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 1 页 共 5 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X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 2 页 共 5 页甲 方: 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孟庆波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大街 48 号三层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为建立长期、稳定、紧密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作原则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开展各项具体业务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2、,双方开展相关具体业务合作时,另行签订其他协议。2、甲乙双方开展具体合作所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组成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法律文件。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 3 页 共 5 页3、在开展其他具体业务合作前,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与业务合作相关的、真实的、合理的证明文件(以复印件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留存),以确保业务合作的合法合规。第二条 合作期限本协议项下合作期限为 2016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合作内容1、甲乙双方各自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开展客户挖掘、风险管理与数据分析等工作。并通过不断共享市场、项目、客户、平台等资源持续加强合作的
3、广度与深度,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2、乙方成为甲方合作机构,为甲方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分享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或与甲乙双方均认可的资金方进行业务合作,相关服务费用双方另行约定。第四条 合作承诺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可以在各自的企业宣传和市场推广活动(公司网站、媒体广告、媒体报道等)中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企业信息、企业标识等。第五条 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存在、本协议的条款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 4 页 共 5 页露。本条不会因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合作暂停、失效或终止而影响其效力。
4、2、除本协议约定合作事项所需外,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合作终止的,双方均应返还或销毁涉及对方商业机密的全部信息资料。3、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保密信息:(a) 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但因违反本协议的原因而导致的除外);(b) 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要求、或任何有管辖权的司法、立法、管理机构的命令、判决或要求,或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要求,或任何相关股权交易所规则要求,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披露仅限于该等要求的范围)。第六条 协议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2、甲方或乙方如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或出现受到司
5、法处置、监管处罚或媒体负面报道等情形,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如因监管政策变化或监管部门叫停等不可抗力因素,则本协议终止。4、协议提前终止情形下,如果甲乙双方尚有合作项目未结清,双方均有责任履行各自义务,直至全部项目结清。第七条 其他1、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壹年。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 5 页 共 5 页3、双方在具体合作中产生的纠纷,依照具体合作协议中相关条款解决。(以下无正文)甲方: 北京车库咖啡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