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南山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No.NS08-01&02/01(草案)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一年七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2001)以下简称条例 ) ,制定深圳市南山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 )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1)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2)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及附表。深圳市城
2、市规划委员会二一年七月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目 录文本1 总则 .12 目标与定位 .13 用地性质 .24 开发强度 .35 配套设施 .36 道路交通 .77 城市设计 .98 城市更新 .119 地名规划 .1410 其它规定 .16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11 总则1.1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广深高速公路、侨城东路、深南大道、沙河东路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 620.5 公顷。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3、本片区所在组团的分区规划及其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区域融合与资源共享原则;公共活动与公共交通优先原则;生态宜居、环境友好及资源节约等可持续发展原则。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4 版) (以下简称深标 )确定。1.6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1.7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
4、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2001)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1.8 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发之日起施行。2 目标与定位2.1 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延续华侨城片区良好的建设品质,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整体和全面提升华侨城地区的环境特质与文化内涵,建设活力,具有多产业持续,绿色环保的综合城区。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22.2 本片区的主导功能是:集生活居住、商业服务为主,兼有高新技术、都市型创意产业功能的城市综合区,倡导低碳生活、空间品味突出、社区服务优质的示范区。2.3 本片区的发展策略是:结合产业发展,
5、突出创新活力的功能复合;拓展与优化华侨城片区“强边活心”的空间结构形态,并建立与之相适宜的道路形态和快慢交通系统;通过慢行交通,构建宜人的公共活动网络体系;打通绿色景观廊道,实现绿色景观资源的融合与共享。2.4 规划重点: 总结并提炼华侨城片区的建设经验与特色,延续并提升其良好的建设品质,在完善功能结构、道路交通、公共配套的基础上,重点强化空间形态的设计、公共活动网络的组织、绿色景观廊道的设计,实现“活力、绿色的人文生态示范城区”的建设目标。3 用地性质3.1 本片区规划用地性质主要包括:居住用地(R)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 、政府社团用地(GIS) 、工业用地(M) 、对外交通用地(T
6、) 、道路广场用地(S)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绿地(G)等,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3.2 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本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按本图则规定进行。3.3 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3.4 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在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33.
7、5 本图则对地块用地性质的安排分为两类: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二类是指“经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的用地性质” 。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为地块的主导用地性质,可按相关规定兼容部分指定的其它用地性质。3.6 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为地块的主导用地性质,可按相关规定兼容部分指定的其它用地性质。4 开发强度4.1 本片区建设规模总量约为 944 万平方米(不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4.2 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上限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为集约利用土地,本片区内工业及仓储用地的开发强度须同时满足相关规定的容积率下限指标要求;居住及商业等用地的开发强度不应少于本图则“
8、图表”确定的开发强度的 90%。4.3 本图则执行过程中,地块开发强度的确定须同时满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等相关规定。4.4 本图则中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因地块合并、细分或调整发生变化时,应保持地块总建筑面积及配套设施规模不变,并对地块容积率作相应调整。4.5 本图则中对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的容积率不予规定,其开发强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确定。5 配套设施5.1 本片区内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45.2 本图则中配套设施依据上层次规划、片区开发强度及人口规模
9、综合确定,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对本片区配套设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对本图则进行必要检讨。5.3 本图则确定的配套设施,在满足相关规范下,可适当增加建设规模以扩大容量;在有利于配套设施近期实施等条件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进行合理的微调。5.4 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 15 万人,规划就业人口规模 3 万人。5.5 本片区配套设施设置详见本文本“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表 5.5) 。表 5.5: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数量 所在地块号序号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总量 规划增加 现状保留 规划备注幼儿园 19 702-16、03-20、03-21、03-22
10、、03-36、04-06、04-24、05-32、06-06、06-09、06-24、07-2502-06、02-09、03-04、03-19、03-30、04-01、05-04小学 4 2 03-36、05-30 02-06、03-16初中 1 05-29 九年一贯制 2 1 02-17 03-271.教育设施职业学校 2 2 01-03、01-04综合医院 1 05-11 2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3 902-16、04-06、06-11、06-2401-13、01-39、02-04、02-09、03-10、03-14、03-30、05-09、05-31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2 2
11、03-17、05-07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10 8 04-06、05-0301-13、01-50、02-04、02-14、03-04、03-29、03-46、05-093文娱设施图书室 7 6 05-1402-04、02-14、03-04、03-17、03-29、005-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509青少年活动中心 6 6 02-04、02-14、03-04、03-17、03-29、05-09老人活动中心 8 7 07-2002-04、02-14、03-04、03-17、03-29、05-09、05-31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2
12、1 05-14 03-17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15 13 01-14、05-2901-24、01-37、01-48、02-04、02-12、03-02、03-11、03-33、03-46、05-02、05-07、05-09、07-02游泳池 1 05-14 篮球场 2 05-29、06-244体育设施网球场 2 05-14、07-25 街道办 1 06-07 居委会 13 702-15、02-16、03-21、04-06、05-03、06-2402-04、02-09、03-10、03-14、03-30、05-09、05-31派出所 1 06-08 社区警务室 13 10 02-16、04-24、
13、06-2401-23、01-39、02-04、02-09、03-10、03-14、03-30、05-09、05-31、07-02社区服务站 12 8 04-06、04-24、05-03、06-2401-39、02-04、02-09、03-10、03-14、03-30、05-09、05-315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综合市场 11 7 03-22、06-11、06-13、07-1001-23、01-42、01-50、03-24、03-32、03-42、04-25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6社区肉菜市场 8 5 02-16、04-0
14、6、06-1201-13、02-13、03-10、03-14、05-09社会停车场(库) 26 1804-06、05-24、05-26、06-06、06-09、06-13、06-22、07-1201-23、01-24、01-39、01-41、01-42、01-50、03-11、03-19、03-24、03-29、03-32、04-23、04-25、05-07、05-09、06-14、07-02、07-18加油站 3 01-21、05-01、07-26 公交首末站 3 2 04-26 01-13、01-416道路交通设施长途客运点 1 1 03-327 电力设施 变电站 3 1 01-47、02
15、-05 05-08机楼(电信、移动、数据等独立占地)1 06-05 8通信设施中型接入网机房 3 3 01-23、02-14、03-149邮政设施 社区邮政所 6 5 04-0601-42、03-10、03-29、03-42、07-02垃圾转运站 3 3 01-46、03-07、07-04垃圾收集站 2 1 02-16 02-09再生资源回收点 3 3 01-46、02-09、03-07公共厕所 2 2 01-46、03-0710环卫设施环卫工人休息室 2 2 01-46、03-0711 防灾减灾设施 消防站 1 02-02 银行 5 03-21、06-11、06-16、06-18、06-24
16、 12 其它配套设施税务局 1 06-24 注:下划线表示该设施为非独立占地。5.6 本图则居住地区级设施有综合医院、文化站、派出所、邮政支局等。深圳市南山区 08-0102 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 NO.NS08-0102/01(草案)75.7 本片区污水排至南山污水处理厂,工业及特种废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5.8 本图则有小沙河河道蓝线;一根高压燃气管道、一根成品油管道橙线控制线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确定。5.9 本片区推广雨洪利用、污水再生水利用,用作喷洒路面、灌溉绿地、城市杂用水等;新建区强制推行节水型器具,建成区逐步改造淘汰高耗水的器具 。5.10 规划区燃气高压管道安全范围
17、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天然气高压管网路由规划安全咨询报告城市高压天然气管道按制范围为 15.2 米、限制范围为 26.3 米、影响范围为 46.5 米。在控制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其它地面设施;在限制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民居、大型厂房等设施;在事故影响范围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商场、敬老院等人口高密集且疏散难度大的重要公共设施。5.11 本图则共设置室内避难场所 2 处,室外固定避难场所 1 处。同时应按服务范围内的昼夜最大人口,结合学校、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停车场、广场空地等场地配置室外紧急避难场所。5.12 本图则中配套设施的建设须同时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6 道路交通6.1 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为有深南大道、沙河东路、侨香路、侨城东路和北环大道。各街坊出入口及内部道路详见本图则“图表” 。6.2 本片区现状有轨道罗宝线(1 号线) 、轨道蛇口线(2 号线)经过。其中轨道罗宝线(1 号线)在片区内设有侨城东站、华侨城站、世界之窗站、白石洲站;轨道蛇口线(2 号线)在片区内设有侨城北站、世界之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