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分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分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分公司外部形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分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 分公司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并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第三条 分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分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对收集的信息做文字上的核定后上传到网站上。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
2、更新网站相对应的信息。1、 新闻中心板块由党委工作部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和上传。内容包括:分公司和下属项目部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考察活动等。2、 最新通告板块由行政管理部和;3、 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软件开发部和影像开发部提供;4、 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系统工程部提供;5、 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服务支持部提供;6、 软件测试、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测试中心提供;第十条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网站
3、管理员 24 小时内发布;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董事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 12 小时内发布。第五章 网站管理第十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第十二条 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工程部报告,由网络工程部处理。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第十七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 1416 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十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