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车牌黑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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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办车牌黑幕:河北法院人员炮制假诉讼避摇号http:/ 2011年12 月19日02:55 新京报 中介老姚向记者介绍规避摇号办车牌的“路子” 。记者对一份法院民事裁决书中原被告进行核实,双方表示互相不认识。15日,京海车管所,印有法院字样的车辆开进停车场。车管所内,中介老姚将一张身份证,一张驾驶证交予接头人。北京机动车摇号政策实施已近一年时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数据显示,申请者从最初的20多万人增加到现在的近80万人,中签比例也从最初的1:10变为现在的1:40左右。一“号”难求下,北京有中介联合4S 店人员、异地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虚假诉讼”规避摇号,违规过户车牌。记者暗访发

2、现, “先办事后付钱”行规下,一些中介资金难以运转,希望找人投资。经人介绍,记者以想投资的名义认识了中介老姚,试图揭开这一黑色链条的各环节运作之谜。老姚顾不上吃菜,连忙从皮包里掏出一个夹子和一叠文件。夹子里有两沓身份证, “左边一沓是想买车人的,右边的是想卖车人的,都对应好了。 ”老姚说,只要肯花钱,他能通过关系,让“要卖车人”的车户过到“想买车人”名下,这样“想买车人”就能规避摇号,顺利买车上牌。而那叠盖有河北永清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裁定书等文件,正是老姚的“法宝”。12月8日晚,北大地桥附近某火锅店,一张腾起蒸汽的饭桌前,老姚向一名想买车但苦于摇不到车牌号的客户,详细讲述着他的“路子”。4S

3、店人员报价13万“办车牌”老姚,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自称在京城车市摸爬多年,熟悉多家4S 店、汽车交易市场等,看到北京上车牌难的市场,干起中介的买卖。他的“路子”可以规避摇号上车牌, “只要把身份证给我,别的都不用管,你就等着拿车牌就行了。 ”老姚说。老姚总是随身带着不少客户的身份证,其中一名是贾姓女客户。记者联系到该客户,贾小姐称,的确托了西四环一家4S 店的潘姓销售顾问办理牌照,交了8.5万元的现金,对方承诺是一个月办好。12月18日,记者以买车名义探访贾小姐所说的这家4S 店,找到贾小姐所说的潘姓销售顾问。记者表示想买车但摇不到号,问潘姓顾问有没有“路子”。 “现在查得太紧,我们也没

4、有办法”,潘马上回答。随后,记者表示对他们一辆价值150余万元的车有兴趣,说是朋友介绍的。潘姓顾问表示,可以以个人身份介绍中介,代办车牌, “说实话,这走的都是非法途径”。关于具体操作,潘姓顾问说是中介办理,没有合同,他先代收办理车牌的费用。因为朋友介绍过来的,办理普通车牌的价格是13万元,一般两周之内就能拿到车牌, “这个月刚帮客户办了一个”。办一车牌4S 店人员给中介7.5万饭桌上,老姚夹子里两沓身份证, “想买车人”的身份证是从北京多家4S 店人员手中收集来的, “要卖车人” 的身份证来自于二手车市场。“这是我新收的一笔生意。 ”老姚说着,拿出一份协议和一张欠条。协议显示,甲方吕某(身份

5、证 4127)将杨某等7人的证件交予乙方 (老姚),用于办理7个北京车辆指标手续。乙方保证在2011年12月9日至2012年1月10日将指标手续办理完毕,交予甲方。甲方将一万元定金交予乙方,作为前期运转的保证金。乙方办理途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除定金外的其他费用。办理完成,甲方将余额51.5万元一次性付清。欠条显示,吕某欠老姚51.5万元,此欠条至车手续到手生效,或网上查证生效。该欠条结尾,有吕某签名,日期为12月13日。老姚称,这笔生意是与亦庄某高档品牌4S 店销售经理谈成的,出于安全考虑,对方签字者是经理的侄子。但此说法并未得到证实。按照该协议,老姚办理7个客户收费52.5万元(定金+

6、 欠款) ,也就是说办理一个北京车辆指标收费7.5万元, “4S 店向客户要多少钱,这个我管不着。 ”“我们这一行都是跟熟人做。 ”老姚说,他的4S 店关系户分布在亦庄、回龙观,亚运村等地,都是高档轿车的4S 店, “买好车的人,才舍得花10万元办牌照”。“买车人”“卖车人”随意配对“办成事再收钱” ,是老姚等中介的行规。老姚说,靠定金根本不够,每办一个指标都要先垫付四五万元,这也是他一般跟4S 店人员签协议,而不跟客户签协议的原因, “4S 店一般跑不了”。老姚的“垫付” 第一项就是收购二手车。多年混迹汽车市场,老姚很容易找到要出售的二手车。他说,以前很多外地人在北京工作或做生意买了车,也有

7、一些北京周边的人买车也上北京牌照,这些人需要变卖车辆时都成了他的货源。老姚手下有人专门在天津等二手车市场收车,一般会挑选破旧、接近报废的旧车收,平均2万元就能谈妥。跟普通买卖不同,老姚的人会跟卖方要求,借用身份证和驾驶本、行驶证15天左右。这样, “想买车人” 、 “要卖车人 ”的身份证都汇聚到老姚手里。“他们互相都不认识。 ”老姚指着两沓身份证说,所谓“对应好”都是随机的, “只要是买车人的和卖车人的对应就行”。剩下的事情,就要老姚靠“路子”将“ 卖车人”的车过户到“ 买车人”名下。老姚说,自己以前只是做这种生意中的一个环节,比如收车等,成本小利润也小。从今年8月份开始,随着人脉的扩张,他开

8、始独揽全部环节,一个月能办下来十多单生意。经过老姚手过户的车牌就达近百个。中介和县法院人员制造“虚假诉讼”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要求摇号,而该规定的实施细则写明,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管哪里的法院,不管法院大小,判决都有法律效用。 ”老姚说,他跟河北的一些法院关系很熟,能将手中一对对“买车人”和“ 卖车人”,从原本不认识的关系变成债务关系,最终裁定成以车抵债。每次老姚只需将一对对的“买卖”双方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个公文袋里,送到法院人员手里, “其他就不用管了。 ”老姚说,法院收到这些材料后,从聘

9、请代理人,到调解过程,再到判决,会把全部程序都做好。12月12日下午,老姚向记者展示了一批出自法院的文件。他说,每单生意法院出的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都有一式三份。法院留一份,一份交给车管所,老姚留一份。 “我留一份是为统一口径。 ”老姚说,他拿一份是为日后通知文件上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将具体内容告知对方,防止万一出事。记者看到,这些文件都盖有河北永清县人民法院的公章,每份文件包括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各一张,还盖有“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内容的方形公章。每份民事裁决书,除原被告信息,车辆信息不同,案件内容大致相同,均为原被告双方发生一万元左右的债务纠纷、经济纠纷或

10、是借贷问题,被告需要将北京牌照轿车拿来抵债。每份裁决书上,原被告中都有一人,或现住在永清,或在当地有关系。这些民事裁决书上,审判员、书记员都为马文静和殷伟明。记者随机抽出一份,原告为贾某某、被告为张某某的民事裁决书。12月17日,记者联系到两人,他们证实互不认识对方,更没有任何债务纠纷,对打官司的事情更是疑惑不解, “根本不认识,打什么官司”。籍贯哈尔滨的贾某某说,的确托北京一家4S 店办理牌照,至今还没办下来。记者反复向籍贯山东的张某某确定是否欠贾某某钱, “我根本就不认识。 ”张某某有些烦躁地喊起来。中介抱怨法院人员“不见钱不办事”12月14日上午,老姚通知记者,法官将去京海车管所,给他的

11、三单生意办理执行送达手续。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西北六环外的京海车管所。老姚绕着停车场寻找,没有看到法院的车,就给接头人周(音 )某打电话。老姚越说越生气,嗓门也大起来。 “我昨日送去了两万,剩下的三四万有人正在工行给你打过去,不是说好了今天办吗?”随后,老姚电话询问手下汇款情况,得知对方仍在窗口前排队。 “这帮人真是不见钱不办事,真不是东西!”老姚骂着,他说这三对本来晚上就要送到4S 店。5时30分许,确认汇款成功,老姚再次联系接头人周某,让他查询是否款已到账。半个小时后,周某回电称已经拿到钱款,将立即和法院方面商量,明天再派人来。老姚透露,为防止风险,跟他相熟的法院相关负责人不露面,业务

12、的事交给手下,收钱的事派其亲信处理,汇款也是直接汇到亲信的账户, “总之不想留下任何证据。 ”“每一笔生意给法院人员2万元”。老姚说,这种买卖每个法院每周最多做5个,多了容易有麻烦。如果生意比较集中,他还会通过关系找其他法院办理。法院人员和中介一起办理执行12月15日中午11时许,京海车管所,大风中飘起雪花。“今天一定能办成,他们已经到西六环了。 ”老姚一脸轻松。不到20分钟,一辆挂着“冀 RA173警”牌照、车身印有法院字样的车辆开到车管所外。车内三人均穿便装,与老姚见面后,双方决定先去吃饭,下午再办手续。车管所附近的一家农家菜饭馆,老姚点满一桌酒菜。酒桌上,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自称姓马,是

13、永清法院的某庭庭长,另一名是他的法院同事,姓殷。席间,记者多次提起中介与法院的合作,并询问法院负责人的情况。对此对方很谨慎,均以其他话题岔开,只表示将长期合作,这次是第一次来京海车管所办业务。老姚也称,他与马姓庭长等人是第一次接触,以前都是其他的法官进京办事,地点基本是在京南车管所。“跟我相熟的法院负责人说了,不要和他的人建立联系,让办了事就走。 ”老姚提醒记者,“人家不想让手下的人知道得太多”。下午1时30分许,众人起身离开饭馆,记者乘坐法院的车辆前往车管所。殷姓工作人员拿出三份法院文件,每份都包括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记者发现,三份文件审判员、书记员也为马文静和殷伟明。同

14、时,原告为丁某某、被告为罗某某的一份民事裁定书中,根据身份证等信息,这个丁某某正是此前老姚手中“想买车”的客户,罗某某则是牌照为“京 P21*”的卖车人。殷姓工作人员指着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老姚说, “你看,这底下的日期都是上午刚改的,本来是昨天要来的,所以日期要改。 ”这张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原告丁某某与被告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1)永民初字第241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请北京车管所协助执行以下事宜:将被告罗某某(身份证120) 名下松花江(车牌号为京 P21*)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过户到原告丁某某(身份证352)名下。法院执行人员与审判

15、人员名相同到达车管所后,老姚将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驾驶证交给殷姓工作人员, “另外两对的证件我之前交给法院了,在他们手里。 ”老姚对记者说。车管所交易大厅内,殷姓工作人员和马庭长来到最左侧放着“暂停服务”牌子的业务窗口,掏出各自的“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以及案件的全部资料,交予民警。“执行公务证” 显示,两人正是永清县人民法院的马文静和殷伟明。两人名字与老姚手里多份民事裁决书上审判员、书记员名字相同。办理期间,记者多次凑到马文静身边,假装观摩业务的办理。马文静突然停止办理,退回休息区的座位旁,叫来老姚低声说了几句。随即,老姚将记者叫出交易大厅,抱怨记者刚才的行为引起了对方的担心,拜托不要再随便走动

16、, “一会手续就办好了”。记者只能跟老姚在大厅门口等待。过了10分钟左右,马文静等人拿着皮包走出,表示一切顺利,同时将三份法院文件交给老姚。“下次来,好好招待你们。 ”老姚寒暄几句后,马文静三人驱车离开。看着法院车辆离开,老姚赶忙掏出手机,将进展情况通报给4S 店人员。“这批总算办完了,累死我了。 ”老姚耷拉着眼皮说,按照以往的经验,车管所预计两周内,会对每对“当事人” 进行过户变更。老姚会将收购的二手车报废或变卖, “买车人”实现了名下有户无车,可以顺理成章购车上牌。老姚透露,按照自己与4S 店人员谈妥的协议,每单生意4S 店人员给至少7万元回报,除去收车、打点法院、一趟趟去河北跑业务的路费

17、,请法官、客户吃饭的交际费,打点完手下人员, “一对生意至少净赚1.5万元”。老姚坦言,由于“办成事再收钱”的行规,虽然“ 路子” 畅通,还是常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困境,现在四处找投资,想“扩大生产”。按照他的说法,现在“客源”和“ 货源”都不缺, “路子”也铺平了,正是产生效益的时候。“如果资金到位,或者每月固定给投资方2.5万元的回报,或者随每月生意的单数不同,每单抽取10%的利润。 ”A12-A13版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律师说法法院人员涉嫌枉法裁判罪北京博圣律师事务所白小勇律师认为,虚假诉讼扰乱法院的秩序,情节轻微的属于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行为,可处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触犯刑法第二十六章

18、第三节的妨害司法犯罪。如果法院工作人员与虚假诉讼者恶意沟通,轻者受到行政处分,重者被开除甚至依据刑法第399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家说法信息档案应收录诉讼情况中国政法大学 (微博)法学院院长、行政法学教授薛刚凌表示,虚假诉讼的发生在法律上很难对此进行判定。除了通过诉讼手段来过户车牌,还有很多人通过离婚等方式来多购置住房,逃避债务等。薛刚凌建议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记录个人信息,对这些法律无法认定真假的诉讼、离复婚等情况都记录在内。薛刚凌认为信息档案类似银行的诚信档案,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一个人的诚信程度,银行可以以此来度量对个人贷款额度和利息率高低。运作流程图一些4S 店人员收集想办车牌客户的身份证。中介将收来的“想买车人”、 “要卖车人”的身份证配对,送到法院人员手中。法院人员将双方裁定为债务纠纷、经济纠纷等,并形成调解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手车市场内,有人收购,并借用车主证件。法院人员会跟中介一起到北京的车管所办理执行送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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