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激发全区各校园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为教育科研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切实提升我区教育科研水平,根据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研管理办法(渝中教201111 号) ,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资助对象及范围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立项的区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区级专项课题不在本细则资助范围内。第二条 资助标准资助金额(元) 总额(元)课题类别开题资助 中期资助 结题资助重点课题 1000 2000 2000 5000一般课题 1000 1000 1000 3000青年课题 500 500 1000 2000第三条 资助年限及条件(一)
2、资助年限以立项通知书下发时间为起始时间,所对应的自然年度时间为终止时间。(二)立项通知书下发后 3 个月内组织开题的,予以开题资助;半年内未组织开题且未提交开题申请的,不再予以开题资助。(三)立项通知书下发后 18 个月内按时提交中期报告的,予以中期资助;超过两年未提交中期报告的,不再2予以中期资助。(四)在规定研究周期(重点课题 3 年,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2 年)内准时结题或提交结题申请的,待结题后予以结题资助;超过规定研究周期一年仍未结题的,不再予以结题资助。第四条 经费管理与使用(一)课题资助经费由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管理;(二)课题资助经费仅限课题会务费、差旅费、咨询论证费、专家指导
3、费、资料费、成果出版以及成果鉴定费等。与课题研究无关的项目,不得在此项经费中开支。(三)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课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资助并追回已资助经费,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两年内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和参评各类科研奖项的资格。第五条 申请时间、材料及流程(一)申请时间以当年度下发的通知为准。(二)申报材料。1.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各阶段材料见下表。开题材料 中期材料 结题材料1.课题立项通 1.前期研究计划; 1.结题评审材料 1 本;3知书复印件 1份;2.课题申请评审书1 份;3.开题报告 1份;4.课题开题情况报告表1 份。2.学期研
4、究小结或简报(重点课题至少有 3 个,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至少有 2 个) ;3.课题中期报告 1 份;4.课题阶段成果或主要研究活动资料。2.专家评审意见表复印件1 份;3.结题证书复印件 1 份。(三)材料报送及审批流程1.将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资助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应阶段材料的纸质稿(按先后顺序排好)报送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初审。2.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3.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划拨经费给课题承担单位。第六条 其它(一)本细则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二)本细则由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4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资助申请表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课题类别 重点 一般 青年 立项时间(年月)预期结题时间(年月)资助类别 资助金额(元) 开题 中期资助类别与金额 结题课题承担单位意见(公章):日期: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意见经办人:(公章):日期: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意见(公章):日期:(注:请在对应选项的“”内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