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妇女儿童中心“公益童书馆”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CZB-2018-ZB656 采购人 :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2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9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21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27 一、 报价部分 .28 1、报价函 .28 2、总报价表格式 .30 3、
2、分项报价表格式 .31 二、 商务部分 .32 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32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0 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41 5、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 11 条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7、供应商情况表 .44 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报价担保函格式 .46 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49 10、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52 三、 技术部分 .53 1、报价详细说明及描述(格式自定); .53 2、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格式自定); .53 3、供应商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服务人员配置方案及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53 4、技术偏离表 .54 第 七 章 合同格
3、式 .55 合同一 般条款 .55 合同专用条款 .63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4 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3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北京妇女儿童中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妇女儿童中心“公益童书馆 ”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CZB-2018-ZB656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 3 区 310 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
4、77018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国投财富广场 6号楼 1518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蕾蕾、高雅彬、郭金辉(业务三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3509799-811/808 采购预算:人民币 81.00 万元 , 批复编号: XM-0001117203180726005。 采购内容 及用途: “公益童书馆”建设、“书香家庭”绘本讲读系列活动项目 包号 名称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 “公益图书馆”建设项目 610000.00 二 “书香家庭”绘本讲读系列活动项目 200000.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4 北京华采招标
6、代理有限公司( HCZB)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 。 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 下资料: (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 2018 年 8月 23 日起至 2018 年 8月 30 日止,每天 9:
7、00-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 5、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国投财富广场 6号楼 1518 室)。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每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9 月 3日 下午 14:00-14:30(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 2018 年 9 月 3日 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9、磋商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国投财富广场 6 号楼 1503 室) 10、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
8、问及质疑,请与北京华采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国投财富广场 6 号楼 1518 室 邮 编: 100055 电 话: 010-63509799-810/813 传 真: 010-63509799-808 电子信箱: 负责部门:三部 联 系 人:王蕾蕾、高雅彬、郭金辉。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5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
9、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 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 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 3区 310 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7701887 1.2 采购代理机构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国投财富广场 6号楼 1518室 邮编: 100055 联系人:王蕾蕾、高雅彬、郭金辉 电话: 010-63509799-811 传真: 010-63509799-808 1.3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财政预算,则采购人无法支付。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 民币 81.00 万元。 2.2 是否为专门面
10、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2.4 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 3.2 本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5.1 澄清截止日期: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 天 7.1 语言:中文 8.1.2( 1) 资格证明文件 : A、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授权); C、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
11、CZB-2018-ZB656 6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申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D、申请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申请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
12、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F、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中 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G、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2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 1 份
13、,副本 3 份,电子版 1份 (电子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规定存储载体为 U 盘 )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 1) 文本文件采用 DOC、 RTF、 TXT、 PDF 格式; ( 2) 图像文件采用 JPEG、 TIFF 格式; ( 3) 影像文件采用 MPEG、 AVI 格式; 声音文件采用 WAV、 MP3 格式。 9.5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7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10.1 报价币种 :人民币 11 磋商保证金: 第一包: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第二包:人民币肆仟元整 (于
14、 2018 年 9月 3日 下午 14:30 前递交至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未按时递交者将失去磋商资格 )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国投财富广场 6号楼 1518 室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北京地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电汇 开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西站支行 账 号: 3337 6250 2504 12.1 磋商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日 13.1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暨磋商时间: 2018年 9月 3日 下午 14:30(北京时间)。 磋商次序:按递交磋商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电话或传真等磋商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
15、。 磋商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国投财富广场 6 号楼 1503 室) 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磋商。 19.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磋商文件 中提交了 供应商 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 供应商 , 其供应商的报价扣除 7%后参与评审。(如适用) 23.1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 发改办价格 20038
16、57 号文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 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成交服务费用。 (3)成交服务 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应答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 号: 1100 1028 0000 5300 6877(须注明项目编号后 5 位) 26.4 政府采购信用
17、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1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 13810789199 联系电话: 010-88822573 传真: 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 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010-58528750/58528760 传真: 010-58528757 电子
18、邮箱: ; 3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 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010-59705232 传真: 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 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第三章 供应 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
19、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性资金。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磋商邀请、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 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信用
20、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 2.3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2.4.1
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价。(如北京妇女儿童中 心“公益童书馆”建设项目 HCZB-2018-ZB656 10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CZB) 适用)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适用) 2.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如适用) 2.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磋商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如适用) 2.4.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22、共同参加 报价,共同投标 协议中 应写明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报价 协议合同总金额 的比例。(如适用) 2.4.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如适用) 2.4.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相关报价均无效。(如适用) 2.4.8 对联合体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适用) 2.5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 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 2.6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
23、能独立于本项目磋商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 2.7 供应商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2.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 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