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调中心直调系统调度运行规定(暂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10 年 8 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1. 说明 .12. 调度职责 .13. 调度操作 .24. 调度业务 .45. 异常及故障处理 .6第二章 交流发输电系统 .106. 说明 .107. 刀闸 .108. 开 关 .109. 母 线 .1210. 短引线 .1411. 线路 .1512. 发电机组 .2013. 联络变压器 .2114. 高压并联电抗器 .2415. 线路串联电容无功补偿装置 .2616. 110kV 及以下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2717. 特高压交流系统电压要求 .28第三章 直流输电系统 .3118. 说明
2、.3119. 直流调度术 语 .3120. 直流运行 方式 .3321. 直流设备状 态 .3422. 主控站轮换 .3723. 直流操作 .3824. 直流典 型操作指令 .3925. 极开路试验(OLT) .4426. 直流异常及故障处理 .4627. 最后断路器 .49附录一、国调直调设备 .521. 机组 .522. 变压器 .523. 交流线路 .524. 直流系统 .54附录二、直流系统状态定义 .571. 极、单元状态表 .572. 直流设备状态表 .68附录三、操作令示例 .741. 厂站接线示例 .742. 刀闸操作示例 .743. 开关操作示例 .744. 母线操作示例 .
3、755. 线路操作示例 .766. 发电机操作示例 .787. 主变操作示例 .798. 高抗操作示例 .829. 线路串补操作示例 .83附录四、典型操作流程 .841. 线路配合操作流程 .842. 主变配合操作流程 .863. 站用变配合操作流程 .874. 特高压系统操作流程 .875. 极开路试验(OLT)典型流程 .89Comment LS1: 完善了直调设备、许可设备、授权设备的定义,增加了紧急控制设备的定义。1第一章 总则1. 说明1.1.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简称国调)直接调度的发输电系统的调度运行管理,主要用于指导相关厂站、设备的调度管理、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4、与国调有实时调度业务联系的网省调及相关运行、维护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1.2. 本规定中未明确的部分按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 特高压交流互联电网稳定及无功电压调度运行规定 、 国调直调系统继电保护运行规定及其它规程规定执行。1.3. 本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1.4. 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 调度职责2.1. 国调直调设备:由国调直接下令进行运行调整、倒闸操作的发电厂、变电站、线路等相应一、二次设备。国调直调设备统称为直调系统。国调直调系统包括:2.1.1. 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系统;2.1.2. 国家电网与邻国电网间的联网系统;2.1.3. 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间的联网
5、系统;2.1.4. 国家电网各区域电网间的联网系统;2.1.5. 国家电网跨区域送电的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2.1.6. 对国家电网运行影响重大的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2.1.7. 国家相关部门指定须由国调直接调度的系统。2.2. 国调授权设备:由国调授权下级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线路等相应一、二次设备。授权设备的调度安全责任主体为被授权的调度机构。2.3. 国调许可设备:运行状态变化对国调直调系统运行影响较大的下级调度机构直调设备或厂站管理设备。许可设备状态计划性变更前,下级调度或直调厂站应申请国调许可;许可设备状态发生改变,应及时汇报国调。2.4. 国调紧急控制设备:电网紧急情况下
6、,国调可直接下令调整的非国调直Comment LS2: 对国调的调度运行业务职责进行了明确Comment LS3: 明确调度值班包括大值班的相关人员Comment LS4: 规范了调度值班岗位及其职责Comment LS5: 调度指令划分为三类2调设备。2.5. 国调直调、授权、许可及紧急控制设备的范围由国调确定。2.6. 国调调度业务主要职责:监视国家电网运行,掌握电网运行情况,统计、分析运行数据;监控国调直调系统运行,完成设备检修、调试等工作,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修改电力电量计划;指挥电网事故处理。2.7. 调度运行岗位2.7.1. 国调调度值班采用五班三倒方式,每日分为白班、前夜班和后夜班
7、三个班次;每班由调度长、主值、副值、三值和大值班相关专业人员组成。2.7.2. 调度值班岗位由高到低分为调度长、主值、副值、三值等,原则上高级岗可从事低级岗工作,低级岗不得从事高级岗工作。低级岗人员在升岗培训过程中,可在高级岗人员专门监护情况下进行高级岗工作。经授权,主值岗位可代行调度长岗位职责。2.7.3. 调度长岗位职责:值班期间每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值内人员完成电网实时调度运行业务,指挥直调系统异常及事故处理,协调国家电网运行,编制相关汇报材料,主持交接班,承担值内调度员业务工作监护及培训等。2.7.4. 主值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事故预案编制、电网安全分析及运行分析、直调设
8、备故障及异常处理、紧急检修申请、计划检修延期申请的受理及批复,操作票审核等。2.7.5. 副值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直调系统运行方式的计划及临时调整,操作票拟写及操作指令下达,计划检修开工令下达,日电力电量计划临时调整等。2.7.6. 三值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直调系统运行情况监视、调度日志填写、检修工作票核对、生产报表编制、电网运行情况汇报材料收集等。2.7.7. 实习岗位职责:相关调度业务学习,在其他高级别岗位调度员的监护下进行相关调度业务联系,不得下达调度指令。3. 调度操作3.1. 调度指令是国调调度员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包括调度操作命令、调度操作许可、调度业务指令三类。3.1.1. 调度操作
9、命令和调度操作许可,主要用于国调直调系统、许可设备的运行方式调整,以及电网发生异常、故障时的设备倒闸操作。Comment LS6: 操作命令在原有分类的基础上新增了“逐项令” 。四类指令并非完全独立,一条指令可能既是单项令,又是状态令。Comment LS7: 调度许可业务范围进一步整理和规范33.1.2. 调度业务指令主要用于国调直调系统送电计划修改;国调直调、许可设备检修、调试以及临时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开工、延期、完工等工作内容的批复;以及其他调度业务工作。3.2. 调度操作命令分为单项令、状态令、逐项令及综合令。一般情况,国调直调设备状态变化、直调设备相应保护装置及安全控制装置投退由国调
10、下令操作,有特殊要求除外。3.2.1. 单项令是调度员下达的单一一项操作的指令。3.2.2. 状态令是调度员下达的只明确设备操作初态和终态的一种操作指令。其具体操作步骤和内容,由厂站值班员依据调度机构发布的操作状态令定义和现场运行规程拟订。3.2.3. 逐项令是调度员下达的按顺序逐项执行的操作指令,要求受令人按照指令的操作步骤和内容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3.2.4. 综合令是调度员下达的不涉及其他厂站配合的综合操作任务。其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由厂站值班员按现场运行规程自行拟订。3.3. 调度操作许可主要用于以下业务:3.3.1. 国调许可设备的状态变更;3.3.2. 临时性或故障处理等紧急情况
11、下的直调设备状态变更;3.3.3. 国调直调设备进行检修、调试等工作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的分合;3.3.4. 故障录波器、故障测距装置的投退;3.3.5. 线路串补保护装置的投退;3.3.6. 国调直调最后断路器跳闸(接收)装置的投退;3.3.7. 国调直调系统电厂 AGC、AVC 功能投退;3.3.8. 区域电网间交流联络线区域控制模式调整;3.3.9. 国调直调直流输电系统中:主控站的转换;功率、电流变化率的调整;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控制、运行方式调整;极开路试验(空载加压试验) ;直流保护装置的投退;交流滤波器(含接于交流滤波器母线上的并联电容器、电抗器,下同)
12、的状态转换;3.3.10.其它规程规定可不使用调度操作命令的操作。3.4. 国调调度员应根据相关规程、规定下达调度指令,对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相关调度机构调度员、直调厂站值班员、运行维护单位值班员应依据相关规程、规定执行调度指令,对指令执行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Comment LS8: 对直调厂站收取传真做出明确要求Comment LS9: 设备操作的总体原则。详细的设备操作要求见各交流设备章节。43.5. 调度操作命令下达3.5.1. 调度操作命令一般通过操作命令票(简称操作票)和口头命令票(简称口令票)两种形式下达,两者具有同等效力。3.5.2. 操作票主要用于计划性和可预见性的操作。一
13、般由操作前一班次的调度员拟写、审核并下发预令;预令的下发一般采用传真形式,各直调厂站应实时确保能够有效收发传真;现场值班员收到预令后应确认接收正确,并根据预令及时拟写现场操作票。3.5.3. 口令票主要用于故障处理操作、单一厂站内单一设备操作或其他临时性操作,一般不下发预令。3.5.4. 调度员应在复审操作票、口令票无误并在有其他调度员监护的情况下,通过调度电话口述下达操作命令。3.5.5. 下达操作命令时,须严格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制度;受令单位在接受操作命令时,受令人应主动复诵操作命令并与发令人核对无误,待下达下令时间后立即执行;操作完成后,受令单位应立即向发令单位汇报执行情况
14、,并以汇报完成时间确认命令已执行完毕。3.6. 计划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下列时段进行:3.6.1. 交接班时;3.6.2.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3.6.3. 电网发生异常及故障时;3.6.4. 电网高峰负荷时段。3.7. 操作前应充分考虑系统的运行方式、潮流分布、频率、电压、系统稳定、短路容量、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通信等各方面的影响。3.8. 操作许可、业务指令的下达一般不采取操作票和口令票的形式,但应遵循相关业务流程要求,并在值班日志中记录。4. 调度业务4.1. 国调调度员与相关调度机构调度员、直调厂站值班员、运行维护单位值班员进行业务联系时,须使用设备调度命名和调度术
15、语。4.2. 设备操作Comment LS10: 进一步明确计划临时调整的流程Comment LS11: 明确要求,令厂站主动核对送电计划Comment LS12: 检修工作明确为三类,其中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均应经过计划处立票,紧急检修由调度员受理及批复Comment LS13: 对计划检修、临时检修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54.2.1. 国调直调设备的操作须在得到国调调度操作命令或许可后进行,国调许可设备的操作须在得到国调调度操作许可后进行。4.2.2. 国调直调设备状态变更对下级调度电网造成影响,国调应在操作前、后通知相关调度机构。4.2.3. 国调向国调紧急控制设备下达调度指令时,相关厂站应按
16、照国调规程要求执行,执行完毕后向国调回复,并及时向直接调度该设备的调度机构汇报。4.3. 计划调整4.3.1. 国调直调系统计划临时调整由国调调度员受理并批复相关单位执行。4.3.2. 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单位应至少提前 60分钟向国调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整建议(96 点计划)及调整的电力成份等,国调应至少提前 15分钟完成批复并通知相关单位执行。4.3.3. 直调厂站应及时核对送电计划,若送电计划不满足稳定限额或设备技术要求,应立即向国调汇报,国调视情况进行调整。4.4. 国调直调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临时检修、紧急检修。4.4.1. 计划检修指列入年度、月度计划的
17、设备定期维修、消缺和改扩建等;4.4.2. 临时检修指未列入月度计划的设备消缺等工作;4.4.3. 紧急检修指因设备故障或异常需紧急停运处理,以及设备故障停运后的紧急抢修。4.5. 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4.5.1. 正常情况下,计划检修、临时检修由国调调度计划处受理,经国调专业处室会商后批复至相关单位;紧急检修由国调调度员受理及批复。4.5.2. 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工作应以获得批准的国调检修工作票为准,检修工作的延期由国调调度员受理及批复。4.5.3. 下达检修开工令时,国调调度员应与相关单位调度员、值班员核对国调检修工作票票号、检修工作内容、批准工期等相关内容。4.5.4. 相关单位汇报计划检
18、修或临时检修完工时,应汇报国调检修工作票票号、检修工作内容、完工时间,确认设备具备恢复运行或备用的条件。4.5.5. 自动化、通信设备检修对国调直调系统一、二次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时,应向国调相关专业处室提出检修申请,经会签、批准后方可执Comment LS14: 调度员有权批准的紧急检修范围基本没有变化Comment LS15: 本条为新增Comment LS16: 规定带电作业的相关流程Comment LS17: 增加了调试工作的流程管理,对设备的授权和交还过程进行了规范6行。工作开始前后,自动化值班员、通信调度值班员应报国调调度员,经许可后方可开工。4.6. 国调调度员有权批准的紧急检修
19、:4.6.1. 设备异常需紧急处理或设备故障停运后的紧急抢修。检修工期不应超过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24时。4.6.2. 与已批准的计划、临时检修相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或扩大停电范围。4.6.3. 在停电设备上进行、且对运行电网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检修。4.6.4. 不改变系统正常运行方式及保护、安自装置状态的设备带电作业。4.6.5. 其它不影响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4.7. 带电作业4.7.1. 带电作业开工前,作业单位应向国调提出当日工作申请,明确是否需要退出开关重合闸(直流再启动保护) 、线路跳闸后不经联系不得试送等安全措施,经调度员同意后方可开工。4.7.2. 持
20、续多日的带电作业,作业单位应办理国调检修工作票,遵循开关重合闸(直流再启动保护) “每日工作前申请退出,每日工作结束后申请投入”的原则。4.7.3. 配合线路带电作业的交流线路开关重合闸或直流线路再启动保护退出操作,应待相关单位申请后再进行,不应根据检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先行退出。4.8. 调试工作4.8.1. 调试工作开工许可,应以获得国调批准的“调试启动调度方案”为准。4.8.2. 许可调试工作开始前,国调调度员应与调试负责人核对启动调度方案名称及对应项目、调试工作内容,确认相关一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方式符合调试开始条件,明确调试负责人获得的设备操作和
21、故障处理授权范围。4.8.3. 调试工作完成时,调试负责人应向国调调度员汇报已完成的调试工作项目,确认相关一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设备状态是否恢复正常运行条件,并将相关设备操作和故障处理权限交还国调。Comment LS18: 按照直调厂站设备故障汇报要求(调技文)进一步规范了故障汇报要求。Comment LS19: 特高压交流系统中的规定扩展到所有直调厂站75. 异常及故障处理5.1. 国调是直调系统故障处理的指挥者,各级调度及直调厂站按相应直调范围承担故障处理的职责,并在故障发生和处理过程中及时互通情况、协调配合。5.1.1. 国调直调系统发生故障时,相关厂站、运行维护单
22、位应立即向国调汇报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后厂站内一次设备状态变化情况,厂站内有无设备运行状态(电压、电流、功率)越限、有无需进行紧急控制的设备,周边天气及其他可直接观测现象;5 分钟内,汇报保护、安控动作情况,确认主保护、安控装置是否全部正确动作,汇报线路故障类型、开关跳闸及开关重合闸动作情况,依据相关规程采取相关处理措施;15 分钟内,汇报相关一、二次设备检查基本情况,确认是否具备试送条件;30 分钟内,汇报站内全部保护动作情况,线路故障测距情况,按国调要求传送事件记录、故障录波图、故障情况报告、现场照片等材料。5.1.2. 故障处理时,国调先行调整直调机组出力或断面潮流,通知受到影响的相关调度
23、机构及直调厂站。待故障处理告一段落后,再进行计划调整。5.1.3. 故障处理时,国调调度员下令且明确为故障处理或紧急操作,厂站值班员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省略拟写现场操作票过程,立即执行调度指令,操作完成后及时汇报。5.1.4. 当相关电网故障对国调直调系统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时,相关调度应及时汇报国调。若需国调配合调整,应提出具体方式要求。故障处理告一段落后,及时向国调汇报,申请恢复原方式。5.2. 为防止故障扩大,厂站值班员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进行以下紧急操作:5.2.1. 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5.2.2. 确保安全情况下,将已损坏停运的设备隔离;5.2.3. 当厂(站)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恢复其电源;5.2.4. 厂站规程中规定可以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者。5.3. 以下情况直调厂站应及时汇报国调,并按规定采取措施:5.3.1. 直调厂站按照调度指令进行操作过程中,如操作设备出现异常,应在检查处理的同时向国调汇报。5.3.2. 直调厂站站用电系统仅剩一路电源时,应立即向国调汇报,同时采取措施保障设备可靠运行,尽快恢复其它站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