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缺陷,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机组综合竞争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使设备管理规范化、正规化,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结合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以下简称: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部门缺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缺陷管理的定义、分类、填写、职责分工、处理程序及考核办法等。第二章 定义第三条 缺陷定义:缺陷是指一切处于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系统、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以及文明生产等的异常现象。具体如:1. 系统或
2、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不符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2. 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3. 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4. 表计或仪器不能正常使用;5. 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6. 不符合文明生产要求;7. 不符合企业管理要求;8. 其他。第四条 缺陷分类:缺陷分为三类,即 A 类缺陷、B 类缺陷、C 类缺陷。1. A 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事故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具体典型事例如下:(1) 、不处理将严重威胁
3、人身或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压力容器或管道裂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不能正常工作;油开关、变压器、CT、PT 技术指标严重超标有爆炸危险。汽轮机轴瓦温度、振动严重超标;汽轮机断叶片;调速系统卡涩;汽缸变形。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发电机定子线圈接地;发电机绝缘不合格;发电机轴承温度、振动严重超标;发电机内部有焦臭味。励磁机转子一点或两点接地;励磁机绝缘不合格;励磁机轴承温度、振动严重超标。重要表计指示失灵;重要辅机电动机绝缘不合格。锅炉“四管”泄漏;加氯系统严重漏氯;保安油、润滑油系统漏油,油系统油管破裂;变压器、油开关漏油;发电机定子线圈漏水;电缆接头、母线接头、刀闸触头发热严重超过允许值等。(2
4、) 、可导致主机跳闸、开关跳闸或降负荷的缺陷。如保护装置异常有误动可能时;汽轮机油系统低油压;送、引风系统、制粉系统、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异常使机组负荷无法带满等。2. B 类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在短期内虽不会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但需在近期内安排消除或消除前应加强监视或跟踪的设备缺陷。具体典型事例有:(l) 、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以及经济性或造成环境污染的缺陷。如电缆接头、母线接头、刀闸触头发热超过允许值;汽轮机有异音;仪表管破裂;仪表指示不正常;主汽门、调速汽门不严密;锅炉向空排汽门泄漏;锅炉水冷壁管结垢;锅炉本体漏风;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发电机水冷系统漏水;发电机定子、转
5、子线圈温度超标;励磁机定子、转子线圈温度超标;压力容器、管道泄漏等;调节门关不严,泄漏量大;除灰系统设备故障、管道破损发生严重漏灰;中转灰库、大灰库防爆门发生严重漏灰;电除尘器电场退出运行。(2) 、可导致厂变及主要辅机退出运行或备用(或造成系统设备备用不足,使系统运行造成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的缺陷。如给水泵组、电泵、凝泵、循泵、机械真空泵、仪用空压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给煤机、磨煤机、捞渣机、碎渣机、密封风机、火检风机、空预器、高厂变、启备变、输煤皮带、桥抓、斗轮机、翻车机、220kV 以上系统开关设备等异常退出运行或备用;电动机线圈、接线头短路,电动机冒火花、轴承烧毁;水泵泵体裂缝
6、或破裂;泵体轴承烧毁;水泵出力下降而电流上升;风机本体裂缝或破裂;风机轴承烧毁;风机出力下降而电流上升;油冷却轴承的油压低于额定值;油泵泵体裂缝或破裂;泵体轴承烧毁;油泵出力下降而电流上升:泵体轴承振动、温度超标并不断上升等。(3) 、继电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及继电保护或热工主保护退出运行。如发电机保护、线路保护、厂用电保护异常使保护失去作用或有误动可能;汽轮机主保护异常被迫退出运行;锅炉、汽机热工保护装置异常不能投入或有误动可能;热工自动调节装置异常不能投入运行;DCS 装置模块发生故障或失灵;给水泵低油压保护及磨煤机断油保护等辅助设备主保护无法正常投入运行等。(4) 、厂用电中断或有中断可能的
7、缺陷。如厂用电备用电源不会自投等。(5) 、设备发生严重泄漏。如压力容器、管道发生泄漏。辅机轴承漏油严重;调节门关不严且泄漏量大;管道破裂长流水等。(6) 、消防水系统设备故障。3. C 类缺陷:指缺陷比较轻微,设备部件伤损或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近期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可以结合计划检修或临时停运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具体典型事例有:(1) 、不处理可导致一般辅机故障或跳闸的缺陷。如除盐水泵、排污泵,冲洗泵,生活水泵等保护、控制回路异常等。电动机及轴承振动或温度超标但可稳定;电动机电流超标;水泵泵体轴承振动、温度超标但可稳定;水泵过负荷;水泵轴承缺油;轴承冷却水中断;风机、泵体轴承振动
8、或温度超标但可稳定,轴承油箱缺油;水冷轴承冷却水中断;油泵泵体轴承振动、温度超标但可稳定;电动机绝缘不合格。(2) 、热工控制系统和自动装置不能投入。(3) 、设备轻微泄漏。如压力容器及管道法兰轻微渗漏,保温不良等。(4) 、集控室、网控楼、煤控楼、灰控楼及斗轮机、采样机等区域的暖通设备故障。(5) 、设备照明及生产区域照明设备故障(含主厂房及外围系统照明) 。(6) 、生活水系统。(7) 、建筑物墙体损坏、物顶漏水、门、窗、锁损坏等。4、在特定情况下,一般辅机设备也将上升为主要辅机设备,其缺陷按 A 类(一类)缺陷对待,如:机组启停阶段必须运行的辅机;补给水系统非正常运行时补给水泵等。第五条
9、 运行发现缺陷的录入、查询、注销、统计、考核等均以 MIS 系统缺陷为准. 第三章 缺陷管理职责分工第八条 职责1、部门职责1)对现场的设备状态进行控制管理,负责对包括文明生产在内的各类缺陷的发现、登记、验收、注销等。2)对发现缺陷的及时性、正确性和全面性负责。2、部门日常工作要求:1)专工每天检查缺陷记录,了解和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2)部门经理、专工要对运行人员的巡检质量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缺陷发现的及时性。3)专工定期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知检修处理。4)每天接班前,各岗位值班人员应详细了解当前的设备运行情况和缺陷情况。5)值长应经常督促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巡回
10、检查,并抽查巡检质量,并把抽查考核情况报部门(值长报部门只统计不考核,由值长进行内部考核) ,随时了解各岗位的设备运行情况和缺陷消除情况。对当值设备运行情况要心中有数,并及时组织缺陷的消除,并对本值所填写缺陷的正确性进行审核。6)值长对发现的 A 类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7)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对于检修人员配合不及时、联系困难等问题值长应该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并做好记录。第四章 缺陷录入、处理、验收和注销第九条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设备缺陷分类。第十条 运行人员按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对系统
11、、设备及现场文明生产进行巡回检查,发现 A、B 类缺陷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同时通知生产技术部相应专工并及时录入系统,发现 C 类缺陷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并及时录入系统,由设备管理部查看并处理。夜间发生 A 类缺陷和紧急的 B 类缺陷,必须及时汇报总值班联系检修处理,发生 C 类缺陷由检修人员在计划完成时间内自行安排处理。第十一条 缺陷登录时必须写清楚缺陷所属机组号、设备名称,在“缺陷内容”栏内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缺陷详细情况、具体发生部位等,不能出现错别字,并依据缺陷分类规定填写“缺陷类别” 。1、 同一类型内容相同只是设备编号不同缺陷,能在一条缺陷上就能简单描述清楚,且不会产生歧义的只填写
12、一条。否则按重复缺陷计算。2、3 个月未能消除的缺陷,可再次填写。3、设备、区域卫生不再以缺陷形式出现,需要清扫时以电话联系方式处理,清扫时需要做安全措施的除外。4、对原设计功能(或设备)被改造(或因设备原因无法处理)的,不用或无须处理的,生产技术部按规定办理(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运行部、设备管理部,从此不以缺陷形式出现。5、原设计没有的部分,或设计不合理的,需要以技术改造建议提出,不能以缺陷形式出现,否则按错误缺陷认定考核。6. 对影响文明生产而对安全生产无影响的渗漏点,经过擦试可保持时,无条件隔绝处理的,擦拭后运行人员不得消缺和重复填写。7、需检修立即处理的缺陷,处理过后不
13、得补填缺陷单,否则按错误缺陷考核, (如给粉机断销、卡跳、给煤机棚煤等)8、在现场标识牌重新更换前,标示牌缺失不填写缺陷单。第十二条 如在规定时间不能处理的重要缺陷及时部门领导汇报。第十三条 如对登录的缺陷,检修、运行有不同意见时,应一起进行复查,确实达不成统一意见时,由生产技术部专工进行确认。检修人员不能擅自填写“无此缺陷”等类似意见。第十四条 检修必须倒集控联系运行人员倒现场共同验收缺陷,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通知后必须在 30 分钟内(开停机和重大操作时、交接班 30 分钟内除外)完成缺陷验收工作,值长、专工、主值对运行人员验收及注销缺陷的及时性进行监督。第十五条 运行接班人员要对
14、上一班交待的重要缺陷跟踪配合检修处理,当发现内容不准确时应积极核对和确认,不得盲目接班。第十六条 运行部经理、专工监督检查交接班重要缺陷的交待情况及各主值对重要缺陷处理对安全措施的执行及缺陷检修后验收的把关情况。第十七条 暂不能消除的缺陷,设备管理部应写出书面的防止设备缺陷扩大损坏设备的控制措施并实施后,交运行部相关主值留存;同时运行部专工应从运行调整、巡回检查方面制订保证设备安全的运行措施并督促执行,运行人员应做好事故预想,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兼顾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第十八条 需停机、投油、影响机组负荷、运行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的缺陷值长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通知运行部专工,运行部专工制订保证
15、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执行,运行人员应做好事故预想,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兼顾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第十九条 检修人员对消缺质量和及时性负责,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第二十条 检修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或设备主人、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的消缺通知后,白班 15 分钟内、夜班 20 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运行人员记录到达现场时间。第二十一条 检修人员进行消缺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向运行人员说明缺陷情况。缺陷消除后,经相关人员验收后方可终结工作票(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各阀门标示牌恢复齐全) ,并及时在缺陷单中注销。第二十二条 检修人员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消缺任务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第二十
16、三条 对于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第二十四条 缺陷处理完后,运行人员应将缺陷处理情况记录清楚。第二十五条 缺陷验收:A 类缺陷消除后,生产技术部专工参加验收。B、C 类缺陷由设备管理部专工和运行人员负责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第二十六条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在缺陷记录中注销。检修人员不到现场和运行人员一起验收,不得在缺陷记录中注销。第二十七条 凡设备有缺陷而运行无法进行隔离操作时,由检修人员配合按照运行人员要求进行必要的隔离操作。第六章 考核办法第二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纳入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范围之内,具体为对部门的日常工作考核项目。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运行承包单位。第三十条 本办法如果以公司管理制度冲突,以公司制度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