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甲方:潍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楼 单元 室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为维护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管理服务协议。一、甲方提供车位的管理与服务。二、甲方提供 停车场 号车位,供乙方停泊机动车之用,租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乙方选定的车位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 ,自签约之日计收年租金。车位租赁费每年度支付,乙方从签约之日向甲方交纳第一年度车位租赁费,以后在本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之前续签协议,并交纳下一年度额车位租赁费。四、停车泊位证明的办理。租赁车泊位满一年的,甲方负责开据停车泊位证明。五、乙方必须
2、向甲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1.车辆牌照号码: 2.颜色:3.车辆品牌: 4.车辆行驶证:5.车辆保修单: 6.车主姓名:7.联系电话:六、乙方应对其机动车投保盗抢责任险等保险。如由于物业公司违反了管理服务协议,存在明显的管理失误,造成车辆丢失,则在盗抢责任险免赔的范围内酌情协商处理。七、乙方的车辆只能进入所指定的车位,如因侵占其他车位或不按规定停车,甲方有权将车托离或锁车,且无须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拖车费用,由乙方负责。八、乙方应于车位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协议要求,否则车位租赁期满后,甲方则视乙方为自动放弃该车位,甲方有权利对车泊位进行处理,并不再对其车辆承担任何责任,后
3、果自负。九、乙方车主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车场的工作人员,维护好车辆秩序,车辆停放好后,应锁好车门,检查车况,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十、乙方车辆进入车场时应自觉将甲方发放的通行证和停车证放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以便甲方车场管理员验证。乙方挺好车后必须将通行证随身带走,出门时交甲方车管员查验。若无通行证 ,保安员有权禁止车辆驶出园区。十一、 通行证必须随身携带,谨防遗失。否则,由此造成车辆丢失、损失责任自负。如有遗失请及时到物业报失,经物业与所属车辆情况核对无误后补办。十二、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所列的条款的更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楼 单元 室负责人: 业主/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