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1、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并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正式予以颁布。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的第一部综合基本法律。2、2003 年 11 月 24 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 200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2007 年 2 月 14 日交通部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2、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产品生产的单件性。露天作业条件恶劣性。结构庞大,高空作业,地下水下作业多。队伍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性。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造成劳动保护的艰巨性。产品品种多样性,施工工艺多变性,导致施工安全管理的复杂性。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6、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特点?严重性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7、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 “预防为主”是手段和基本途径
3、。 “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8、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责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认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的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的原则。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 “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是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在对项目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4、原则。即: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原则。同步协调发展原则。是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9、安全生产的五种关系?安全与危险的并存。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质量的同步。可以说质量是“本”安全是“标” ,两者密不可分。安全与速度的互相促进。安全与效益的兼顾。安全与效益是兼顾的。10、安全的法律
5、法规?宪法。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法律,“建筑法 ”、 公路法 、 港口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安全生产法 。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安全生产许可证
6、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11、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7、。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企业培训教育,分公司或项目部培训教育,班组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在工程概算中要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并将这笔费用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情况划转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8、。由施工单位项目工程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根据工程规模大小,难易程度,复杂性,配备若干持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及时措施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必要时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查同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9、。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膜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 30 日之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三类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以外伤害保险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实行
10、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的施工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及其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施工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2、法律责任的特征: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的,内容的具体明确的,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3、行政处罚主要有:警戒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4、刑事处罚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
11、刑和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15、安全生产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16、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要报送有关安全施工的资料。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 15 日内报人民政府或 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7、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是个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