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1、参加本项目部施工的职工的安全;2、本项目部所管辖的设备的安全;3、本项目部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其它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二、责任目标:1、安全指标:(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不超过 1 起;(2)不发生本项目部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 3000 元以上)(3)不发生特大、重大火灾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 3000 元以上)(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本项目部负同等
2、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5)不发生较大危险品管理事故;(同照损失比例在 2000 元以上)(6)不发生较大防汛事故。 (同照损失比例在 2000 元以上)2、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程、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对所承包工程标段范围内工作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全责。承担标段内工程所需的物资(含火工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等环节的安全责任。(2)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落实并认真履行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项目部承包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
3、条款。(3)负责组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定专职监督人员和监督管理网络,并切实开展正常工作。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记录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上报安全报表。(4)必须实行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下达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并列为施工计划完成的考核内容。(5)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季节、施工进度等情况,定期、经常组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薄弱环节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和规范安全防护设施。(6)按“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事故报告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确保所属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转岗培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四、本责任书期限从 20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1 日止。五、本责任书壹式贰份,公司和项目部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人如有调换,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