5途层耐冲击性 4.3.5 5.10途层耐磨性 5.7途层耐化学稳定性(耐盐酸性、耐硝酸性、耐溶剂性、耐洗涤剂性、耐灰浆性)途层耐盐雾性途层人工加速耐候性5.8途
14、层耐湿热性每批取 2 根型材每根取 1 个试样4.3.65.976.4 检验结果评定6.4.1 涂膜外观质量及色差不合格时为单件不合格。6.4.2 涂膜外观质量及色差需逐件检查,涂膜厚度取样应符合表 5 的规定,检测涂膜其它性能时每批取 2 个工件,每个工件取 2 个试样。表 5 单位:件批量范围 随机取样数 不合格品数上限3110 全部 011200 10 1201300 15 1301500 20 2501800 30 36.4.3 涂膜厚度的不合格数超出表 5 中规定的不合格品数上限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逐件检验,合格的工件可以交货。6.4.4 附着力检测按 3%-5%比例抽检,发现
15、1 支不合格,逐支检测,不合格予以挑出。其它涂膜性能检测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整批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在检验合格的喷涂成品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签(或合格证):a)供方名称和地址;b)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c)工程名称和代号;d) 产品规格和数量;e)生产日期或批号;f)涂层的颜色(或代号) 、光泽和涂层种类。7.2 包装、运输、贮存6.2.1 每个工件的装饰面要帖上塑料薄膜加以保护;6.2.2 工件之间用泡沫、包装纸加以隔开,以防止运输时互相碰撞;6.2.3 运输时不能重压、碰撞,应注意防曝晒、雨淋;6.2.4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周围无腐蚀性气氛的仓库内; 6.2.5 产品应平放,不能堆码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