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一、推荐免试2013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 过“ 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含学 术型(理论型)硕士生、专业学位(实践型) 硕士生、 硕博连读生以及“直博生”(拟录取的“ 直博生 ”按我校博士生报名办法办理 报名手续,招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 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二
2、)、申请材料1、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 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份;2、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 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 载)1份;3、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 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 载)3封,即需要 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 字;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 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7、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 编码的信封3个;8、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 标,并由其
3、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 则 申请无效。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 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 文、出版物或原 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本系研究生须提交如上1、2、 6三项各一份,外校同学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同学须向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三)、申请办法1、提交申请材料(1)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页(http:/ 政编码为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2年10月上旬补交。(2)申请免试我校
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的同学,请按照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3)为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我校将开通 北京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8080/students )。申 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除按照以上要求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外, 还需登录网上申 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4)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下属各院系免试生的同学, 请 将相关材料直接寄往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政编码为100083,联系电话为(010)82802338。2、经各学院(系、
5、所、中心)招生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2年9月下旬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参加差额复试。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 试硕士生, 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 办理正式 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四)、初取公示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在10月中下旬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届 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 页查阅相关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 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
6、试资格。(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 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 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 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 过任何处分。二、报名考试(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
7、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
8、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http:/ 的范围内。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三、健康检查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
9、校有关规定执行。四、学习年限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五、毕业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六、硕士转博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
10、中心)决定。七、奖助学金1、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为: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27900元/年,二等奖学金23100元/ 年,三等奖学金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 13500元/ 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24400元/年,二等奖学金19600元/ 年,三等奖学金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 10000元/ 年)。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3、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
11、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4、学校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奖优性质的“科学实践创新奖”(医学部、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深圳研究生院另行各自制定)。标准为10000元/人/ 学年,每年的获奖人数比例占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10% 左右。5、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也须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6、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7、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http:/ 、(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医学部电子邮件为。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十二、其他事项1、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2、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