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安徽省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1.1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安徽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1.1.2 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旅行社管理条例(6)导游人员管理条例(7)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9)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0)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1)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
2、行)21.2 适用范围1.2.1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旅游者和赴省、国(境)外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1.2.2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巨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
3、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1.3 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运用一切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2.1 组织机构(1)在省政府领导下,成立省旅游安全突发
4、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由省发展假日旅游协调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省旅游局设立全省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省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监督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2)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2.2 工作职责(1)省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省性、跨地区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省直有
5、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4汇总分析,并上报省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收集、核实、通报等,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事宜,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所属地区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本地区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处理其他相关事项。3 预警发布3.1 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级旅游
6、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3.2 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经报省政府批准,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的旅游预警信息令。4 救援机制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4.1.1 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I 级)、较大(级)、一般(级 )三级。(1)重大(I 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 10 人以上重伤5或 5 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 50 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 5 人以上中毒死亡的。(2)较大(级) 指一次突发事件造
7、成旅游者 5 至 9 人重伤或 1 至 4 人死亡,或一次造成 20 至 49 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 至 4 人死亡的。(3)一般(级) 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 1 至 4 人重伤,或一次造成 1 至 19 人严重食物中毒的。4.1.2 分级响应(1)当发生重大(I 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立即启动本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上报国家旅游局和省人民政府。省旅游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级 )以下突发事件由省旅游局决定启动本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4.2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
8、救援处置程序4.2.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驾驶员、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4.2.2 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 团队、旅游区( 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质监等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6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处理有关事宜。4.2.3 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
9、程序4.3.1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做出的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做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
10、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7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按照团队的行程路线,在本省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的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便于国家旅游局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4.3.2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
11、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4.4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4.4.1 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8
12、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省旅游局或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的相关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4.4.2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4.5 国(境) 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有
13、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4.6 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4.7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9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 24 小时畅通。省旅游局值班电话:0551-2999150,传真:0551-29995994.8 新闻发布对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
14、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省旅游局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5 信息报告5.1 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5.2 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 (较)以上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5.3 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级)和重大(I 级)突发事件,在 2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省人民政府,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5.4 对于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应督促全省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5.5 省旅游局在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按照省人民政府事故报送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106 应急保障和演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