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京师范大学励耘学院学生动态进出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办法(教高司函 2012 2 号 ),落实 北京师范大学励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师校发 2011 28 号 ), 完善“励耘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 试验计划”(简称“试验计划”)学生动态进出机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创新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筛选程序 第 二 条 在 第 二 、第 四 学期第一周,由学院组织完成“试验计划”的学生动态进出筛选工作。在充分征询导 师、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素质
2、、意志品质等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部分不适合继续“试验计划”学习的学生 ,转出励耘学院到其它院系 继续学习;选拔优秀学生补充到励耘学院。需要做进一步处理的,按 学 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 三 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建议退出“试验计划” : (一) 学生在第一、二学年末统计的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2.5(或加权平均分低于 75 分) 。 (二) 学生所修 专业必修 课程 中成绩 不合格学分累计达 8 学分(含) 或 2门次(含)以上。 ( 三 ) 学生 本人 自愿 申请退 出 。 ( 四 ) 学生具有不 符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 四 条 学院对有上述情形的学生进行进一步考察,做出是否退出
3、“试验计划”的决定。 第 五 条 动态进出筛选工作启动之后,由学生填写励耘学院学生学年考核表的基本信息,学业导师、班主任等填写相应意见,学院审核。自愿申请退出“试验计划”的学生需填写励耘学院学生转出申请表,由学院审核。 第三章 考核结果处理 第 六 条 学生如对 动态进出筛选结果 有异议,可 在 5 个工作日内 向 学院 提出2 书面申诉, 学院须对学生的申诉内容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将最终处理决定以正式文本发送学生本人 。 第七条 退 出“试验计划”的 学生 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 收到退出通知 后 立即 办理 学籍变动等相关 手续 。 (二) 在“试验计划”修读的学分和
4、课程在 专业意向所在院系 进行转换和确认,原则上去 专业意向所在院系 相应的年级继续学习。 (三)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成绩与学分认定 第八条 学生在励耘实验班修读的所有课程,由转入院系按照专业培养目标,选择性地认定为院系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或学校平台课程公共任选课。在“试验计划”未修而专业要求必修的课程,学生应按教学计划要求自行补修。 第九条 转出学生须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经转入院系审定、教务处批准后,予以认定。 第十条 转出时 如有不合格的专业必修课程,学生在转入接收院系之后,可申请重修相关课程,须填写励耘学院学生重修课程和成绩记载审
5、批表,按实际取得成绩记载,课程不标记为重修。如因客观原因而无法重修的必修课程,须改修其他课程,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励耘学院学生重修课程和成绩记载审批表,经转入院系审定、教务处批准后,按照新修课程实际取得的成绩记载,原课程记录取消。 第十一条 合格的课程均不能申请重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励耘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二一三年十一月修改 。 3 附件 1 励耘学院学生学年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年级 学号 专业 (意向) 手机号 专业总人数 专业排名 平均成绩 平均学分绩点 是否受到学校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不合格课程 累计学分数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本人承诺以上各项内容属实 ,如
6、有问题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 本人 签名: 年 月 日 学业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 附件 2 励耘学院学生转出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级 专业 (意向) 学号 手机号 拟接收院系 申请退出的原因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 年 月 日 学业导师 意见: 学业导师签字 :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章盖):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备注 5 附件 3 北
7、京师范大学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转专业学生适用) 姓 名 学 号 性 别 原院系 原专业 转入院系 转入专业 拟申请认定课程 原专业修读课程 转入专业修读课程 课程名称(中英文) 类别 学分 课程名称 类别 学分 院系意见: 主管教学副院长 /系主任( 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主管副处长: 年 月 日 注: 1、“转入专业修读课程的名称”为学生充抵计划内课程的说明,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只更改课程类别; 2、课程类别填写:公共必修、公共任选、专业必修、专业选修; 3、本表格一式两份,院系、教务处各一份。 6 附件 4 励耘学院学生重修课程和成绩记载审批表 姓名 年级 原专业 学号 手机号 拟接收院系 拟申请重修课程信息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类别 1 专业必修 2 专业必修 3 专业必修 4 5 6 7 申请理由: 学生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励耘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接收院系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单位章盖):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申请重修课程必须同时为接收院系的专业必修课; 2.本表一式 4 份,学生本人 1 份,接收院系 1 份,励耘学院 1份,教务处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