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装修质量检测一、木吊顶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所有木格栅(木龙骨)采用的材种、材质等级,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虫、防火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的 GB 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的有关规定。木成品及构件的燃烧性能达到 A 级或 B1级,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骨架和预埋木砖,需作浸油防腐处理。对龙骨的外观要求,如表3.1-4 所示。2.木龙骨及吊杆的规格、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吊杆应采用不易劈裂的干燥木材,劈裂的吊杆应立即更换。3.吊点固定的方式要根据上人或不上人要求来作为选定的标准。4.为了
2、使顶棚平整,格栅必须刨平、刨光。格栅的接头和断裂及大节疤处,均需用双面木方夹住。格栅底面应处于同一标高,其允许偏差不大于5。允许偏差,如表 3.1-5所示。5.所有龙骨及迭级造型、预留孔洞要求增设的附加龙骨等构件安装到位后,要进行全面校正,将所有的吊挂件、连接件、加强件等予以检查、调整、紧固;整体龙骨牢固可靠,并通过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环节。6.胶钉的底板及饰面板不得脱胶、变色和腐朽。表面应平整、牢固。7.罩面板的接缝宽度应一致,且应平直、光滑、通顺,十字缝处不得有错缝,如有不顺或毛刺等缺陷,应修平滑。8.采用实木压条装饰时,实木线条必须是干燥、无裂纹的木材。尺寸规格、断面几何形状应一致,表
3、面平整光滑,不得有扭曲现象,接头割角平整严密。9.吊顶内需要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其品种和铺设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10.认真进行自检,发现质量缺陷及时进行修整,确认合格后,转到下道工序二、金属吊顶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检验办法 1.轻钢龙骨石膏饰面板吊顶石膏板接缝处出现裂缝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吊杆不竖直、龙骨连接不紧密,产生过大的缝隙和松动现象;上人吊顶龙骨的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等。在吊筋、龙骨、板材的重力以及外力荷载作用下,引起棚面产生不均匀下沉,造成接缝处出现裂纹。固定石膏板时不规范。螺钉倾斜拧入,钉帽进入板体太深或钉距不均匀等,导致螺钉与石膏板连接不牢固,产生松动或脱节,使饰面板接缝处出
4、现裂纹。板间接缝的预留或嵌缝工艺不合理。在受到外界的振动和石膏板本身的重力作用下,导致板面接缝处开裂。石膏板在施工之前,未进行防潮处理,或者是防潮漆涂刷的不均匀或太薄。当室内潮湿时,石膏就会吸水膨胀;当室内空气干燥后,石膏层内潮湿空气又逐渐蒸发,石膏体积又随之缩小。这样伴随板间缝隙的缩小和扩大,导致饰面层出现裂纹。付龙骨与收边龙骨固定不牢,或收边龙骨与墙体固定不牢,导致石膏板与墙体之间出现裂纹,也会引起石膏板的其他接缝处开裂。轻钢龙骨吊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检验方法,如表 3.1-16、表 3.1-17 所示。2.型金属龙骨吊顶安装注意事项吊顶标高的水平控制线应拉出通线,且线要拉直。对跨度较大的
5、吊顶空间,要在中间位置加设标高控制点。吊顶的龙骨走向要求平直,否则影响装饰效果。所以安装龙骨时一定要精选,对于扭曲的龙骨要校正以后再进行安装。吊顶上的灯盘、风口、消防设备等与顶棚的关系要处理得当。总的要求是不破坏吊顶龙骨结构,不破坏棚面的完整性,并且衔接得当。安装时必须戴手套,如板面留下污渍,可用清洁剂擦洗。3.其他金属饰面板材吊顶安装注意事项由于饰面板和与之配套的龙骨是由金属薄板压制加工成型的,而且它们的连接形式多为镶插式,所以连接构造的尺寸要求准确,允许调整范围较小,安装要求精度极高。为避免饰面板吊顶出现不平整现象,在装饰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
6、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材料要搁置平整,不能受压,并避免高温和有害物质的侵蚀。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针对潮湿空间的吊顶,龙骨还要涂刷防腐剂。 大型灯具、排气扇等设备应另设吊杆,不应直接搁置在龙骨或扣扳平顶上。 三、 木护墙板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认真的熟悉施工图纸,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对预埋件的规格、部位、间距及装修留量一定要认真了解木龙骨的含水率应小于 15%,并且不能有腐朽、严重死节疤、劈裂、扭曲等缺陷检查预留木楔是否符合木龙骨的分档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四 、石材墙 、柱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立面垂直,表
7、面平整,阳角方正,接缝平直,墙裙上口平直五、裱糊、皮革软包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裱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壁纸、墙布必须粘贴牢固,表面应色泽一致,不得有褶皱、翘边、裂缝、空鼓、气泡和斑污, 无波纹起伏。(2)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 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无接缝,没有飞刺、纸毛。不得有补贴、露贴和脱层等缺陷。(3)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接拼处花纹、图案应吻合,无缝隙、不搭接,距墙面 1.5m 处正视或斜视均不显拼缝。(4)壁纸、墙布与各种装饰板线应连接紧密,不得留有缝隙。所有开关插座等处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2.软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图案要求平整,美观大方,横平竖直,不乱不斜。(
8、2)饰面要有弹性,分格标准。安装时应与木基层衬板粘结紧密。无凹凸不平,表面应清洁。(3)软包饰面与压线条、贴面板、踢脚板、电器盒等交接处,应严密、顺直,无毛边。电器盒盖等开洞处,套割尺寸应准确。六、木龙骨板材隔墙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隔墙两端立筋和上下槛应与主体结构联接牢固。2.隔墙立筋、上下槛和横撑应连接牢固。3.面板应钉装牢固,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板的规格、材质及安装工艺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4.木骨架板材隔断墙施工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如表 3.4-1 所示。七、轻钢龙骨隔墙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轻钢龙骨隔墙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图表 3.4-5 所示。八、玻璃隔墙装饰工程施工
9、质量验收标准玻璃隔墙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表 3.4-9 和表 3.4-10 所示。九、对于新木地板铺装标准验收法:1、所使用的配件系统必须是合格产品。 2、地垫的厚度必须大于 2mm,整体有轻微的波浪形。 3、踢脚线产品与地板产品衔接的最大间隙应小于 3mm。 4、按照铺装标准要求,产品的高低差不能大于 0.2mm。 5、用壁纸刀片的刀背插地板的横竖接缝处,如果能插进去则可能缝隙过大。 6、锯切的门套高出地板上表面不能大于 1.0mm。 7、站在扣条处,用一只脚的鞋底快速拍打扣条表面,检查扣条是否牢固。 8、地板的用量标准规定损耗率通常不应超过 5%。 9、地板与管道及墙壁等交接处应预
10、留 8-12mm 伸缩缝隙。 地板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教材表 3.5-1。十、装饰工程防火施工要求内容:一、防火规范执行的现状 二、装饰材料的分类 三、装饰材料的燃烧等级四、具体装饰部位的燃烧等级的规定 五、装修防火的基本原则及注意的问题要点:深入了解装饰材料的燃烧等级;具体装饰部位的燃烧等级的规定;装修防火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为将来实际设计工作打好理论基础。一、防火规范执行的现状建设部于 1995 年批准颁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以下简称防火规范 ) , “防火规范”是所有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人员都应该学习和严格执行的准则。我国每年因室内装修引起的火灾所造
11、成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屡见不鲜,设计与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薄弱是其主要根源。安全防火方面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两点:1.建筑的装饰性和安全性之间的矛盾。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必须以使用的安全性为宗旨,严格限制内部装饰的随意性,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室内装修的设计与施工。在设计与施工中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尤为家居的设计与施工,业主与设计师不能肆意强调装饰效果,而忽视防火安全。2.装饰材料本身存在的问题。我国现有装饰材料的品种繁多,但很多生产厂家一味追求产品的销量,并不注意产品是否有阻燃性和环保性。尤其过去又没有严格
12、而具体的规范,管理上的随意性极大。对此,我们必须加强防范意识,加强材料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加强设计与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坚持不懈地学习和执行防火规范 。二、装饰材料的分类防火规范把装饰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应用功能分为七类:顶棚装饰材料、墙面装饰材料、地面装饰材料、隔断装饰材料、装饰织物和固定家具等其他装饰材料。其中装饰织物泛指窗帘、帷幕、软包布等软装饰材料;其它装饰材料泛指楼梯扶手、装饰线(板) 、暖气罩、窗帘盒等。防火规范把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划分为四级,即不燃性、难燃性、可燃性、易燃性;分别用 A 级、B1 级、B2 级、B3 级表示。如:安装在轻钢龙骨上的纸面石膏板,可做为 A 级装修材料使
13、用;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 B1 级装修材料使用。三、装饰材料的燃烧等级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由专业检测机构确定,为了便于在装修工程中正确的选用材料, 防火规范由“附录 B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表,可供参考。如教材表 4.4-1 所示四、具体装饰部位的燃烧等级的规定 1.防火规范对民用建筑的一般要求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15mm,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 10%。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 A 级外,应在表 4.4-1 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 A 级装修
14、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立面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廓、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
15、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 A 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上。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 A 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 级。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 B3 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公共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
16、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建筑物内部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厨房、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 A 级外,应在表 4.4-1 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2.防火规范对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规定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 4.4-2 的规定。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 100 m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2h 的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4.4-2 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单
17、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4.4-2 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4.4-2 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3.防火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 4.4-3 的规定。除 100m 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 800 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4.4-3 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
18、的内部装修,均应严格采用 A 级装修材料。4.防火规范对地下民用建筑的规定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地下人防工程。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4-4 的规定。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 4.4-4 的基础上降低一级要求。 地下商场、地下展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 五、装修防火的基本原则及注意的问题(一)基本原则 1.对重要建
19、筑的防火要求比一般的建筑要求严格;对地下建筑的防火要求比地上建筑要求严格。2.对顶棚的防火要求严于墙面;对墙面的防火要求严于地面;对悬挂物(如窗帘、幕布等)的防火要求严于粘贴在基体上的材料(墙纸、墙布等) 。3.对重要部位的防火要求比一般建筑部位要求严格。如:公共活动区、楼梯、走廊、危险物较多的公共区域。4.对附加了消防设备的建筑物,内部装修的防火等级可适当降低。(二)注意的问题1.室内装饰要求耐火程度高低的顺序依次为:顶棚墙面家具地面铺设材料悬挂物。2.在人流密集的大空间中(影剧院等) ,一定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公共场所必须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窗帘、幕布、座套等;禁止在通道上设置挂毯、幕布、门帘等易燃装饰品;用于人员疏散和避难部位的装修材料,最好是不燃或难燃品,并且发烟量要小。3.应建立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制度,以便可以对那些防火性能已失效的材料及时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