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许庄镇黄家长久塑筐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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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大荔县许庄镇黄家长久塑筐厂 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报批 稿)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 月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I 目录 1 概述 . 1 1.1 项目特点 . 1 1.2 环评工作过程 . 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3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9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9 2 总则 . 10 2.1 编制依据 . 10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 12 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 14 2.4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 18 2.5 主

2、要环境保护目标 . 20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1 3.1 建设项目概况 . 21 3.2 影响因素分析 . 26 3.3 运营期污染源强核算 . 31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39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39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42 4.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47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48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48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48 5.3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 61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64 6.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64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II 6.2 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 68 6.3 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68 6.4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71 6.5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71 6.6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72 6.7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汇总 . 75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77 7.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 . 77 7.2 经济损益分析 . 77 7.3 社会损益分析 . 77 7.4 环境损益分析 . 78 7.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小结 . 79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80 8.1 环境管理要求 . 80 8.2 污染物排放清

4、单及管理要求 . 80 8.3 环境管理计划 . 82 8.4 环境监测计划 . 83 8.5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 84 9 结论 . 85 9.1 项目概况 . 85 9.2 环境质量现状 . 85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 85 9.4 主要环境影响 . 86 9.5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 . 87 9.6 环境保护措施 . 87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88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88 9.9 总体结论 . 88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I 附件: 附件 1:环评委托书 附件 2:备案文件 附件 3:土地文件 附件 4:监

5、测报告 附件 5:执行标准批复 附图: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平面布置图 附图 3: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图 4: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图 附图 5:监测点位图 附图 6:项目评价范围图 附图 7: 项目包络线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1 1 概述 1.1 项目特点 1、项目背景 大荔 县地处陕西关中平原东部,境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优越,洛惠灌区、抽黄灌区、抽渭灌区、沙苑井灌区覆盖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占总耕地的 80以上。特别适宜于苹果、梨、时令水果等生长。近几十年来,大荔县充分发挥资源优

6、势,顺应市场需求,调整果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大荔果业经过二十多年发展,果业已成为大荔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大荔已建成全省特色果业大县,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批准为 “全国优质果品基地建设重点县 ”。 随着大荔县果业的快速发展, 塑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大荔县许庄镇黄家长久塑筐厂 投资 300万元在 大荔县许庄镇黄家村 建设年产 3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购置挤塑机等相关设备, 以聚乙烯颗粒、聚丙烯颗粒为原料生产白塑筐,以 回收已破碎的塑料筐颗粒 为原料生产再生塑筐 。 2、项目特点: ( 1)本项目 生产白塑筐与再生塑筐,产品原料不同,但工艺相同。 ( 2) 本项目

7、于 2016 年建成并购进设备进行设备安装,于 2016 年底投入运营, 2017 年 5 月已停产运营, 目前环保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并完整相关环保手续 。 ( 3)本项目目前环保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 4)本项目 再生 塑筐产品所用原料为可再生聚乙烯和聚丙烯塑料,主要采购大荔周边已加工清洗干净、破碎好的热塑性塑料,不属于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不回收和再生利用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 5)项目工艺比较简单,产生的废气经 UV 光解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

8、标排放,破碎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再加工;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2 1.2 环评工作过程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路线见下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 “三十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中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中 “废塑料再生利用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荔县许庄镇黄家长久塑筐厂 委托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

9、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 组成环评项目组, 组织有关 工程 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生态和人文环境资料,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 目技术资料、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相关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在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和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可行性论证基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3 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

10、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 再生塑筐 属于鼓励类中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白塑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类项目。 本项目已取 得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陕 西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确 认 书 ( 项 目 代 码 :2018-610523-29-03-013860),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 1)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公告 2015 年第 81 号废塑料综

11、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本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3-1。 表 1.3-1 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序号 要求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1 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大荔地区农业过程中废弃的塑料筐破碎颗粒,主要为聚乙烯和聚丙烯,不属于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不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

12、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 塑筐生产 属于鼓励类中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为建设用地。 符合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本项目选址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 本农田

13、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4 式逐步退出。 2 生产经营规模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00 吨。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00 吨。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 吨。 本项目产品为塑筐,产品及工艺不属于要求企业类型。 符合 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

14、地面积 。 本项目占地约 2848m2,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建设。 符合 3 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 本项目对收集的塑料筐破碎颗粒进行充分利用,不倾倒、焚烧与填埋废塑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按要求合理处置。 符合 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 500 千瓦时 /吨废塑料 项目年耗电量 24 万千瓦时,即 250 千瓦时 /吨 符合 4 工艺与 设备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应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 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湿法破碎、脱标、清洗等工序应实现洗涤流程自

15、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 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 本项目为塑筐生产企业;设置 9 条注塑生产线 ;有机废气设置 UV

16、 光解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粉尘设袋式除尘器处理。 符合 3 环境保 护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正在按照当地环保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同时 符合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5 法,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 “三同时 ”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要求项目必须建设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

17、显破损现象。 本项目加工、原料存储场地均在相应的厂房内完成,均为钢结构厂房。 符合 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 “雨污分流 ”要求。 本项目配备原料库,对废塑料分类存放;配备废料库,用于生产中 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配备产品库,存放产品。原料库均为 钢 结构厂房,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禁止露天堆放。项目厂区污水“雨污分流 ”,雨水经雨水管道排放至雨水渠,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符合

18、 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 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企业收集的废旧塑料颗粒不包含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 符合 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 ,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

19、生的非甲烷总烃设置集气罩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粉尘设置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 符合 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符合 ( 2) 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符合性分析 大荔县 许庄镇黄家长久 塑筐厂年产 300 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6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 200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废塑料回收

20、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64-2007),本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3-2。 表 1.3-2 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试行)符合性分析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 析 1 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项目废旧塑料原料均来自大荔地区农业过程中废弃的塑料筐破碎颗粒,不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符合 2 废塑料贮场必须为封闭或半封闭型设施,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及防火措施;且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分开存放。 本项目配备原料堆放区

21、,对废塑料分类存放;配备固废暂存区,用于生产中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 物贮存;配备产品堆放区,存放产品。原料和成品的堆放区均为 钢 结构厂房,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禁止露天堆放。 符合 3 不宜以废塑料为原料炼油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4 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项目选址不在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符合 5 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的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志 项目办公区和原料区、生产区和产 品贮存区分开

22、符合 6 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厂区产生的生活废水,企业应有配套的废水收集设施。废水宜在厂区内处理并循环利用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 符合 7 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企业成有集气装置收集,经净化处理的废气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別,应执行 GB16297 和GB14554。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设置集气罩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粉尘设置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8 不得在无燃烧设备和烟气净化装置的条件下焚烧废塑 料或用燃烧方式处理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 本项目不涉及废旧塑料的焚烧或燃烧 符合 ( 3) 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联合发布了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公告 2012 年第 55 号),本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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