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胸卡佩戴管理标准为进一步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特制定员工胸卡,工作时间佩戴员工胸卡是识别员工身份的重要标志,方便工作,接受监督,加强自律意识,并显示员工身份,为配合人员管理及门卫管理需要,维护公司办公区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 胸卡的发放、变更、回收的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二、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 实施细则: 3.1 厂区内任何场所必须佩戴胸卡,不允许将胸卡揣在衣兜内或用手把持,否则一经发现,按未佩戴胸卡处理;3.2 员工进出公司时及上班时段内须佩戴胸卡,不得转借他人。3.3 胸卡的制发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四、胸卡种类及颜色4.1 高管,胸卡为 X 色4.2 中层,胸
2、卡为 X 色4.3 班组长,胸卡为 X 色4.4 一般员工,胸卡为 X 色4.5 质量体系(含 QA、化验室、动物室)胸卡为 X 色五、胸卡佩戴:5.1 胸卡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严格佩戴(左前胸) ,不得用绳带等方式将胸卡挂在脖子上;5.2 胸卡一律佩戴于左胸前,须正面朝前可供识别。六、员工胸卡管理:6.1 胸卡损毁,个人胸卡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须经本部门领导出具证明,到行政部登记并交纳 10.00 元工本费方可领取,并根据综合检查扣 5 分,行政部须在每月月底将收取的工本费上交财务部;6.2 员工调动不同部门时,应向行政部办理重发,并不需要员工个人缴纳工本费。6.3 员工离职时,应将胸卡缴回行政部。胸卡未交回者,罚款 50 元6.4 上班时间未及时佩戴胸卡者,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综合检查扣 2 分。6.5 员工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胸卡,胸卡应佩戴在胸前易于看到,不得遮盖,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综合检查扣 2 分。6.6 个人胸卡决不允许转借或外借(厂外人员)他人使用,否则一经发现,按公司综合检查管理办法处理七、实施与修改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经事项,将进行酌情修改。行政部201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