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 内设 机 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 分 2017 年度 决算情况 说明 一、 预算执行 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 关于 “ 三公 ” 经费
2、 支出 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情况 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 情况 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 情况 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 解释 第一部分 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社区工作站系龙凤区政府派出机构,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工作,指导辖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 。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社区工作站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具体职能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社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精神文明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接宣传、组织、纪检、统战、武装
3、、老干部、科技、群团等工作,联系驻区党代表;负责社区政务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接文秘、信息、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法制、保密、信仰、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工作,联系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社区公共服务 中心 负责社区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民族宗教、残疾人、健康教育等各类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培育、扶持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丰富和拓展社区服务内容;负责社区内便民利民、帮扶解困、就业创业、提升素质等工作,为物业、金融、邮政和志愿者服务提供平台。 3.社区综合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管
4、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信访等工作;受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卫生监督、文化稽查、劳动监察、安全监察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社 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承接政府主管部门准入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二)下属单位: 我站负责指导虹桥居委会、建华居委会、丽园居委会、化中居委会开展居民服务工作。 三、人员情况 2017 年度卧里屯社区工作站实有工作人员 29 名(其中行政编制 4 名,事业编制 11 人,人事代理人员 14 人) ,实
5、有退休人员 5 名。 四、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7 年度纳入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的单位有 1 个: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第二部分 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2017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预算执行 总体情况说 明 (一)龙凤区 卧里屯社
6、区工作站 2017 年度收入决算634.37万元, 2016年收入决算 637.73万元,比上年减少 3.36万元,增幅 -0.5%,减少 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度我站申请水电费及无人保洁区经费减少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634.37 万元; 2、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2017 年度支出决算607.21 万元, 2016 年支出决算 587.63 万元,比上年增加19.58 万元,上升 3.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资本支出增加所致。其中: 1、 城乡社区 支出 469.24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64 万元; 3、医疗卫生
7、与计划生育支出 32.81 万元; 4、住房和保障支出 31.52 万。 二、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财政拨款支出 607.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9.92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74.1 %;项目支出 157.2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25.9 %。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龙凤区 卧里屯社区工作站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城乡社区 支出 469.24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64 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2.81 万元; 4、住房和保障支出 31.52 万。 三、 关于
8、 “ 三公 ” 经费 支出 情况说明 2017 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7.5万元,年初预算 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 为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 为0。 公务用车运行费 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 为 0。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 为 0。 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组,人数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 3 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数 0 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 年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77 万元, 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4.06 万元,
9、比上年减少 110.29 万元,下降 82.27%。主要原因是: 居委会工作经费、党建经费、服务群众经费等 费用 计入项目支出未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列支 所致。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4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48 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4.48万元,占政府采 购总额的 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
10、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大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 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
11、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 目支出。 八、教育 (类 )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
12、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 (类 )支出 :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 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类)支
13、出 :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 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 :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厅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类)支出 :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
14、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 信息等事务(类)支出 :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支出 :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六、其他支出 :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 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