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电缆悬挂标准1、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 90,即横平竖直。2、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 90 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A、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 倍电缆外径B、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 倍电缆外径3、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大于 2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 6m。4、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电缆钩最下方为准)1、主要运输巷不低于 1.6m。2、掘进与回采巷道平巷悬挂不低于 1.6m,放顶硐室及机电硐室处不低于 1.8m。五、悬挂应有适当的弛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垂下为宜。六、一般规定1、严禁用小电
2、缆钩挂大电缆。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许用同一类型电缆钩。3、巷道一侧挂有 2 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弛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5、电缆接线盒、连接插销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牢固,不得让电缆受力。6、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0.3m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1m 以上的地方。七、其它规定1、电缆不得挂在风管或水管上。2、电缆不得遭受淋水。3、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4、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0.3 米以上的距离。5
3、、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6、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A、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100mm ;B、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8、穿墙电缆穿管敷设,管两端用必须用黄泥封堵。八、电缆标志牌1、标志牌的内容1)要求注有型号、电压、长度、始末端名称。2)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标志牌的粘贴要求1)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2)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 50m 粘贴 1 个标志牌。3)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各 1 个标志牌。4)电器设备入线电缆均应粘贴标志牌,标志牌粘贴在距喇叭嘴0.5m 处。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10K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 1000 兆欧。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 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