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岛市黄岛区委统战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是保证区委统战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措施和基本条件,也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全内部管理机制的客观要求。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省、市有关财政制度,制定如下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一、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残疾人事业所必备的物质保障。建立健全各类资产的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使其发挥最大效益是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2、 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务形态不变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按规定可分为以下四类:1、机动车辆。包括本部门购置的各种机动车辆。22、专用设备。包括残疾人使用的各种医疗、康复设备。3、通用设备。包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4、家具类。包括办公桌椅等。(二)固定资产购入的管理:各科室在工作中对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年初提报需购置的固定资产预算,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后,报财务审查,经部长批准后由财务按程序报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在用的
3、固定资产,以使用科室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财务存查,一份由各科室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固定资产购置后,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由各使用科室具体负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年终由办公室及财务组织人员进行年终清点,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以确保帐帐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二、 采购制度:为规范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降低办公用品采购成本,确保办公用品的供应,加强办公用品使用时的监督管理,特制定采购制度。(一)各科室采购办公用品,先有3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采购清单,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财务后集中采购。
4、(二)财务根据各科室提报的办公用品采购申清单进行审核。然后对比询价后,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购买。(三)对大宗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办公室提报申请,财务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要求,相应进行网上竞价、对比询价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三、 报销制度:为了加强单位的 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干部职工的工作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有关财会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残联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报销制度:报销签字手续对取得的原始单据和发票,由 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
5、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审核,先本人签字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签字,最后由理事长签字,方可到财务报销。(二)教育培训费报销制度41、凡是由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关部门组织的全区性的统一学习考试及经组织研究同意的学习培训,待学习培训结束后凭发票报销。2、凡自行参加的各类学历、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学习及培训,费用自负。四、 现金管理制度(一)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
6、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二)现金要严格按照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管理,超出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白条顶库。5(三)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收入现金要向交款人开据收款收据,并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给个人的现金须经领款人及有关人员签字,可以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四)预借出差费及零星购物现金,写好借款由财务科长审核、理事长签字方可借款。借款 1000 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出差返回或购物完毕,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归还借款。出差费用能用公务卡结算的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五)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凭发票报销,首先
7、由经手人签字,财务科长审核,分管理事长、理事长签字批准后由出纳员支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六)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七)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五、 支票管理制度(一)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分别放置。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遗失和被盗。(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需6要领用支票,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到财务领取转帐支票,并说明用途、金额。经办人不得将支票转借他人或擅自
8、改变用途及扩大使用限额,否则 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经办人如因管理不善,遗失支票的,要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对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负责赔偿。(三)凡超过结算起点 1000 元以上的开支,一律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四)领用支票时,会计人员要对支票编码、领用人、用途进行登记。(五)领用支票人在结算后,五日内连同原始凭证经领导签字后送回财务。超过规定时间,支票签发人负责向领用人员催讨。(六)支票使用人不得随意将领取的支票转交他人或转作其他用途。(七)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规章制度,完善支票签发、注销手续,及时核对已发出的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六、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
9、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及核销,预防票据丢失,填制错漏,结合残联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7(一)票据管理1、财务对票据的领取、使用实施统一管理。3、财务领回票据后,登记入册,确定专职的票据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票据登记台帐,落实相关责任。七、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由单位领导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二)离职的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将一切账务全部处理完毕。(三)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应交清下列主要事项: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
10、毕。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需说明的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8支票簿、发票、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5、有关文件和规定、规章制度,经办未了事项及其他交代事项。(四)会计人员长期离职,在没办清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五)年度内单位会计人员交接,接管的会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一套新帐。八、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11、 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成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财会部门可暂存年度会计档案。(二)会计档案的保管、存放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管安全。严防销毁、散失、泄密。(三)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 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9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 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
12、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 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1.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保管 15 年。 2. 总帐、明细帐的会计账簿保存 15 年,其中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 25 年。 3.会计报表保存 10 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交销毁清单,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10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 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挡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