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4信贷业务审查要点为规范我公司信贷业务运作,提高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质量,较好地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金融制度、产业政策、信贷制度,以求在调查、审查工作中达到合法性、合规性要求。本审查要点仅属于指导性规范,不具备信贷制度的效力,但由于其为信贷有关制度的细化和具体运用,可作为信贷业务审查工作中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内容。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审查市场业务部门对提交上报审批部或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 审 批部 门” )审批的信 贷业务,须提供信 贷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审批部门对市场部门移交的信贷资料与交接清单逐一核对,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认定。信贷资料主要包括:(一)申请
2、人基础资料1、法人客户:1)企业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贷款期间能否覆盖经营有效期,所申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类型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照章程、验资报告验证股东数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验证注册资金与验资报告、财务报2 / 24表中“实收 资本” 是否一致,如 验资报告、 财务报表中反映增资,须相应变更手续,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用组织机构代码登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平台” 核 查法人身份。登陆号可向信贷管理部申请。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明,审核是否照章纳税,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可通过报表及相关税率
3、验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公民身份核查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办理,履行签字手续的)。2)经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企(事)业章程、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3)贷款卡、开户许可证。4)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等;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5)客户公章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样本。6)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
4、会3 / 24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7) 客户及关联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信用报告8)申请借款的书面报告,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决议。2、个人客户:1)借款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核查证明。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信用报告。5)个人借款申请书。(二)担保资料1、保证担保:1)保证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除提供与法人客户借款申请人基础资料(1)- (7)相同的信贷资料外,还须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合法有效的证
5、明文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贷款担保承诺书)。2)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除提供与个人客户借款申请人基础资料(1)-(4)相同的信贷资料外,还须出具同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担保承诺书。4 / 242、抵押担保:1)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以第三方企(事)业法人财产设置抵押的,抵押人除提供与法人客户借款申请人基础资料(1)-(7)相同的信贷资料外,还须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同意抵押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承诺书;以第三方个人财产设置抵押的,需提供抵押人及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证明。2)抵押物产权证明。3)抵押物价值确认文件或评估报告。(三)单项业务相关
6、资料1)流动资金贷款:与借款用途相符的购销合同;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文件等。2)中长期项目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建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项目环境保护批文;涉及土地征用、城市规划、工程报建等方面的项目,需提供有关方面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3)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或转让费用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查5 / 24审批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信贷管理制度,审查市场业务部门报送的信
7、贷业务调查报告和申请人基础资料,确认申请人主体资格、借款用途、申请程序合法并符合我公司规定。(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1、合法主体必备的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税务登记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 贷款卡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正、副均为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由客户经理加盖印章可作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记载的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相符。2)事业法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不许登记的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法人成立证明文件。其他要求同企业法人。3)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2、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须注意的几个问题1)法人营业执照
8、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应当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年检。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能作为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2)法人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申请的借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6 / 24范围之内。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不能成为合法的主体资格。5)企业设立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申请人经营资格:主要包括行业特许经营和资质要求。1、行业特许经营:从事特殊行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行业特许经营证
9、明,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药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批发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煤矿企业,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煤矿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凭采矿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书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汽车客运企业,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2、资质要求:国家对企业实行资质等级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资质
10、等级证书并按核定7 / 24的资质等级证书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资质等级年审,年审未通过的,不得以原资质等级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实行资质等级管理的企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公路施工企业、运输企业等。(三)股东出资:主要审查验资报告、当期财务报表和公司章程,重点核实:是否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如期足额出资到位,出资方式是否与章程一致,是否存在出资后抽逃资本或通过产权变更需增所有者权益等情况。注册资金不实的主要风险信号有:1、未发生股权结构变更将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计入实收资本。2、法人股东在公司应收帐款科目有大额挂账。3、 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有大额借款
11、且帐龄过长。现行法律法规对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审查出资人的注册验资情况。2、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的,出资资产应当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办理合法有效的产权转移手续。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做注册资本的 30%。(原公司法为 20%,新公司法于 2006 年 1月 1 日执行,为 30%)4、公司可以依法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8 / 24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5、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出资。(四)内部治理结构:重点审查申请人的产权结构是否清晰,内部治理结构是否健全、完善。1、应重点关注公司内部结构(董事会、监事会)设立和人数是否符合
12、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对存在“一套人马 ,两块牌子” 或关联 企业相互渗透参股等情况的企业,应对生情人的资产进行核实,确认申请人对其资产是否具有产权和实际处置能力。(五)信贷业务申请程序:1、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信贷业务申请,内容应符合我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要求。2、公司法人客户申请信贷业务须注意以下问题: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审查申请信贷事项是否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2)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生效条件。3)审查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否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4)审查股东(董事)签章是否与公司章程一致。5)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13、)的行为是否超越授权。(六)申请人信用情况9 / 241、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记录。主要包括:是否具有从业经验及从业年限;是否有不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情形,如法定代表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征信记录情况、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2、审查申请人的银行信用状况: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告、我公司信贷系统和贷款卡年审记录,了解申请人开户、销户、在各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情况、还本付息记录、对外担保、诉讼情况,判断申请人整体信用状况及与我公司的合作情况。3、审查申请人的商业信用情况:1)审查申请人与商业合作伙伴的合作状况及稳定性,注重审查其履约情况及商业诉讼情况
14、。2)审查申请人税务登记证及年审情况,确认其是否按章纳税,有无偷漏税记录。4、审查申请人的经营状况:主要通过审查申请人历史沿革、改制状况、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目标客户、市场占有率、经营效益和发展趋势等基本方面,分析判断申请人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不得提供贷款: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违法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10 / 24准而未取的批准文件的;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借款人已在同一辖区内其他同级机构取得贷款的;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
15、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用于财政性支出;借款人存在“一套人马,多块牌子” 且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借款人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借款人发生重大诉讼,可能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能力的;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的等。三、申请人财物状况审查财务状况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申请人财务报告内在质量审查,判断客户财务真实性和财务管理规范性;二是通过财务分析,综合评价申请人财物实力、经营状况、同业地位及未来发展趋势,揭示财务风险,判断申请人承贷能力和财务履约能力。(一)申请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查:主要包括财务报告是否完整、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反映是否真实。1、财务报告完整性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财务资料主要包括前三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月度、季度财务报告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对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先审查其表面的规范性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制度是否正确;会计期间是否适当;报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