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煤矿井下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一一一 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 须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 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一一一 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 2 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一一一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 150 毫米及以上;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 压风管路)为 100 毫米及以上;采掘进工作面为 50 毫米及以上。一一一 所有矿
2、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 隔不大于 200 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水害严重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一一一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 2540 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 58 人使用。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一一一 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
3、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2一一一 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 标志。一一一 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 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 5 毫米的现象。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 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 0.30.7 兆帕,在 0.3 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 100150 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 85 分贝。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在宽敞、支 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 杂 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 0.5 米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 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 0.2 米 3/分 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 分贝。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 20 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