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会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大建 设” 体系建设,提高工程施工工 艺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设计对工程的指导作用,规范施工图设计过程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范畴的输变电工程。其他类工程可参照此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输变电工程施工图的编制、会检等全过程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组织单位、设计单位、会检和批复单位的工作流程、工作范围、有关责任和工作标准等。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公司基建部是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会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包括:(一) 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的有关设计管理规定。2(二) 负责对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会检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评价和考核等工作。(三) 负责批准、下达月度施工图会检计划。(四) 负责督促、监督工程组织单位开展工程设计档案管理工作。第六条 各工程组织单位是指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处、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属地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和属地公司发展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编制施工图会检计划,并按期报送公司基建部批准;负责印发施工图会检纪要,并报送公司基建部备案。工程组织单位所辖业主项目部是施工图会检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施工图会检工作;负责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落
3、实施工图会检意见;负责督促并指导设计单位修改相关设计文件。第七条 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规划评审中心、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检修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等相关单位作为业务支撑机构,参加输变电工程的施工图会检工作,提出建设、运行相关意见和建议。第八条 工程涉及的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作为参建单位,参加输变电工程的施工图会检工作,负责落实相关专业规范、标准以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第三章 施工图计划管理3第九条 为保证施工图会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公司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图会检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各工程组织单位按月报送施工图会检计划。第十条 各工程组织单位于每月 18 日向公司基建部申报
4、本单位承建工程的次月施工图会检计划,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图完成时间、会议召开时间、工程开工时间等内容,有关格式详见附录一。公司基建部于每月月底前下达次月施工图会检计划;各工程组织单位按计划开展施工图会检工作。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施工图会检不能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项目,须报送公司基建部,按照公司基建部的批复意见开展施工图会检工作。第四章 施工图编制第十二条 工程组织单位负责施工图编制的协调工作,并按设计合同,检查技术要求、交付时间和合同金额等的执行情况。第十三条 施工图编制工作原则上应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组织进行。各工程组织单位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图设计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施
5、工图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四条 施工图应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确定4的建设规模和技术原则编制。如工程的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站址、路径、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按照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京电基2012 103 号)开展工程设计变更工作。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设计规范、以及公司批准的有关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应遵循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推广应用“ 三通一 标” 、“两型一化”、 “两型三新”等标准化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
6、料、新工艺的应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第五章 施工图会检内容和原则第十七条 施工图会检对象为输变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第十八条 会检内容、 初步设计批复的变电站一次、二次、土建和通信工程的设计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 初步设计批复的送电线路、电缆和沟道工程设计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 确定工程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初步设计5批复内容。、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是否清晰、明确。、 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等“三通一标”标 准化成果和差异化 设计的实 施情况。、 初步设计批复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对外委单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确认。、 施工图与施工组织
7、设计、设计变更、设备订货技术条件、施工现场等的符合程度。第十九条 会检主要原则:、 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会检工作。、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坚持以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的有关技术标准、公司批准的有关技术规定,初步设计批复或评审意见、投资划分协议、地勘报告、环评文件及批复、工程前期相关文件作为会检的主要依据。、 保证会检质量,会检中重点检查工程规模、主要技术方案与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规模、主要技术方案符合程度,检查施工图中“ 通用设计、通用设备 、通用造价、标准工艺” 等 标准化建 设成果、和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8、艺”的应用6情况,检查施工图与现场的符合程度,落实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运行方便;设备、材料、工作量应完整准确,不缺项。、 做好工程开展过程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 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不得突破工程已批复的概算。若投资突破概算,需要重新报送公司基建部重新审核、批复,待重新取得设计批复意见后再开展施工图设计。(七) 在会检过程中,工程组织单位、设计单位应充分听取和考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运检、调控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第六章 施工图会检流程第二十条 施工图会检通常包括会检计划报审、召开会检会议、印发会检会议纪要并报公司基建部备案,提交施工图变更文件、召
9、开工程设计交底会议等阶段和内容。第二十一条 会检计划报审(一)工程组织单位于每月 18 日前向公司正式上报次月施工图会检计划申请。公司将于每月月底以前下达次月会检计划,工程组织单位按照计划召开施工图会检会议。(二)设计单位于会检会议召开前 7 个工作日报送完整的施工图会检材料。会检材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含 1 份电子版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工程前期手7续等。(三)工程组织单位负责对报审材料进行初步审阅,对达不到设计深度,不符合会检条件的,于 2 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后重新报审。第二十二条 会检会议、 会前踏勘原则上施工图会检会议召开前,工程组织单位应组织北
10、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规划评审中心、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检修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等相关业务支撑机构以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二)施工图会检会议会检会议由专业介绍、分组讨论、意见汇总三部分组成。其中,专业介绍由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涉及的相关专业依次介绍设计主要内容。分组讨论一般分为技术组,分别进行讨论。最后按照施工图会检原则汇总各专业会检意见。第二十三条 会检会议纪要施工图会检会议后,工程组织单位将印发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同时将会检会议纪要报送公司基建部备案,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模板见附录二。该纪要主要作用是指导设计及其相关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变更、补充
11、、完善,对施工图设计质量评价。8第二十四条 会检会议产生的施工图变更(一)施工图会检后,设计单位应按照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进行施工图设计补充或变更,施工图设计变更应遵循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京电基2012103 号)中有关要求。(二)工程组织单位在接到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后,按照施工图会检会议纪要核对无误后,开展施工图设计交底等后续工作。(三)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各类工程设备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应及时上报公司基建部审批。 第七章 评价考核第二十五条 工程组织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完成施工图会检工作,未经过施工图会检的工程不得开工。第二十六条 工程组织单位在施工图会检的同时应按照北
12、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实施细则(京电基2011 184 号),开展施工 图阶 段的设计质量评价工作。第二十七条 公司基建部根据基建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对各工程组织单位的施工图会检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9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0附 录 1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图会检计划申请表申请单位: 填报时间: 建设规模序号 项目名称 专业施工图卷册名称变电容量(MVA)线路长度(km)初设批复文号施工图计划完成时间计 划开工时间计划会检时间/收口时间会检组织机构计划会检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