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食药监电【2012】3 号)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海食药监(【2012】12 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减少和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学校食堂开展了为期 15 天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一、 工作开展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督
2、执法人员 252 人次,执法车辆 63 辆次,共检查学校食堂 104 所,其中大专院校1 所,中等职业学校 2 所,普通中学 23 所,小学 17 所,2幼儿园 61 所。主要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结果反馈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如实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监督检查共填写检查表104 份,下达整改意见书 26 份,回收自查表 66 份。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预防食物中毒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3、和报告制度,确保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分管校长(或校总务)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狠抓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中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投入经费,努力改善了学校食堂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做到食堂规模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二、存在问题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了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3(一)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 104 所,其中未办理有效的“餐饮卫生许可证”幼儿园 5 家,小学 7 家,中学 6 家,无证率为
4、17.3 %; (二)大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原料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完善,购销存账目混乱;(三)学校食堂每餐食品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留样不规范,留样盒上标识不全、留样记录不规范;(四)部分学校食堂未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且未上墙;(五)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简陋,卫生环境极差,卫生安全隐患大;(六)部分学校食堂还在使用违禁的食品添加剂;(七)消毒操作不规范,有些未按规定浓度配比,有些已损坏不能使用,有些根本无消毒设备,有些食堂备餐间的空气消毒竟用紫光灯;(八)三防设施不完善,有些根本无防护措施。(九)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导致食品加工程序混乱、布局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十)
5、学校食堂仍然存在冰柜内食品生熟混放、裸放、或用有色塑料袋存放食品;(十一)部分学校管理人员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未定4期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十二)大部分学校的废弃油脂(潲水)未作去向处理登记;(十三)少部分学校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三、整改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一)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二)充分发挥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学生食堂卫生状况,切实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三)学校食堂负责人员要加大对食堂卫生
6、的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且做好记录;(四)要增设专用的冰箱和加盖的塑料盒对提供给师生用餐的各种食品留样 100 克以上冷藏至 48 个小时;(五)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须安装纱门纱窗,达到三防(防尘、防老鼠、防苍蝇)要求;(六)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大扫除,保持用餐场所、5加工场所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整洁;(七)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八)采购食品原料时应索取发票、证件、供应商资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进货验收记录;(九)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橱柜,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登记保管;(十)冰箱必须定期除冰霜搞清洁,存放食品必须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并加保鲜盒或保鲜膜存放。各学校要按照现场执法人员出具的监督意见书,在现有条件基础上逐项加以改进。同时,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对劣质、过期变质食品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 0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