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辽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辽县棚发 2017 1 号 关于印发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阳寺东地块 棚户区改造协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 现将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阳寺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协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017 年 7 月 4 日 2 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 阳寺东地块棚户区 改造协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首山新城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关于印发
2、辽阳县首山新城建设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辽县政发 2010 33 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推行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安置的通知(辽市政发 201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阳寺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协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指 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构建和谐社会、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成果的大局出发,调动各方面力量,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扎实稳妥地完成 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阳寺东地块棚户区改造协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阳寺东地块棚户区 范围内的地上物(含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协
3、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确定补偿标准的原则;坚持让利于民,群众受益,迁而有居,促进就业,强化保障的原则;坚持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和谐征收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发挥政府职能,采取综合措施,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协议征收部门: 辽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议征收实施单位: 辽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 四、搬迁改造方式 把搬迁的知情权 、主动权、选择权交给广大群众,从而有效避免改造过程中群众抵触导致的诸多矛盾,推进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1、在 辽阳县政府东地块、向阳寺东地块棚户区 现有居民同意搬迁改造的基础上启动搬迁改造程序。 2、 辽阳县政府东地块、
4、向阳寺东地块棚户区居民 签订模拟征收协议率达到 90%,且在首山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率达到 50%等条件具备后, 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转为正式搬迁,否则搬迁改造工作自行终止。 五、协议征收范围及期限 1、协议征收范围 辽阳县政府东地块 56 户、向阳寺东地块 223 户。 2、协议征收期限 从 2017 年 9 月 18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 4 六、民宅协议征收补偿 对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一)集体土地补偿 宅基地(扣除有照房屋面积)、自留地按 13.3 万元 /亩补偿(含村里提留 3000 元 /亩补偿)。 (二)补偿标准 1、有照房屋货币补偿标准
5、:按 3080元 / 补偿(按照原有照房屋面积给予,国有土地增加 35%、集 体土地增加 25%) ; 2、无照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在本人宅基地上建筑的、无规划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无产权产籍的房屋补偿标准为: ( 1)砖混结构一类(砖混结构全屋顶门窗齐全,有水电气、床或炕等)房屋按 2 顶 1 有照住宅房屋补偿 ; ( 2)砖混结构二类(砖木结构全屋顶门窗齐全、有水电气和床炕等)房屋按 3 顶 1 有照住宅房屋补偿; ( 3)土坯结构(除以上两类外的无照居住房有水电气和床炕等)房屋按 4 顶 1 有照房屋补 偿。 以上( 1)、( 2)、( 3)三类情况不享受国有土地增加 35%、集体土地
6、增加 25%的补偿政策。 (三)搬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标准 在首山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被征收户,给予 6 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每户 4500 元。 不在首山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被征收户, 按有照房屋面 5 积给予 10 元 /m2搬迁补助费。 (四)对产权不清或存在纷争的房屋征收安置办法 征收与补偿工作不解决产权不清或产权纷争问题,征收人只对现有地上附着物持有人进行补偿安置;不受理其他产权主张人和纷争的诉求,其纷争问题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征收人尊重纷争双方协商或法律判决结果,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唯一住房认 定标准和程序 1、向阳寺村户口(含本集体
7、经济组织成员); 2、本人宅基地; 3、在向阳寺村居住 10 年以上; 4、本村内无其他住房。 符合上述 4 个条件的无照房屋,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盖章确定,并在村内公示 3 天,如无异议或举报,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人均不超过 25 平方米)。 (六)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协议征收补偿安置 1、有照住宅用于生产经营的(持房屋所有权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纳税记录等),按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再适当增加货币补偿,其中,临市政道路增加 10%,临小街小巷的增加 5%(只针对用 于经营的面积,非经营性面积不予考虑)。 2、对有照住宅因用于生产经营(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6 卫生许可
8、证、纳税记录等),因征收影响正常经营的,给予房屋产权人每月 10元 / 6 个月的安置补助(只针对用于经营的面积,非经营性面积不予考虑)。 七、优惠政策 (一)在首山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资金达到征收补偿款总额的 60%的被征收户,享受每户 4 万元的奖励优惠政策。 (二)在征收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 5000元,之后每日依次递减 500 元,减完为止。 八、有效房证面积的确认 有效房屋产权证面积的确认办法为:被征收房屋面 积与所持房屋产权证面积相符的,按照房屋产权证面积确认;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大于所持房屋产权证面积的,按照房屋产权证面积确认,实际面积超过房屋产权证面积部分按照 1.5:1
9、折成有照面积,进行补偿( 不享受国有土地增加 35%、集体土地增加25%的补偿政策 ) ;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小于所持房屋产权证面积的,按照房屋实际面积确认,房屋产权证面积超过房屋实际面积部分不予补偿。 九、腾空期限及征收补偿款发放方式 (一)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的, 被征收人已签订协议生效且补偿款支付一半后,一周内腾空房屋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确定 腾空后,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另一半补偿款。 (二)选择在首山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协议生效且一 7 周内腾空房屋,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确定腾空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购房资金证明的方式,将征收补偿款总额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户。 十、社会保障措
10、施 本村的被征收户可参照失地农民,按城镇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还可以自由参加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补助每人 1 万元,只享受一次补助(包括向阳寺村占地农转非人口)。对征收范围内的补助人口的确定,以征地告之书公布之日( 2017 年 6月 14 日)的时间点为准,在此时间点之后的出生的人口不在征收补偿人口范围之内。 十一、违约责任 1、 征收人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给被征收人补偿款,双方同意按未付款总额 2按日计算违约金。 2、 被征收人超过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人将按照被征收人未付款总额 2按日计算违约金。 双方约定,如有违约行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
11、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房屋验收的条件:房屋验收前,被征收人必须结清所欠房租、水电费、取暖费等费用,报停电话、有线、宽带等设施。 8 (二)从协议生效后,一周内腾空拆除房屋、地上 物及构筑物,征收人将房屋残值奖励给被征收户,超期由征收人回收处理。 (三)村集体资产及本方案未定的地上物补偿标准以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为准。 (四)集体土地上各种附着物、种植物、构造物等补偿标准见附表。 ( 1)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2)温室及大棚分类补偿标准。 ( 3)部分植物补偿标准。 ( 4)部分花卉补偿标准。 ( 5)部分养殖动物补偿标准。 ( 6)养鱼池塘补偿标准。 ( 7)其
12、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五)对协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辽阳县棚户区改造 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六)此方案由辽阳县棚户区改造 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9 附表 1 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编号 名称 类别 分型标准 单位 补偿标准 (元) 备注 1 仓房 一类 砖混结构灰瓦顶水泥地面高 2 米以上 120 二类 砖混结构灰瓦顶 1.5 米以上 80 三类 碎石或土坯结构油毡纸顶 1 米以上 50 2 简易棚 包括煤棚 30 3 畜禽舍 一类 砖石围墙水泥地面带顶棚 200 二类 砖石围墙水泥地面无顶棚或无水泥地面有顶棚 150 三类 无水
13、泥地面无顶棚 100 四类 一般面积在 5 平方米以下高在 1 米左右鸡棚等 80 4 院墙 一类 铁制或砖混罩面高 2 米以上 m 280 二类 铁制或砖混罩面高 1.6 米以上 m 220 三类 铁制或砖混罩面高不足 1.6 米其他 1.6 米以上 m 180 四类 非铁制砖混 1.6 米以下 m 140 5 厕所 一类 砖混灰瓦顶 100 二类 砖瓦简易结构 50 6 井 一类 a 农家排灌井(含泵水设备)直径 300 以 上 眼 3000 b 农家排灌井(含泵水设备)直径 300 以下 眼 2000 二类 农家用压把井 眼 2000 三类 生产用下水井 眼 1500 四类 农家用下水井
14、 眼 800 7 永久菜窖 一类 砖混结构捣制窖盖壁高 1.8 米以上 300 二类 砖混结构预制盖壁高 1.5 米以上 200 8 大门 一类 有雨搭铁大门 100 10 二类 无雨搭铁大门 80 三类 木门 50 9 路面 一类 水泥地面沥青地面 70 二类 方砖地面 15 三类 红砖地面 10 10 有线电视 户 300 11 门斗 150 12 地下室 200 附表 2 温室及大棚分类补偿标准 类别 型别 分型标准 补偿标准 () 备注 温室 A 型 1、坐北朝南,东西延长,南面接受阳光 2、采用砖、水泥、钢管、角钢、塑模、玻璃等材料建成 3、后墙 高度 2.2米以上,毛石基础、水泥梁
15、柱,墙外水泥砂浆抹面 4、后墙及山墙厚度 37cm 以上,有水泥板护坡 5、前温室后墙与后温室前角距离不得少于 2 米 6、有钢筋 240 元 B 型 1、坐北朝南,东西延长,南面接受阳光 2、采用砖、水泥、钢管、角钢、塑模、玻璃等材料建成 3、后 墙高度 1.6 米以上,毛石基础、水泥梁柱 4、后墙及山墙厚度 37cm 以上,有水泥板护坡 5、前温室后墙与后温室前角距离不得少于 2 米 6、有钢筋骨架、玻璃塑模、卷帘等温室生产必备设施 220 元 C 型 1、坐北朝南,东西延长,南面接受阳光 2、采用砖、水泥、 钢管、角钢、塑模、玻璃等材料建成 3、后墙高度 1.6 米以上,毛石基础、水泥梁
16、柱 4、后墙及山墙厚度 37cm 以上,有水泥板护坡 5、前温室后墙与后温室前角距离不得少于 2 米 6、玻璃塑模、卷帘等温室生产必备设施不齐全 200 元 D 型 1、坐北朝南,东西延长,南面接受阳光 2、采用砖、水泥、钢管、角钢、塑模、玻璃等材料建成 3、后墙高度 1.6 米以上,毛石基础、水泥梁柱 4、后墙及山墙厚度 37cm 以上,无水泥板护坡或护坡已脱落 5、前温室后墙与后温室前角距离不得少于 2 米 6、玻璃塑模、卷帘等温室生产必备设施不齐全 180 元 等外 1、 除坐北朝南,东西延长,南面接受阳光的任何朝向的温室 2、虽南北朝向但标准达不到上述 4 种类型的温室 140-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