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多篇范文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依法为凭心更明2018年的3月20日必将永载于党史国史。在这一天备受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得通过,上升成为国家法律。毫无疑问,它的出现标志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经数年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伟大实践尘埃落定、终告有成。亦如大众所言,监察法的出台和正式实施更是“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行动最能说明问题,展望未来我们将以“法律”和“正义”之名进一步涤荡腐败的罪恶,犁除滋生的根基,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矢志不渝造海晏河清于来者,还朗朗乾坤于清明。法不诛心而治于行,公不阿私而倡于明。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
2、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法的出现不仅是明证,它还充分说明我们的党是一个自我学习、自我完善、永不懈怠,至大至公至正的执政党,是国家的主心骨。法律所囊括的除了有治理腐败的刚性制度安排,更有由外及内依法治党、依纪管党和有信仰有精神有自信的凝聚党的体系化布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党的智慧和中国法制的新结合、新成果、新创造。法无贵贱止于一,行以致远必于一。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的新征程,承载使命、牢记重托、稳步前行既要有灵魂者内心炽热的信仰与精神引领,也要有不避贵贱的钢纪铁则相伴而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宗明义的成为了监察法的覆盖对象,在监察实体与监察程序上“精巧”的
3、设计与安排做到了无缝对接、合二为一。一部法律包容公权者百态,把党对群众至真至善至诚的承诺与自律自警形象完整的用法律的语言表达了出来,既管用、也好用。勤于学、敏于守,知法懂纪才长久。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法要敬畏天天守,纪要警醒天天行。监察法不仅是反腐利器,更是一味祛疾实补保健的良方。所谓杀人赢千,不若立地成佛,领悟到法中的虚与实才能守得住既往和长久。对普通公职人员来说,幸福总在平常与平凡中,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抱侥幸心理。对监察法亲而近之,对法条清而醒之做到守住红线、心知肚明,才能赢得现在和未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坚定信心大步前行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
4、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制定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个干部工作中需要廉洁自律,勤于事务,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要坚持作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好干部。有了监察法的执行,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相信基层干部会进一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朗如日月,清如水镜。制定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法
5、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法治保障。打通了对公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朗如日月,清如水镜”。团结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形成反腐败合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在学悟践中肩负监察新使命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监察法的确
6、立,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作为监察法的一线执行者,基层纪检干部要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悉心研读监察法,在学悟践中融会贯通、知行合一,肩负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学监察法,做到忠诚。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国家监察全覆盖,监察法的制定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工作需要,要结合新修订的党章和宪法,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学习。着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理解监察法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充分运用好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忠诚于党章和宪法。悟监察法,做到干净。
7、监察法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因此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和权限更大了,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肩上的“担子”更重了。纪检监察干部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头脑,用监察法指导工作,努力提升自身法治素质。要用心领悟监察法的内含精髓,严以律己,做讲规矩、守法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监察法的约束,自觉接受人大、司法、民主、社会监督和舆论的监督,履行好人民赋予的使命。严格执行监察法各项规定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践监察法,做到担当。我们要积极建立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机制,不断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
8、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遵守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依法依规开监督、调查、处置,紧盯“微权力”,严惩“微腐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干部的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院高度重视会议精神,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9、,深学一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一线纪检监察干部,我会严格遵循国家监察法的原则要求
10、和规范程序,全面履行国家监察法规定的职责职能,确保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有机统一;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衔接,确保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接下来,我将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法、监察改革、监察体制的宣传,以监察队伍为先锋,在新时代为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贡献。立法是党和国家大事,我和战友们一致都在关注。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我们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是发自内心地支持。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11、监察法施行后首虎落马持续增强反腐合力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晓光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个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地位清高,日月每从肩上过;门庭开豁,江山常在掌中看。”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讲话上引用过朱熹的这句话,并借此阐明了领导干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要始终做到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这一道理。作为党员干部切不可在万物皆备于我的时候,随心所欲、利令智昏。张晓江之所以身居要职却政治上不忠诚,经济上贪婪,道德上
12、败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就是因为心存私欲,政治意思淡薄。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作为党员干部心中必须时刻有一把戒尺,心存敬畏才能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论语中就曾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反复强调的,为官发财应该两道,身为领导干部万万不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领导干部要谨防“贪欲”之害,真真实实的做到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为政者不难于始,而难于克终也。”一旦出现了思想意识上的松懈,歪风邪气就容易有机可乘。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清正廉洁、谨小慎微的初心若变了,就容易在“最后一公里”栽跟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了重要成绩。十九大召开以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反腐永远在路上。因此众多官员还须磨砺前行,遵纪守法、端正作风、抵制腐败没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