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电动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电动机管理分工、备用电动机管理要求等内容。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电动机的管理,不适用于仪表使用的微型电机和汽车使用的电机。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电动机为附属设备,其产权属于设备所在部门,使用单位负责外观清洁及防腐。第四条 供电车间负责 全公司 30KW 以上电动机的定期检修及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负责全公司电动机接线工作。第五条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全部电机的润滑工作(30KW 以上电机润滑时应在供电车间安全监护下进行),并建润滑档案,责任到人。使用部门操作工对本部门所有电动机负有巡视责任,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值班电工。第六条
2、 设备科建立全公司电机台帐,使用部门建立本部门电机台帐,并严格管理。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七条 备用电机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报报表,设备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经营部购置。第八条 备用电动机属本企业流动性的备用设备,由各单位登记入账,设备科负责调配。第九条 凡新增电动 机,使用部门应到设备科办理新领电机手续,由设备科签字盖章,否则仓库不允许领用。2第十条 电机报废手续与动态月报填写电动机的报废手续执行设备封存、报废管理制度。使用部门每月上报一次“电动 机月动态报 表” ,并相应调整本部 门台帐。第十一条 修旧电机的管理(一)交旧电机由使用部门将配件配齐后交供电车间维修,配件不齐全,供电车间有权拒绝维
3、修。供电车间将修好的交旧电机配件齐全地交回使用部门,若配件不齐全,使用部门可在验收单上注明所缺配件,设备科根据缺损件情况对供电车间进行罚款。若发现使用中的电机有缺损件情况,由使用部门承担相应责任。交旧单样式见附表一。(二)供电车间对电机进行维修后,电机应达到以下技术要求:1、空载运行三相电流不平衡量不超过 10%。2、空载运行 10 分钟,电机无明显发热。3、空载运行无剧烈振动、无不正常声音。4、电机投入使用时,负载情况下明显异常则予以返修。(三)修好的交旧电机由供电车间填写验收单,使用部门签字验收。验收单样式见附表二。(四 )设备 科每月根据验收单数量及修旧电机质量对供电车间进行奖励,每台电
4、机批 2 个加班。交旧单、验收单、领料单齐全、型号相符者为一台合格电机。(五)领用1、使用部门领用修旧电机,需持供电车间填写的交旧单到设备科办理现金罚款,罚款规定如下:4 千瓦以下电机(含 4 千瓦) 10 元/ 台35.511 千瓦 电机 2.5 元/ 千瓦1530 千瓦 电机 2 元/千瓦30 千瓦 (不含 30 千瓦) 以上电机 4 元/ 千瓦2、30kw(含 30 kw)以下 电机罚款由使用部门支付,30 kw 以上电机罚款由供电车间和使用部门各承担 50%,领用旧电机均由使用部门承担费用。3、使用部门凭现金罚款回执单、领料单到设备科加盖修旧电机发放章,再到供电车间领修旧电机。修旧电机
5、按计划价 50领用。4、领料单一式四联,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科留存第四联。5、无设备科盖章的修旧电机领料单,仓库不予接收,财审处不予冲减供电车间成本费用。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设备科每月检查考核一次。第十三条 设备科随时对修旧电机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每台罚供电车间 20 元。第十四条 30 kw 以上电机烧坏,由使用部门报设备科,若出现瞒报,将给予使用部门 1000 元/ 台罚款。附表一 电 机 交 旧 单 4交旧单位: 交旧人: 交旧日期:由机型号: 功率: 电机用途:附件状况如下:(有则划对号、无则划错号)接线盒( ) 风罩( ) 风叶( ) 吊环( )转子( ) 线圈( ) 接线板( ) 前端盖( )后端盖( )供电车间接收人:此单一式两份,由供电车间填写,一份供 电车间留存,一份由使用部门交设备科。附表二: 电机维修验收单交旧单位 : 交旧日期: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kw):额定电流值: 空载三相电流值:振动状况:(正常)(不正常) 发热状况:(正常)(不正常)空载运行声音状况:(正常)(不正常)配件缺损状况:验收结果:验收人: 日期:配用设备:1、此单一式 2 份,供电车间留存 1 份,由供 电车间 交设备科 1 份。2、双横线上部由供电车间填写,下部由使用部 门填写。3、验收标准:三相电流不平衡量不超过 10,振 动、 发热、声音状况正常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