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虹口区外籍学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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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 虹口区外籍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 管理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7 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 2017 20 号)的精神,现就 2017年 虹口 区高中阶段 学校 招收持外国护照学生 制定 如下管理办法。 一、 招生范围 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 2017 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 , 并 能够提供相应入学 材料的 外籍学生 。 二 、 入学细则 1. 区统筹安排 入学 ( 1) 外籍学生按本人初中毕业考试成绩填报 志愿意向,填报范围为 本区公办高中、民办高中, 志愿意向学校 限填报一所。 ( 2) 达到 市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外籍

2、学生, 其考试成绩达到志愿意向学校本年度招生分数线的,由招办安排至志愿意向学校入学,未达到志愿意向学校本年度招生分数线的, 由 区招生办根据 本年各高中录取 分数线统筹 安排外籍学生 进入相应高中 入学 ,外籍学生不愿意接受招办统筹 安排的视为放弃在本区 入学 。 ( 3) 未达到市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外籍学生,希望进入普通高中就学的,由招办统筹安排进入 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或民办高中 入学,外籍学生不愿意接受招办统筹 安排的视为放弃在本区 入学。希望进入职业学校入学的,可向相应职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 学校自主入学 未 参加区统筹安排的外籍学生, 达到市高中最低控制线 ,可向各高中提出入学申

3、请,经各高中测试通过后入学。 三、入学材料 1. 学生本人护照; 2. 由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在虹口区居留证明; 3. 近期报名照两张; 4. 16 周岁以下外籍中小学生办理监护人公证手续; 5. 原就读学校有关学历证明原件及中文翻译副本(需公证) ; 6. 学生本人 2017 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成绩通知。 四 、 办理流程 1. 统筹安排 入学 ( 1) 学生及其监护人 携上述有关 入学 材料到 区 中 招办 进行初 审,并 填写入学申请表。 ( 2) 由 区 教育局 中教科 对 学生 的 入学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进行审核 。 ( 3) 入学申请经 区 教育局 中教科 核准后,学生 携

4、 入学申请书 到指定的学校报到入学。 2. 学校自主入学 ( 1) 学生及其监护人携上述有关 入学 材料到区 中 招办 进行初审 ,并 填写入学申请表。 ( 2)学生 参加各学校自主入学考试。 ( 3) 考试合格 后 , 由区 教育局 对 学生 的 入学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 4) 入学申请经 区 教育局 中教科 核准后 ,学生携入学申请书到学校报到入学。 五 、 联系方式 虹口区 招生办 中招办 大连西路 203 号 904 室 63061213 虹口区教育局中教科 天宝路 1058 号 204 室 65758592 虹口区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译名 性别 照 片 出生年

5、月 国籍 初中学校 年级 电话 居住地址 邮编 护照编号 监 护 人 性别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申请事由 签名 年 月 日 安排就读 学校 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档,一份交由本人到业务科室办理 入 学手续 虹口区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译名 性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国籍 初中学校 年级 电话 居住地址 邮编 护照编号 监 护 人 性别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申请事由 签名 年 月 日 安排就读 学校 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档,一份交由本人到业务科室办理 入学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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