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华市劣类水剿灭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的要求,为 确保 我市剿灭劣 V 类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打赢污水剿灭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要求,以“河长制”为龙头,以“八大工程”为抓手,继续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咬定目标,拉高标杆,精准施策, 以最大决心全面剿灭劣 类水,以最大力度加快打造 “ 两美 ” 金华,确保实现“干流水质全达标,支流溪流灭类,沟渠河塘荡污浊”的年度水质目标,为加快建设“浙中生态廊道”提供水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污水处理截污 纳管工程。 全面启动污水“零直排”城镇创建,根据污水处理能力匹配
2、情况,分期分批完成污水“零直排”城 镇创建(第一批 2017 年创建:金东区、兰溪市、浦江县、磐安县、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第二批 2018 年创建:婺城区、义乌市、武义县、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第三批 2019 年创建:东阳市、 永康市)。围绕“零直排” 城镇创建,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解决处理能力不匹配、管网不配套问题, 力争所有污水集中处理,消除污水直排问题。 在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推行尾水排放“金华标准”,各县(市、区)建立 绩效考核制度。 开展截 污纳管大排查大整治大建设, 摸清主城区、乡镇(街道)大小道路、工业园 2 区、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工业企 业、“六小”经营 单
3、位的管网配备、雨污分流、排水走向,加快管网配套、规范纳管、雨污分流改造进度,解决污水直排和雨污合流问题 。 2017 2019 年 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 710 公里,完成 94 个乡镇(街道)、园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二)小微水体整治工程。 全 面对本地河道名录中所有河道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延伸至农村池塘、沟渠、山塘水库、小溪流及城市内河、排渠等小微水体,做到排查无 盲区、全覆盖。通过现场检查、水质监测等方式,摸清水质状况,查
4、明污染来源 , 凡是达不到要求的水体,都要纳入治理范围, 制订一河(塘)一策,开展限期整治;已排查出的53 条支流溪流(断面)消灭 类, 1558 条(个)沟渠河塘 2017年 8 月 31 日前剿灭劣 类。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到 2017 年底全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在消灭存量的同时确保不新出现 劣 类 水体。 (牵头单位:市治水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工程。 继续开展排污口挂牌整治,对排查发现污染较重(氨氮超过5
5、mg/L、化学需氧量超过 100mg/L、总磷超过 2mg/L 三者之一的)、 3 水量较大的排污口,以及 2016 年未完成整治的市控重点排污口,列为第三批(共 40 个)市控重点排污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各县(市、区)组织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对直排污水、雨污混排的排放口进行源头整治,消除 污水直排现象。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水口管理, 实施“身份证”管理, 公开排污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业污
6、染整治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培育环保领跑示范企业 2 家。加大落实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2017 年全市完成 35 家企业(加工点、作坊)整治,扎实开展涉水行业污染整治 。以“四无”企业( 作坊)为重 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7 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 80 家,关停和整治等低、小、散的“四无”企 业(作坊) 2000 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农 村“双治”改造 提升工程。 全面开展 2013 年之前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2017 年改造建制村 450 个
7、。对 2016 年完成的 804 个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委托第三方运维。建立完善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 全 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 4 理规范,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合格村创建工作 ,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处置率达 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 95%。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六)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 继续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面从严落实畜禽养殖区域、养殖总量、污染物排放 总量“三控”制度,从严落实“两条红线”和“四个一律”要求
8、, 不断完善线下网格 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到 2017 年底,所有存栏 50 头以上养殖场全部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 。开展畜禽养殖业生态景观化改造,打造 一批 “美丽牧场”。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劣 类水质湖库、山(池)塘全面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洁水养殖或全面退养 。2017年完成养殖塘生态化改造 1430 亩,禁限养区划定整治 12800亩,完成增殖放流
9、 7550 万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七)沟渠河塘清淤修复工程。 继续实施河塘沟渠生态清淤, 2017 年全市完成清淤 880 万立方米。科学合理选用清淤方式,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逐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 5 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加强水生态修复,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 自然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 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 统。
10、 按照“一厂一湿地”的 要求,推进污水厂尾水湿地工程,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生态湿地,深度净化水质,营造局部景观,与生态廊道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农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八)智慧治水保障工程。 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长 APP 或微信公众平台等建设,建立健全融信息查询、河长巡河、信访举报、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治水平台,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电子化考核,河长公示牌应标注河长 APP 或微信平台网络 二维码,镇级以上河长要建立河长微信联络群,构建在线治水新模式。完善智能化智慧
11、治水系统,建立 一张水环境监测感知网,通过完善各类自动监控系统,客观、准确、实时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建设一套水环境变化趋势分析系统,整合所有环境数据,预测未来水环境时空变化趋势,实现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改善的精准联动;建设一个水污染执法处置应急平台,汇聚各类环境数据信息,提出执法处置建议,辅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 (牵头单位:市治水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6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属地原 则, 当地 政府是劣类水剿灭行动的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全域污水剿灭工作,乡镇(街 道)具体负责辖区劣 类、 类支流断面剿灭工作,村(社区)
12、具体负责区域内沟渠河塘等小微水体劣 类剿灭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劣 类水剿灭行动。各级河长是劣 类水剿灭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 履行“管治保”职责 ,领衔制订整治方案,排出治理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各级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要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人大、政协组织 要积极开展监督指导 ,各级群团组织 要 主动作为,形成工作 合力 。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要对劣 类水体和 类支流全面登记造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要求,编制剿灭劣 类水实施方案,制定作战图,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并将工作责任层层
13、网格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一点一策、一源一策;县(市、区)级剿灭劣 类水实施方案于 3 月 31 日前报市治水办备案。整治完成后要进行全面自查并逐一报结销号,在满足“没有县控以上劣 类断面,所有需要整治的水体完成报结、没有黑臭河反弹、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条件的基础上,向市治水办提出整体验收申 请,经复核无异议并公示后通过验收。 (三)强化要素保障。 切实加强资金、政策、技术、执法保障,加大截污纳管、生活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生态治理等的资 7 金投入。加强政策合力,市、县各级有关部门在治水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
14、。充分发 挥“五水共治”专 家团智囊作用,加大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四)严格督查考核。 严格目标考核, 将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达标、支流溪流消除 类水质、支流乡镇交界断面达标 率 90%以上、劣 V 类水体按期完成 整治销号,确定为年度“五水共治”考核一票否决指标。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 中期评估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实行黄牌警告、红牌预警或行政约谈,对年终仍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督查通报,将劣 类水剿灭情况列为“五水共治”督查的必查 项目,对检查发现存在瞒报、漏报应报未报劣 类水体的责令限期整治,并在年终考核予以扣分直至
15、一票否决。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按照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五)完善体制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河长制配套机制 ,大力推行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配备沟渠长、河塘长等民间河长,大力健全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 建立起各类小微水 体“管治保”责任体系 。 完善“一会一群一系统(河长履职报告会、治水微信群、河长信息管理系统),抓好 “一图一表一清单(河长治水信息图、工作任务表、履职绩效单)”,更好发挥各级河长在治水中的龙头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整治、“六小”服务 行业长效管理等体制 8 机制。 (六)注重
16、宣传引导 。 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形成上下齐心、各方联动、共抓治水的强大声势。 充 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 开展 “五水共治”宣 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投身治水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加强治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广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做法,壮大民间护水力量。深入挖掘各级治水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讲好治水故事,树好治水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 附件: 1. 金华市 V 类(劣 V 类)支流(溪流)名单 2. 金华市 劣 V 类沟渠 河 塘名单 3.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污水处理能力匹
17、配工程)名单 4.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 体配套项目(截污纳管全覆盖工程)名单 5.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入河排污口源头整治工程)名单 6.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农业养殖 污染整治提升工程)名单 7.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名单 9 8.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沟 渠 河 塘生态清淤工程)名单 9.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小流域治理及尾水湿地工程)名单 10. 金华市剿灭劣 V 类水体配套项目(智慧治水系统工程)名单 10 附件 1 金华市 V 类(劣 V 类)支流(溪流) 名单 序号 县(市、区) 名
18、称 汇入 河道 类别 地址 2017 年目标水质 责任单位 1 婺城区 回溪 金华江 入江口 时代花园大门对面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城西街道 2 婺城区 漪溪 金华江 入江口 白龙桥镇宾虹西路桥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白龙桥镇 3 婺城区 桐溪 金华江 入江口 白龙桥镇潘家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白龙桥镇 4 婺城区 梓溪 武义江 入江口 雅畈镇二环路桥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雅畈镇 5 金东区 下王溪 东阳江 入江口 下王溪入江口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东孝街道 6 金东区 张家溪 东阳江 入江口 溪干村 达到 或优于类水质 塘雅镇 7 金东区 杨溪小渠 东阳江 入江口 杨溪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东孝街道
19、8 金东区 雅芳埠渠 东阳江 入江口 雅芳埠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东孝街道 9 兰溪市 扬子江 衢江 入江口 上华街道兰溪市渔政站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上华街道 10 兰溪市 万田溪 游埠溪 入溪口 诸葛镇万田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诸葛镇 11 兰溪市 凤凰山溪 赤溪 入溪口 赤溪街道姓潘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赤溪街道 12 兰溪市 白格溪 浒溪 入溪口 兰江街道许埠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兰江街道 13 兰溪市 潆溪 浒溪 入溪口 兰江街道新桥山背村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兰江街道 14 东阳市 东溪 东阳江 入江口 人民路与兴平路交叉口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吴宁街道 15 东阳市 锦溪 东阳江 入江口 迎宾大桥北桥头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江北街道 16 东阳市 渔溪 东阳江 入江口 西范小区 达到或优于类水质 江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