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 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06 月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 目 录 招标邀请函 . 3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 4 (一)总 则 . 4 (二)招标文件 .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0 (五)评标程序 . 12 (六)签订供货协议 . 17 (七)服务费 . 19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 21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
2、3 一、 商务技术标 . 44 1. 投标书 . 45 2. 承诺书 . 46 3. 产品详细说明一览表 . 47 4.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 48 5.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 49 6.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 . 50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 51 8.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 52 9. 项目指标要求与投标人建议表 . 53 10. 投 标人基本情况表 . 54 1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56 12. 拟定该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 57 13. 2013-2016 年完成的相关项目一览表 . 58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9
3、 15.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 60 16. 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 61 二、 价格标 . 64 1. 开标一览表 . 65 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 . 66 3、分项报价表 . 67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3 招标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 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2. 招标编号: 东采公
4、 2016 344 号 3. 项目预算:人民币 800,000.00 元。 4. 招标内容:国土管理核心数 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 建设及相关的售后服务。 5. 项目完成时间:在 2016 年 8 月底之前 完成需求调研、业务数据整理、空间数据整理、红线关联、数据建库等工作并提交全部的成果。 6.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投标 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招标文件规定
5、的时间(北京时间): ( 1) 本项目 招标 文件公示时间为: 2016年 06 月 17日至 2016 年 06 月 23 日 (共5个工作日) 。 ( 2) 报名及 购买 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06 月 17 日至 2016年 06 月 23 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11: 30, 下午 2:00 5: 00。 (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和开标时间: 2016年 07 月 07 日 上午 9:30。 8.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 190 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 903 室(交通银行楼上)。 (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 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 ( 3) 评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 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 四 室 。 9. 招 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 标 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6) 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7、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 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请各投标人自带 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1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 190 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 903 室(交通银行楼上)。 联系人 :唐小姐 联系电话 :0
8、769-22306832, 22306833 传真 :0769-22306831 网址: http: / Email: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06 月 17日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4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说明 1.1 资金来源:其他。 1.2 招标内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 邀请函” (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投标 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9、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 资质证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定义及解释 3.1 招标人: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3.2 投标人:投标人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 ,本 项目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 。 3.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3.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3.5 日期:指公历日。 3.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
10、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 纪律与 保密事项 4.1 凡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的其他情况。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5 4.2 开标开始,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更正、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3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
11、、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 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 2) 为同一股 东控股的; ( 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5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6. 保证 6.
12、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7. 重要说明 7.1 本招标文件有打“”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当 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构成 8.1 要求提供的服务、投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邀请函 投标须知 用户需求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6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投标 文件 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13、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 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须 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 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更正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更正和修改文
14、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9.4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9.5 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 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 190 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 903 室(交通银行楼上) ,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 10.1 招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10.2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
15、语言和计量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货物的品牌、型号或为表述名称的需要只能用英文或 英文字母表达的,可使用英文或英文字母。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7 11.2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 1) 按投标须知规定填写的 投标书。 ( 2) 按投标须知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 3) 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
16、金支付凭证( 银行划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的 复印件 。 ( 4) 对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做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货物清单、主要货物参数、质量证明等。 13. 投标书 13.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书。 14. 证明投标人合格及履约能力的资料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 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供货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在供货合同项下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供货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投标人的税务
17、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6)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情况表)。 ( 7)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管 理人员的资历、工作履历等文件。 ( 8) 投标人应提供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内容细则,维修保养费不列入报价)。 15. 投标 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的投标 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18、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8 15.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划账时须在银行划款单用途栏上注明本次招标编号和投标人的简称 (5 个字以内 )。 15.3 开标时 ,采购代理机构将网银反映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公布出来 ,确定投标供 应商保证金是否到账。 15.4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分支机构名义汇入或个人名义汇入或现金存入视为无效,报价当天拒收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 15.5 投标人保证金汇错账
19、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5.6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户上 。 户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 7699 0427 1810 7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东城支行 (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投标保 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
20、公司); 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前一天 (办公时间内 )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15.7 凡没有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 按投标须知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8 不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须知的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或在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5.9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
21、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9 ( 1) 中标人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见有关规定)。 ( 2) 中标人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15.10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 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16. 知识产权 16.1 投标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 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使用费等费用。 16.2 投标人就其供应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保证对该货物或服务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包括获得合法的授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
22、物的任何一部分时,用户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 6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
23、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两 部分 (投标文件分商务技 术标 、价格 标两 册独立封装 装订) : ( 1) 商务技术标 ( 2) 价格标 18.2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标 和 价格标 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5 份,以及电子东莞国土管理核心数据库整理建库(用地报批、供地)项目 招标 文件 招标 编号: 东采公 2016 344 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10 文件 1 份(包括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 的内容)。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必须有明确
24、的封面,标明正 /副本;内容首页需提供文件目录及索引页码;必须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印刷,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钉装完好。 18.4 电子文件用 MS WORD/EXCEL 2000 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有 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编号。 18.5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 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8.6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涉及报价的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
25、人公章) 18.7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8.8 投标文件的“正本” 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8.9 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9. 关于 报价 19.1 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报价,必须用人民币。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填报内容。 19.3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含下列内容: ( 1) 建库的费用 ( 2) 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 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 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9.4 不能在投标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19.5 投标人根据投标须知第 19.3 条的规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9.6 投标人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投。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分开封装。商务技术标的正本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