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攸环发20187 号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攸县 2018 年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 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相关排污单位:现将攸县 2018 年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18 年 1 月 29 日2攸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9 日印3发攸县 2018 年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始终保持全县环境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 2018 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环境安全稳定,根据市局关于株洲市 2018 年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株环办20184 号)和县安委会2018
2、年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攸安委发2018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打非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和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环境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环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防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促进全县环境安全形势稳定
3、向好。4二、工作重点在全县区域内涉及环境安全的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 ,重点突出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三涉) ,工业园区企业以及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无环评或与环评不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2、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3、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4、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不按照要求进行储存、转运、处理的(牵头单位:污控股) ;5、
4、未按要求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转运放射源的(牵头单位:污控股) ;6、未在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牵头单位:污控股) ;7、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8、尾矿库不按规定超标排放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59、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10、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并造成环境污染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11、未按照“环境安全责任到位、环境安全管理到位、环境安全投入到位、环境安全培训到位、环境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
5、企业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三、工作安排 此次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8 年 1 月下旬)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自身职能,把“百日行动”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 ,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百日行动”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进行自查自改,建立排查治理台账,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 月 1 日4 月 20日)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就排查发现的6非法生产经
6、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实施到位;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要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从根本上斩断非法违法的利益链。(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4 月 20 日4 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加强 “百日行动”各阶段工作的检查
7、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 ,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将“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总上报,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核查验收工作。并将“百日行动”纳入季度、年度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制定方案。对照市、县环境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对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二)铁腕整治,突出整改。各责任单位要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对接,将排查整治责任落
8、实到相关乡镇(街道) 、村组,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对自查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依法快速处理,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综合治理,着力长效。通过此次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进一步掌握环境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环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 12369 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基层环境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对
9、基层打非治违工作环保方面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各责任单位要自 2 月 5 日起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及相关资料送综合办,综合办要按市、县文件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改情况及工作总结报上级有关部门。8附件: 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2、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重点排查企业情况表9附件 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工作情况汇总 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项 目单位名称组织集中执法行动(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家处)已经整改安全隐患(处)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处)已经整改重大隐患(处)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处)经济处罚(万元)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企业(家)查实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起)提请关闭企业(家)抓捕涉嫌犯罪人员(人)追究刑事责任(人)黑名单企 业(家)问责领导干部(人)备注:从 2 月 5 日起,每隔 10 天填报一次,均为累计数。10附件 2:攸县 2018 年环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重点排查 企业情况表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重点排查内容 责任单位 现场排查情况 整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