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11 年修订)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2北京市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11 年修订)目 录1 总则1.1 现状及风险分析1.2 指导思想1.3 工作原则1.4 编制依据1.5 事故等级1.6 适用范围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2.4 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3 监测与预警3.1 监测 3.2 预警4 应急准备与处置救援34.1 信息报送4.2 先期处置4.3 指挥协调4.4 现场处置4.5 事故处置方案要点4.6 现场指挥部4.7 人员安全防护4.8 信息发布
2、和新闻报送4.9 响应升级4.10 应急结束5 善后恢复5.1 后期处置5.2 奖励和责任5.3 总结与调查评估6 保障措施6.1 指挥系统保障6.2 救援物资保障6.3 救援装备保障6.4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保障6.5 资金保障6.6 技术保障7 宣传、培训和演练47.1 宣传7.2 培训7.3 演练8 附则8.1 预案管理8.2 名词术语说明9 附件1. 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2. 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3. 西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4. 北京市及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一览表5.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通讯录11 总则1
3、.1 现状及风险分析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国际化大都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西城区是首都的中心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的重要载体、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传统风貌重要旅游地区和国内知名的商业中心,区域面积 50.7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4.6 万余人。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增强各级政府的应急反应能力,对于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危险化学品管理涵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 6 个环节,涉及工业、建筑业、商业流通、科研、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全区共
4、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81 家。甲种(甲证)39家,其中:加油站 17 家、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批发单位 22 家,乙种(乙证)42 家,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以外危险化学品。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含加油站)均为票据经营。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具有以下特征:(1)本区重点对象为加油站,数量虽不多,但由于本区为北京市核心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比其它区2域要大;(2)本区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加油站内的汽、柴油,事故类型包括火灾、爆炸、泄漏,事故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3)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4)事故起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 、 “物的不安全
5、状态”以及其它如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等,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主要起因。1.2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巩固成功举办 2008 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庆祝活动的成果,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及时、有序地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安全保障。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
6、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3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西城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具体应对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区应急委和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管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
7、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同时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41.4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8、应急预案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北京市实施办法 、 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指南 、 北京市西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1.5 事故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级) 、重大( 级) 、较大()、一般( )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级):
9、是指对辖区内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 ,或者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重大事故(级) :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或者疏散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较大事故(级) :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
10、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 ,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一般事故(级) :是指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 ,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疏散转移2万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经营
11、、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爆炸及泄漏事故。交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事故不适用于本6预案;城市公共设施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事故不适用于本预案;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以及由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所引发的火灾事故不适用于本预案。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专家顾问组。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负责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和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框图见附件2。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的职责是:(1)贯彻落实相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法律法规;(2)研究提出本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决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协助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做好本区较大、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负责指挥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